张爱玲善于写情爱,最为世人所称颂的便是那一段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比喻了: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字里行间,给人的感觉,恰似王家卫电影《花样年华》里的光影,各怀心事又暧昧不清,刺激与犹豫,逃离与回忆并存,恰似旧上海才子佳人的过往人生。
振保生命里两个重要的女人——娇蕊与烟鹂,名字也取得好。
前者是朋友的妻子,留英的华侨,家境不错,如温室里的花朵,家人让她留英本也不是学知识,只是为了找个可靠的人嫁了,结了婚,也还天真着,周旋于男人间是早些年贪玩的经历留给她的,热烈有情趣。
善交际应酬不善治家,管他呢,反正是情人,又不是要取回来当老婆的。“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至今不变。
振保刚回国谋得一个纺织公司的职位,便因着王士洪的朋友关系,两家人住在一栋公寓里,于是情愫便在搬家的那一天开始了。
这一部分,张爱玲写得极好,用许荣哲的话讲,内心戏里万事万物都能写活的,它们都是照见内心戏的道具——第一天见面,娇蕊洗头发洗到一半,一头卷发带着满满的白色泡沫,她在睡衣上蹭了一下泡沫便伸出手来跟振保握手、打招呼。
振保这里“溅了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
“一件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一寸都是活的。世人都说宽袍大袖的古装不宜与曲线美,振保现在方才知道这话是然而不然……水龙头里挂下一股水一扭一扭流下来,一寸一寸都是活的。”
一来二往,话里带话,二人便在王士洪出差新加坡的日子里,在一起了。振保喜欢热烈的天真的有情趣的娇蕊,本就是觉得结了婚的女人最自由,自己也不用负责,而娇蕊刚好满足了他那时候关于爱情的需要,“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玩火当然很刺激,只不过社会舆论和他赤手空拳打下的事业不允许他有这样的污点——朋友妻不可欺,何况是当时一家人都靠着他,他的母亲也绝不会允许他这样做……终于在一场病中,在医院里他说出了他的拒绝。
“你要是爱我的,就不能不替我着想。我不能叫我母亲伤心。她的看法同我们不同,但是我们不能不顾到她,她就只依靠我一个人。以前是我的错,我对不起你。可是现在,不告诉我就写信告诉他,都是你的错了。……”
好吧,看到这里,渣男既视感喷薄而出,忍不住在心底里想骂“一早你丫干嘛去了?!”从一开始,他就是喜欢这种刺激的新鲜的感觉,可又不敢不打算负责,他以为娇蕊也跟他一样的态度,只是没想到两人都陷进去了,娇蕊尤其深,为了他竟是要离婚。
这一段,在担忧的病中结束了。然后,他把精力放在事业上,母亲要求他成家立业,也是希望他从那一段不堪的感情里过回正常的生活,别人的女人、还是娇蕊那样的女人当然是要不得的。
于是相亲,面目姣好,文静内敛、不善应酬、适合作妻的女人——烟鹂。“就是她吧”即便是没想到,也终究,烟鹂由一个少女慢慢地变作了一个“很乏味的妇人”。
她不善应酬也罢,她的思维、她的行为,他都慢慢疲乏了、厌倦了,都是因为不爱,他以为供她做太太,就是对她最好了,却在一次提前回家取雨衣的时候,不曾想到,她这样的人也敢在他眼皮子低下和更贱的男人,偷情。
他在蛛丝马迹中看得清清楚楚,这一套,他早玩过。于是隐忍着自己的情绪,无声地愤怒着,至于忆起与娇蕊的片段点滴,还有一次在公交上遇到,已经是一个孩子他妈的娇蕊,另一个男人的妻,虽然老了,但是那神态,和她说的那些话,都让他羡慕她,即便是老了的她。
大约不曾真正为自己而活,为爱疯狂,他想一直被缚住手脚的鹰,只能把自己的一腔热情放在帮助与己不甚相关的事情上,落得一个好人的名声,反而带来妻子的不满——在他看来的小肚鸡肠,不过也能原谅,为他好嘛——到了发现妻子的秘密,他就开始复仇式地生活——公开地玩女人,就差把妓女带到家里了,将家里的东西都摔完了……开始,烟鹂还为他向外人解释,毕竟心里有愧,直到没了买菜的钱,再往下是连工作都保不住的了,她也着急了,可是一如既往地毫无办法。
在一个乒呤哐啷宿醉的夜晚,等天明,在夜里,他看着一地碎片中妻子的一双绣花鞋,一前一后……到得第二天,他又变回了原来的他。
原来要红玫瑰“爱他就为他着想”,可是他自己爱着又拒绝了,后来的白玫瑰,,真的为他着想了,他又觉得无趣了、乏味了,总之是不爱的。
恰如最始的那段话,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一地鸡毛之后,生活还需继续,这大概是最无奈又可悲的境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