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间,偶得一犬,毛色黑白,泾渭分明,机灵通人性。阖家甚喜之,举名谓之小玲。
每每家人从它处回归,其远远而惊觉,奔跃如狮,近身绕膝摇尾,前爪合十站拜,似幼童求抱撒娇。
餐间,小玲闻肉香,左右转悠席下。吾欲挟肉掷之,高堂不允,无奈投剩骨,小玲乐而享之。幺妹疑曰:“何为好骨焉?”母答:“汝喜肉,犬止有剩骨。人犬非等同也!”
吾与幺妹偶尔玩耍争执,高堂训之。吾气闷,脚踹小玲而泄忿。然,小玲莫记小怨,少顷如常。忘怨而宽容,忠主而顺意。
曾忆某日,举家咸往乡镇作客,小玲悄然尾随而从之。次日,席尽客散,阖家乘渡轮离之,途中不见小玲,幺妹泣泪。
幺妹数日少乐,母不忍其忧,依幺妹返渡寻之。渡轮远未及岸,惊瞥小玲跃入川流,游近渡轮。众客匆匆揽之,小玲登舟高乐而依偎。
数年,小玲寿亡,阖家哀。同年,又抱养小犬,仍举名为小玲,以慰之念。念其贫富莫弃、忠顺宽厚、恶小莫梗于怀、受恩永驻于心。
人怀其德为善,人蕴其忠为正。
晚成 文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