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从狭窄的楼梯口挤到楼下时,我看见丁磊背着书包一如既往站在开阔的草坪上等我,他的平头在余晖下闪闪发光,倔强的嘴角微微弯着,松松垮垮的校服穿在他身上显得整个人毫无精神气。
我走上去,踮起脚尖从背后勒住他的脖子——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家伙已经蹿到了我需要仰头才能注视的高度,我总是停留在他还是那个满脸黑乎乎,偶尔挂着鼻涕,穿着小背心,追在我身后跑的小矮子的记忆里。
从来没想到,进入青春期后的男孩子就像雨后春笋,拔节似的蹭蹭上涨。
他笑了笑,直起身子,把我的手掰开,“今天去吗?”
我把书包扔给他,不假思索的回答到,“去!”
我们把校服脱了下来,塞进书包里,他去车棚里取了自行车,载着我一路飞奔,丁磊的车技很好,总是能在西街头那个拐弯的陡坡上安之若素的腾空跃起,然后稳稳落地。
一年比一年娴熟。
我们来到了一栋有点破旧的建筑前,门口的霓虹灯大白天也闪烁着,巴不得吸引更多像我们一样的年轻人进去。
丁磊锁好车,带着我进去,里面灯光昏暗,一股烟味,往走廊深处走,拐了弯,光线才明亮起来,不过也是各种色彩斑斓,忽明忽暗的镭射灯光,他去柜台交了钱,领回来两双旱冰鞋。
我坐在长椅上,弯着腰系鞋带,场上的人兴奋的在池子里滑着,男男女女,形形色色。
这是我和丁磊的老根据地,前几个月他被几个同学带来消遣,几乎一下子就迷上了这个地方,然后带着我来,我也没什么抵抗力,这项活动是从乏味枯燥的学习生活里解脱的方式,带着致命的诱惑,我本是个没有多少意志力的人,这样一来,基本上一拿到零花钱就送到这里来了。
丁磊先穿好,优雅的朝我鞠了一个绅士躬,往池子中央滑去,得瑟,我紧跟而上,却有些胆怯和踉跄,我学东西并不快,以前算不出数学题时我还安慰自己,我只是没有天赋,如今不得不承认,我好像就是脑子笨。
丁磊并不管我,他像畅游在海里的鱼,一会溜到西边,一会溜到东边,玩得兴致盎然,甚至故意在我身边转圈,似是而非的嘲弄。
我滑远了,不想看见他那张得意的嘴脸,开始自己练习,我张开双腿,呈八字型,摆动手臂,左一下右一下滑着,节奏不快,但力求稳定,滑到休息区的长椅边时,我看到了一个绝不可能看到的身影——肖迟。
她坐在椅子上穿鞋,扎着丸子头,侧脸轮廓分明,纤细的手指捻着鞋带,迅速而利落的将它们绑成蝴蝶状。
她抬起头,看到了我,有点惊讶,但随即又转过了头,好像没看见我似的往其他地方滑去,我看着她干净皎洁的滑冰姿势和潇洒的背影,推断出了她绝对比我还要先光顾这个场所。
但我怎么也想不到,平常看上去安安静静,老实沉默,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她会来这种鱼龙混杂,声色犬马的地方。
我以为这种叛逆的行为只有我和丁磊这种不务正业的人才会干。
我没有去找她搭话,我们本来也不熟,泛泛之交的同学关系而已,她刚才的表现显然是不想和我有更多接触,那我何必去打扰人家呢。
我自顾自滑了一会,目光却总是会被她吸引,也许是我对她这种不为人知的反差十分好奇,我看她反手放在身后,流畅自如的在人群之间穿梭,扬起的腿划出优美的弧线,脸上的表情却始终淡淡的,没有什么起伏,对周围一些欣赏的目光置若罔闻,一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丁磊滑到了休息区,脱下鞋子,对我说“我去上个厕所。”
“知道了,去吧。”
我坐了一会,站起来,试图像想肖迟那样游刃有余,掌控全场,大概是用力过猛,滑到一半时左腿突然抽筋了,我摔在地上,抱着腿,疼得浑身发麻。
周围的人似乎对我的失态没有丝毫兴趣,旱冰场上从来不缺摔倒的人,我一瞬间有些无助,埋怨丁磊拉屎不挑时候。
远远地,我看见肖迟朝我滑了过来,她速度很快,灵活的躲开其他人,停在了我面前。
“腿受伤了?”她撑开双腿,弯下腰,低头问我。
“抽筋了。”我忍着疼痛的泪水。
“哪条腿?”
