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一字一句都背下来的书。
毛姆的措辞 幽默简洁但是有深意。
让人思考人性。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抛家弃子,只是为了完成自己对于艺术的追求。破坏了至少外人羡慕的宁静的幸福感。他不理会周遭人投来嘲弄的眼神,他赞同别人说他是浑蛋,他无情冷血,如果罪人对他犯下的罪行直认不讳,即使你想劝他洗心革面也无话可说。
“我跟你说过我必须画画。我控制不住我自己。假如有人掉进水里,那么他游泳的本事高明也好,差劲也好,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要么挣扎着爬出来,要么就被淹死。”
他是个疯子。也因为如此,他的冷漠无情也有种散发着毒性的迷人味道。人对某种事物的追求有疯狂的姿态时,这种疯狂也赋予了他魅力。
所以,后来布兰琪爱上他。抛弃了原本视她如生命,给她创造优越生活的丈夫。义无反顾地要和这个一无所有还目空一切的疯子走。又一个疯子。
情感有着理性无法领会的理由。
“我不相信斯特里克兰会爱上布兰琪•斯特罗夫。我不相信他会爱上任何人。在爱这种感情里,温柔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无论是对人还是对己,斯特里克兰面都不懂温柔。爱需要有自甘示弱的姿态,有保护对方的愿望,有乐于奉献的精神,有取悦别人的心理——总而言之,爱需要无私忘我,或者至少需要把自私隐藏得不露痕迹,而且爱也需要矜持。所有这些性格特征都是我在斯特里克兰身上看不到的。爱是全心全意,只有全情投入才能成为合格的爱人;恋爱中的人头脑再清楚也不会承认——尽管他可能心里也明白——他的爱终有一天会结束;爱需要山盟海誓,尽管知道一切无非是镜花水月,但他迷恋这种海市蜃楼,而对现实视若无睹。爱使他变得更加高尚,也使他变得更加卑贱。他不再是他自己。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变成了一样东西、一件工具,用于追求某个他自己所不了解的目标。爱从来不缺乏多愁善感,而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斯特里克兰是最为铁石心肠的人。我不相信他会承受那种患得患失的爱情折磨,他永远不会忍受外来的拘束。如果有什么东西阻碍了他心里那种令人难以理解的渴望,那种催促他走向某个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的目标的热望,我相信他会毫不犹豫地将这种东西从心里连根拔起,哪怕为此而弄得苦恼不堪、遍体鳞伤他也在所不惜。”
突然想起lalaland里面 女主为了追梦也同样选择了离开,她最终也实现了她的梦想。
电影和现实最大的区别大概就是
大多数人不只自私,还平庸。
不能做到绝对的有情也不能彻底的冷血,中间值伤人伤己。既做不到义无反顾又不能安于现状。
这正是小说的失真之处。因为普遍而言,爱情只是男人生活中的插曲,是和日常生活中的其他事务并存的;但小说往往会对爱情大加渲染,使它具备了与现实不符的重要性。确实有少数男人把爱情当成人世间的头等大事,可惜这些人都不是非常有趣,就连对爱情最感兴趣的女人也会瞧不起他们。女人会被他们哄的飘飘欲仙、兴奋不已,可是也难免感到浑身不舒服,觉得他们真是下贱的动物。甚至在短暂的热恋期里,男人也会心无旁骛。他们会全神贯注地去完成赖以谋生的工作,他们会旁若无人去参加强身健体的运动,他们会兴致勃勃地去研究各种各样的艺术。对大多数男人来说,他们会把这些不同的活动安排在不同的时间段,他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时,往往会把其他的抛诸脑后。他们会把注意力集中在当前正在做的事情上,如果一种活动干扰了另外一种,他们会感到很恼火。就谈恋爱这回事而言,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在于,女人能够整天卿卿我我,但男人却只能偶尔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