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内审师修行与实战
内审知识——内部审计成果,谁能看?需要给谁看?
审计成果是指开展审计工作时所出具的阶段性的或最终的审计资料,主要有:审计方案、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建议和整体审计报告。
实务中,有很多内审人只报送最终审计报告,阶段性东西根本不给别人看,甚至不愿意多作解释,这很容易引起冲突和误解,也不利于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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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负责人
理论上,审计师所有的过程资料和最终成果文件都需要向审计部负责人汇报或沟通,并接受其监督和提出的意见。
除了一些具体的、细节性的审计方法,不需要一一向审计负责人汇报外,其他重要的信息都需要汇报。
审计负责人也有权力获取一切审计信息,包括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他人隐私!
2.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管理层
(1)审计报告是一定要报送的,需要他们查阅和整改。
(2)审计依据和标准,如果对方不知情,需要告知!
(3)重要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在出点会阶段进行沟通与讨论,目的是得到他们的理解和认同。
如果不是重要问题,可以在审计报告中进行描述,不单独沟通。
(4)审计发现,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与审计范围相关的,且告知他们有利于及时整改或防止持续损失的,应告知。
额外的,非相关持审计发现,不需告知。
不需要整改的审计发现,可以入报告,不需要单独告知。
(6)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可以在审前沟通阶段,简单告知,不需要详细说明,也不需要报送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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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业务执行人
主要指负责具体业务的员工,一般指业务出现管理问题或缺陷的具体执行人。
(1)审计证据,需要他核对与补充。
(2)审计建议,如果是过于专业的业务可以与之讨论建议的可行性,管理或风险方面的问题不需要单独沟通。
(3)至于审计依据和审计结论,如果他们有异议的话,可以进行沟通交流,但并不需要提前告知。
4.高级管理层
指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上级管理层,指除董事会、股东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般是被审计单位的分管副总裁和集团总裁(不是老板本人)或总经理。
(1)发送正式审计报告。
(2)重大审计发现,重要管理问题或缺陷,并持续发生着,应于发现后及时告知,便于其整改,防止错误持续发生。
(3)如果是群体性的重大舞弊案件,在出报告前,审计团队应与高级管理层开展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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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助审计人员
为了便于开展审计工作,需要一些第三方人员协助,包括:专业人员、外部人员等。
只需告知其目的及相关程序即可,不需告知相应的审计发现、结论和建议。
6.整改部门管理层
虽然不是被审计单位,但是审计发现问题具有普遍性,或整改需要其配合,如审计报告不涉及重大保密信息,可直接发送审计报告。
如不方便发送报告,就单独出具《整改通知书》,由审计部门、管理层、董事会签字。
7.外部人员
包括其他员工、民众、事务所、政府、税务部门或其他咨询服务单位。
需要经管理当局和董事会批准后,才可对外通报,但需要经过修改后发布,不得涉及敏感信息,如:涉及舞弊、风险暴露、不确定性、威胁、欺诈、浪费、非法活动、危害公众等不道德行为,避免对组织的声誉和形象、竞争力和资产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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