“左腿。”
她解开了我的鞋带,脱下了我的旱冰鞋,然后用手握住我的脚后跟,用力拉伸着,“应该好点了吧。”
我点了点头,确实好多了。
我重新穿上鞋,起身跟她道谢,“谢谢。”
她擦了擦额前的汗,并没有在意,“没事。”又一阵风似的往前滑去了,滑到一半仿佛想起什么似的又折了回来,“下次记得做热身运动。”
扔下这么一句叮嘱。
丁磊上完厕所回来时,我已经换上了便鞋在场外卖冰激凌的柜台前站着了。
“不玩了?”他提着鞋问我。
“嗯,水逆。”我咬了一口清凉的冰激凌,“回去写作业吧。”
*
第二天上课碰到肖迟,她依旧是很平淡的表情,我本以为昨天的事拉近了我们的关系,没想到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她对班上的人几乎都一视同仁,不冷不热,礼貌疏远,点到为止。
同班三年,几乎没见过她和谁并肩同行过,永远是独来独往,你觉得她应该是孤独的,但她却又似乎在享受着这种感觉,她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谁也闯不进来。
上午的化学课讲评模拟联考试卷,老师发卷子前照例又是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诫,说上了高三,就得拧紧发条,往前冲,现在不努力,等填志愿的时候,挠破头皮,扯光头发都没用,到那时,你会发现多做对一条化学题才是硬道理。
真烦,好像这些道理我们都不懂似的,但听懂是一回事,实际行动是另一回事。
“我们班两极分化太严重,考的好的同学那是没话说,市里排得上前三,考的差的同学,连人家一半的分数都不到。”
“这次最高分是肖迟,九十七分。”化学老师语气突然温和起来,“那些考得差的,我就不说了,你们私下里多请教请教肖迟,别一天浑浑噩噩的,连化学方程式都写不对。”
我拿到卷子,刚好五十分,这不比肖迟的一半还多嘛,老师说的肯定不是我,我有些沾沾自喜,我的强项是英语和语文,其他科目一般,化学差了点,但我要求不高,我是实在学不好化学,最明智的选择是把时间花在其他科目上,拿其他科目的成绩去平衡中和,这样算下来,我还能排进年级前四十,我们学校只要进年级前五十,就有奖学金。
同桌说要借我卷子对题目,我拿给她,“看吧看吧,随便看。”
过了几分钟,她突然戳了戳我的腰,“诶,老师好像帮你算错分数了。”
“什么?”我凑了过去。
“刚刚老师说的那题,正确答案是D,你写的是B,老师给你打勾了。”
我一看,还真是。
这一题六分,减掉就是四十四,妈的,还真没肖迟一半多。
“算了,还是不要告诉老师了,我就假装没看见,你这点分数实在是可怜了,哈哈哈哈。”同桌笑了笑。
我无所谓,大不了下次考语文多考几分,我举起了手。
“什么事?这道题还有什么不懂吗?”化学老师问我。
“老师,这题你帮我改错了,我多加了六分。”
化学老师扶了扶眼镜,“非常好,陈同学,凭你一己之力,我们班平均分又下降了0.15分。”
全班哄堂大笑,我有些不好意思,拿红笔在卷子上用力画了个叉,改成了四十四。
下了课我趴在桌子上,看见肖迟走到了讲台旁边,拿着卷子和老师说着什么,几分钟后,老师把我叫了上去。
不会吧,老师我化学差你又不是今天才知道,没必要训我吧。
我硬着头皮走上去,化学老师在纸上写着什么,然后推给了我,“把这道题做了。”
原来不仅要训我,还要给我恶补。
我只好拿起笔,看了看题目,这题目看着有点眼熟,好像做过,但我记不太清了,没什么化学触感,我算了几分钟,把答案填上了,有些怯怯的看着化学老师。
他的表情很凝重,一度让我觉得我可能要被他逐出化学学习界了,但他蹙了蹙眉,盯着我的草稿沉思了几秒,又让我把化学卷子拿给他看了看,最后只对我说了句,“下去吧,多看点书。”
我舒了一口气回到座位,发现斜后方的肖迟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低下头写作业。
下午的数学课班主任把成绩单发了下来,同桌迫不及待的伸手接过,在上面紧张的寻找着自己的排名,我看了看,考的还不错,全班第十,一律高分,除了化学,嗯?化学怎么还是五十,化学老师没帮我改吗?
