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学时候就买了这本书,却一直没读。
主要是读不进去。那时候觉得,这小说跟平时读的小说很不同:既没有很激烈的冲突,也没有明确的线索;既没有清晰的逻辑,也看不出男主到处逛荡,想表达个啥事。
相反,男主脏话连篇,逛夜总会,抽烟,喝酒,在第四次被开除后,到处流浪,不被待见。稀里糊涂召妓,人来了,好事没成,反为五元钱被揍了一顿。
尤其是男主没有点英雄气概,还老是被揍,而那段胆小鬼的心理描述写得却是极好,把青春期外强中干的内心,写得跟腌透了的腊肉似的,入味了。
然而,谁没有从那个混账的青春时候过来呢?
小说篇幅不长,整个时间只有一天两夜,其中,与同学打架,与老师言不由衷的对话,与女友鬼混,召妓挨揍,逛夜总会喝酒,撒谎比抽烟还勤……哪个不是我们的青春想做却没敢做的?哪件不是放荡不羁爱自由?
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吧?
男主有所谓“坏孩子”的一面,而他的妹妹菲比,可以说代表了男主内心美好的一面。她的表现近乎完美,她说:
因为你不喜欢。你不喜欢任何学校。你不喜欢千百万样东西。你不喜欢。
她问男主最喜欢的东西,此刻,男主想起的却是“只是那两个拿着破篮子到处募捐的修女”和另一个自杀的同学。
“你连一样东西都想不出来。”菲比说。
这时,小说的伟大之处来了,男主老是在想象: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男主温情和善良的内心,也是整部小说一直追求的价值所在。
前面所有的铺垫,所有的流浪,所有的困惑,都是为了逼出这个主题。有了这个守望的想法,所有的不羁,所有的荒唐,都可以原谅了。
二
除了这个富有诗意的守望,小说里,与初恋女友——琴·迦拉格的相识,是整部小说最美好的一章。
整部小说26章,从第4章琴出现开始,在整部小说里她是一个美好的影子,从没正式出现,一直伴随男主的回忆萦绕在整部书里。因为“我对琴理解得像一本书那么透。”
——仿佛电视剧《潜伏》里左蓝走了之后,整部剧里,她仍然存在,一直到剧终。
曾经沧海难为水。谁的青春里没有美好的恋人呢?
三
26岁的台湾美女作家林奕含,傍晚在住处被家人发现上吊自杀。据猜测是因小时候被性侵,长期抑郁所致。
小说里,安多里尼先生是男主一直尊敬的老师。他有段话说的真是好:
只要你想学,肯学,有耐心学——你就可以学到一些你最最心爱的知识。其中的一门知识就是,你将发现对人类的行为感到惶惑、恐惧、甚至恶心的,你并不是第一个。在这方面你倒是一点也不孤独,你知道后一定会觉得兴奋,一定会受到鼓励。历史上有许许多多人都象你现在这样,在道德上和精神上都有过访捏的时期。幸而,他们中间有几个将自己彷徨的经过记录下来了。你可以向他们学习——只要你愿意。正如你有朝一日如果有什么贡献,别人也可以向你学习。这真是个极妙的轮回安排。而且这不是教育。这是历史。这是诗。
说的很冠冕堂皇,看到这,我都喜欢上这个老师了。
然而,这个老师,很可能是同性恋。男主去老师家借宿,要迷糊睡觉的时候:
我一下子醒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可我一下子醒了。我感觉到头上有什么东西,象是一个人的手。嘿,这真把我吓坏了。那是什么呢,原来是安多里尼先生的手。他在干什么呢,他正坐在长榻旁边的地板上,在黑暗中抚摸着或者轻轻拍着我的混帐脑袋。嘿,我敢打赌我跳得足足有一千英尺高。
“你这是他妈的干什么?”我说。
“没什么!我只是坐在这儿,欣赏——”“你到底在干什么,嗯?”我又说了一遍。我真他妈的不知说什么好——我是说我当时窘得要命。
男主本想在这借宿,这时只好落荒而逃,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反过来看,那些抢劫的,打人的,其实并不那么可怕了。
而这些披着好人皮的道貌岸然的家伙,才是最可怕的,伤害人也是最深的。
四
读的是译林出版社施咸荣先生的译本,总体不算出彩,但读着通畅,关于胆小鬼的那几段翻译的尤其好。
其中,《译者前言》是1982年12月写的,就那个年代来说,分析得比较客观,很珍贵了。有一段是拿小说里作者生活的环境和我们国家比较,写得带有时代色彩,很有趣,不可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