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肯定方面和矛盾的否定方面是否定之否定规律所要涉及的主要内容。否定之否定规律主要是以发展的眼光对待客观事物的矛盾运动。问题在于,对于很多学习哲学的人来说,否定之否定规律会给人一头雾水的感觉。既然这样,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先来一个退而求其次的学习方式、认知方式呢?而这样的想法的依据就在于:否定之否定规律总体来说主要还是针对客观事物的矛盾运动的;客观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客观事物的否定方面同样属于客观事物矛盾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那么,在理解否定之否定规律之前,我们可以不可以先以对立统一规律的思维方式对待客观事物矛盾的肯定方面和客观事物矛盾的否定方面呢?事实上,在搞懂搞通否定之否定规律之前,先搞懂搞通矛盾的肯定方面和矛盾的否定方面之间的辩证关系和辩证运动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对于一个未经产生的具体事物来说,矛盾的肯定方面就是促使该具体事物孕育及产生的各方面的积极状态、积极因素;矛盾的否定方面就是阻碍该具体事物孕育及产生的各方面的消极状态、消极因素。对于一个已经产生的具体事物来说,矛盾的肯定方面就是促使该具体事物维持自身存在的积极状态、积极因素;矛盾的否定方面就是阻碍该具体事物维持自身存在的消极状态、消极因素。对于一个已经产生、已经存在的具体事物来说,矛盾的肯定方面即包括具体事物内在矛盾的肯定方面,同时也包括具体事物外在矛盾的肯定方面;矛盾的否定方面即包括具体事物内在矛盾的否定方面,同时也包括具体事物外在矛盾的否定方面。事实上,一个特定的具体事物其所以能够维持自身的存在、其所以能够更进一步地维持自身的存在,原因就在于该具体事物无论从内在而言,还是从外在而言,内在外在两方面都存在具体事物矛盾运动的肯定方面;反之亦然,一个特定的具体事物其所以在维持自身存在的过程中存在波折、存在反复,原因就在于该具体事物无论从内在而言,还是从外在而言,内在外在两方面都存在具体事物矛盾运动的否定方面。客观事物的对立统一、矛盾运动,整体上来说就是客观事物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辩证运动。伴随着客观事物存在的全部过程,当客观事物矛盾运动的肯定方面处于主导地位,则客观事物的运动处于上升状态、上升时期;反之,当客观事物矛盾否定方面处于主导地位,则客观事物的运动处于下降状态、下降时期;而当客观事物的矛盾运动处于反复状态、反复时期,则意味着客观事物内在外在的矛盾处于相对应的反复状态、反复时期——矛盾的反复状态、反复时期,就可能导致客观事物的圈形运动、螺旋式上升。在客观事物维持自身存在的运动过程之中,如果客观事物矛盾的否定方面彻底处于主导地位,那么,当这种客观事物矛盾的否定方面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导致客观事物的矛盾体系、矛盾框架进入解体状态,并最终导致客观事物的消亡。在客观事物产生、存在、消亡的全过程中,客观事物矛盾运动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并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相反,在特定的情况之下矛盾的肯定方面可以转化为矛盾的否定方面、矛盾的否定方面也可以转化为矛盾的肯定方面。这种情况,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遇难程祥、化敌为友、化险为夷、阴阳相易、祸福相随、如此等等。
客观事物的矛盾运动,包涵了客观事物内部诸要素及客观事物与客观事物之间矛盾运动的方方面面、前前后后。换句话说,客观事物的矛盾运动贯穿于客观事物产生、存在、发展、消亡的全部过程。与此同时,客观事物的矛盾运动是一个不断变动的过程。随时间、随空间,随内因、随外因,随客观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客观事物的矛盾运动总会处于变动状态之中。这种变动状态表现在时间、空间,内因、外因,肯定方面、否定方面不同的情况之下:矛盾的斗争性可以转化为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可以转化为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可以转化为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可以转化为矛盾的普遍性;主要矛盾可以转化为次要矛盾、次要矛盾可以转化为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可以转化为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可以转化为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肯定方面可以转化为矛盾的否定方面、矛盾的否定方面可以转化为矛盾的肯定方面。客观事物的运动,就是在客观事物各个矛盾各个方面的变动之中完成客观事物本身的运动的。客观事物的矛盾运动,归根结底是一个一分为二的过程。这种一分为二,就是即对立、又统一;即普遍、又特殊;即有主要方面、又有次要方面;既有主要的主要,核心的核心、又有次要的次要,非重点的非重点;既有肯定方面、又有否定方面。总之,对待客观事物的矛盾运动,即不可偏废矛盾的各个方面,又不可没重点。同时,客观事物的矛盾运动,还反映了客观事物产生、存在、发展和消亡的全部过程,从来都是客观事物自主性与非自主性的辩证统一、辩证运动。
从自然运动到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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