同桌排在我后面几名,哀怨的叹了口气,“一点进步都没有啊。”
“没事,还有两百天呢,厚积薄发。”我安慰她。
自习课中途,她上完厕所回来,眼睛突然红红的,像刚哭过。
唉,脆弱的女人,我传了张纸条给她,上面写着句话,“生如逆旅,素履以往。坚强起来,小同志,革命的道路还长着呢,别偷偷躲起来抹眼泪。”
她看着上面的话,眼里好像又涌上了泪水,还没下课,就跟值班老师请了假先回家了。
再上化学课,我私下里又跟老师提起了昨天的卷子,问他是不是忘帮我改分数了,他小声说道,“没忘。”
“那老师你?”
“你本来就是五十分,我没改错,你也没写错。”
我突然有些不理解他在说什么。
他咳了咳嗓子,“本来我不想说的,但你问起来了我不妨告诉你,有人偷改了你的答案。”
我怔住了,好像没有听清他说的话,脑子转了几圈才明白老师口中的“有人”是谁。
伤心和愤怒席卷而来,我却不知道如何发作,转过头看了看同桌,她已没了昨天的黯然神伤,和后面的同学嬉笑着。
心寒至极,但依旧理智的问了句,“老师,有什么证据说有人改了。”
“肖迟告诉我的,她看见了。”
我退回了座位,冷着脸,明明是八月酷暑,我却冰到极点。
同桌凑过来问我怎么了,我勉强扯了扯嘴角,用最后的微笑回答她,“我没事。”
等到放学,所有人都离开了,肖迟仍然留在教室里,我知道这是她一贯的习惯。
我走过去,跟她说,“问你件事。”
“你说。”她停下笔。
“你看见林敏华改我的答案了?”
她点了点头,不置可否。
“视力真好。”我笑了笑,准备离开。
她在我后面突然又说了句,“我昨天自习课在项老师办公室拿卷子,看到林敏华了。”
“她跟班主任说,你化学多加了六分却装不知道。”
“你要小心她这个人。”
我回过头,看见她善意的目光,化在夕阳的余晖里,静静投射着温柔。
“谢谢。”
*
努力奋斗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快到还来不及让人记住,就已经接近尾声了。
距离高考还有五十多天的时候,丁磊跟我说他要去部队了。
前段时间刚好有人来我们学校征兵,丁磊学习成绩简直是烂泥扶不上墙,他想了想,还不如去当兵,于是便报了名,他爸妈也同意,还让他在部队里也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个军校。
我有点意外,倒也替他高兴,至少是一条好出路。
他说不参加高考了,一看见那些题目就头大,这下总算是可以名正言顺的摆脱了。
我问他什么时候走,他说七月上旬,我说那到时候我去送你,他点了点头,你一定得来。
他把自己的桌子搬空了,我站在楼上看他背着鼓嚢囊的书包往外走,他转过身冲我挥了挥手,大声说道“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
我突然无比清晰的提前感受到离别的不舍,好像他这一走,就不回再回来一样,我跟他六岁认识,到如今,十一年,他跟在我后面跟了这么久,终于有一天要走自己的路了,尽管我知道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路,每个人都会朝着自己的方向前进,每个人都必须说再见。
但那一刻,我还是红了眼眶,觉得有无数个理由大哭一场。
接下来的日子,似乎过得更快,不再在课间打热水时撞见丁磊和他们班男生打羽毛球,他倒是依然会在下午六点时,散步到教学楼下,等我放学。
旱冰场几乎没有再去,那些记忆也好像遥远了起来,丁磊说他不敢再带坏我,到关键时刻了。
我笑的很疲惫,暗自决定,等高考完以后,一定要睡上三天三夜,然后天天去滑!
