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和处理医嘱后应每班查对并签全名。
2、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4、整理、转抄长期医嘱执行单(输液、注射、服药、其它治疗等)后须经两人查对。
5、医嘱必须每班查对,办公室护士每日与当班护士查对并双签名,护士长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不在时,须指定护士进行查对并签名。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有效期。
一注意:用药过程中,应严密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记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对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用前须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