高考前一周放假,我却鬼使神差的走到了旱冰场门口,在家看书看了一个上午,脑子有点懵了,想出来走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这里。
门口的霓虹灯还是和原来一样,暧昧又颓丧的气息,我决定进去滑几圈。
领了鞋,我坐在椅子上系鞋带,站起来滑的时候发现动作都生疏了,笨拙得像一只腿短一只腿长的兔子,如履薄冰。
一个清脆的声音突然在我身旁响起,“我提醒过你,要做热身运动的。”
我闻到飘来的淡淡清香,是肖迟,她穿着棉质白T恤,宽松的工装裤,不长的头发利落的扎在脑后,像唱嘻哈的摇滚青年。
“忘了。”我笑了笑。
她挑了挑眉,不予置评,滑开了,像忽然掠过的风。
我玩得酣畅淋漓,浑身是汗,尽兴之后往休息区滑,肖迟也在,双手搭在膝盖上,微微弯着腰,看着身前滑过的人,眼神却没有聚焦点。
我换上鞋,买了两瓶可乐回来,递了一瓶给她。
“谢谢。”她礼貌的接过。
我们就并排坐着,谁也不说话,一边喝可乐,一边看着池子里的人。
她突然像是自顾自的说了一句,“只要能站起来,就不怕跌倒。”
我有些怔忡,“什么?”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滑旱冰吗?”她难得一见的露出笑容。
“刺激吧。”
“不,因为它很自由。”她喝了一口可乐,“只要你技术好,可以随便滑,所有的轨迹和方向都是你自己选择的,无所顾忌,你不怕摔倒,连摔倒都是那么开心,你还可以再站起来,不会有人嘲笑你,因为这在这里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她脸上神采飞扬,和平常冷淡的神色判若两人。
“所以你经常来吧?”我问她。
“嗯,常常在压抑的时候来这,滑几圈就舒服了。”
那天我们聊了很久才告别,走在回家的路上时,我觉得自己好像进入了肖迟的世界,但那个世界没有开灯,我看不清。
*
高考没有我想象得可怕,我也没有想像中紧张,考最后一科时,距离结束还有五分钟,我写完,停下笔,看着黑板上方挂着的钟,觉得时针走得又快,又慢。
我的脑海里像放电影似的回放着中学时代的片段,闪回,黑白,交织,消失。
原来,都要结束了。
出考场时,丁磊在警戒线外,伸长了脖子,提着奶茶等着我。
“怎么样?好考吗?”
“还不错。”
“清华北大挑一个?”
“算了,就哈佛吧。”
“行行行,可把你牛逼坏了。”
我们突然笑起来,如释重负般,离开了校园。
七月是丁磊去部队的日子,我和他爸妈去市火车站送他,他已经换上了一身迷彩服,军帽的帽沿压得低低的,颇有几分军人的姿色。
空气里浮着淡淡的感伤,儿行千里母担忧,他的爸妈一边帮他整理着衣领,一边叮嘱他出门在外,万事要沉稳低调,踏实上进,我知道他不耐烦听这些,今天却格外老实的低着头,任他们唠叨。
“爸妈,我跟鹤南说几句话。”他把我拉到了一旁,抓了抓帽沿,有些腼腆。
“到了部队好好照顾自己。”我拍了拍他的肩。
“嗯,临走之前,还有些话没说。”他说,语气认真起来。
“还有什么后事赶紧交待。”我笑了笑。
“做我女朋友吧,我喜欢你。”他说
“你这小子坏啊,快走了还要拿我开涮。”我以玩笑的语气掩饰自己的不知所措,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我没有开玩笑,从小我就喜欢你。”他盯着我,目光如炬,容人无法拒绝。
心乱如麻,惊惶,我的内心对此毫无心动的感觉,但是一种莫名的氛围驱使着我答应丁磊,我分不清的是,这究竟是从小到大陪伴的感情,还是奋不顾身的爱情。
他还在继续盯着我,期待得到一个答案。
我吞吐半天,才说了句,“嗯。”
丁磊扬起了嘴角,笑得无比灿烂,我却没有他那般的狂喜,甚至还想起了不相干的肖迟,我的内心有一个声音在说,没错,丁磊是你知根知底认识这么多年的人,你答应他是对的,最正确的选择。
但是另一个声音却很遥远的传来,质问我,你会幸福吗?
我拿到了C大的录取通知书,很奇怪的是,去报道那天,我看见了肖迟,她的冷淡已经不再表现在脸上,几乎蔓延全身,连走路的姿势都透着几分厌世,我有点不敢上去和她打招呼。
她的穿衣风格依旧没有改变,很宽松的格子衫,破洞牛仔裤,身后倒跟着一个精致干练的女人,提着包,踩着细跟高跟鞋在后面小跑追着她。
大概是肖迟的妈妈。
她们一前一后进了黑色的车子里,往校门外开去了。
去报名的路上,我想了很久,始终没有办法把肖迟和C大联系起来,她的成绩向来位居光荣榜首,要填清华北大几乎没有任何压力,怎么会屈身留在省内的985,我都替她感到可惜了。
后来有几次正面碰到过肖迟,她总是一个人在路上,隔着一段距离朝我点点头,然后就步履匆匆的离开了,那样子像在躲避我,又像在躲避整个外界。
我有时想跟她说上几句话,却都是欲言又止,开不了口。
直到有一天和舍友出去聚餐时,在学校旁边的烧烤摊撞见她的失态。
她的桌子上摆着几瓶空酒瓶,脸上染着醉醺醺的红晕,失魂落魄又努力自持,竟让人觉得有些可怜。
我跟舍友打了个招呼,让她们先回去。
走到她对面,坐下,一股浓浓的酒味飘了过来,连我都有些上头了。
“肖迟。”我叫了一声。
她意识清醒,小声应到,“嗯。”
“怎么一个人跑出来喝酒?”我问,“多危险。”
她不说话了,我猜她可能都不知道跟她说话的人是谁。
“我想回去滑冰。”她突兀的冒出一句。
我记得她跟我说过,她时常在压抑的时候去滑冰,所以出来喝酒只是没办法排解的下策。
可是这个人,怎么活得这么辛苦,怎么时不时就压抑,怎么好像从来都没快乐过。
“我带你回去吧。”我说,“这么晚了。”
她没有拒绝,乖乖的站了起来,拉住了我的手臂,红着脸说道,“走吧。”
“你们宿舍在哪?”我问
“西苑,A栋708。”她说话声音开始含糊不清。
原来是金融系的。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的原因,她的手掌热乎乎的,让我觉得被她抓住的那寸皮肤也跟着变得滚烫起来。
她走路摇摇晃晃,像个不倒翁,眯着眼睛,却少见的可爱。
我笑了笑,掏出手机把她这副样子拍了下来,打算日后有机会拿此敲诈她一笔。
扶着她爬楼是最痛苦和艰难的,我力气不大,她不胖,但挺高的,整个重量全压在我一个人身上,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搬到了寝室门口。
敲了敲门,几分钟之后一个女生从里面打开了门,看到肖迟一身酒气,扇了扇鼻子,“进来吧。”
我把肖迟弄到了床上,给她擦了擦脸,脱了外套,盖上被子。
走之前叮嘱她舍友晚上帮忙照顾一下她,如果她渴了就给她倒杯水。
她舍友坐在电脑前看电影,嘟囔了一句,“她再这么搞,迟早有一天酒精中毒,谁顶得住。”
“她经常出去喝酒吗?”
“三天两头。”
我看着床上躺着的肖迟,她睡着了,安静而有点稚气的脸孔,完全看不出任何悲伤。
肖迟,你究竟为什么这么不快乐。
“能把她手机号给我吗?”我问她。
“我没有。”舍友头也不抬的回答,“她从来不跟别人线上联系。”
我翻出了肖迟口袋里的手机,把自己的号码存了进去,发现她的通话记录几乎一片空白,除了10086打来的,就是她妈妈打来的。
真是个彻底的孤独主义者。
我回到宿舍,已经是一身疲惫,洗了个澡就上了床,刚躺下,丁磊就打电话过来了。
我觉得更疲惫。
“喂。”
“怎么了?好像有点不开心噢。”他说。
“有点累。”
“那我跟你讲个睡前故事吧。”
“不用了,你训练一天不累吗?”
“不累,想到你就不累了。”他呵呵笑着。
“早点睡吧,晚安。”话没说几句,我就准备收线。
“战友都说我找了个假女朋友,真的。”丁磊在电话那头开玩笑似的说道。
他说得好像没错,我从来没给他写过信,也很少主动打电话给他,更不可能趁假期偷偷跑到他们部队去看他,对丁磊,我做的,实在少之又少,如今甚至连一点陪聊的精力都吝啬了。
我失去了和他做朋友之间的放肆和无所间隙,恋人的关系只是徒增疲惫和尴尬。
我以为这只是关系刚刚转变的不适,顺其自然,就会好起来。毕竟,他是跟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们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
可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我们的发展并没有更进一步,只是待在原点,或者倒退到更疏离的地步,我逐渐越来越清醒的意识到,我对丁磊,没有半点的男女之情。
而且也恐慌的发现,不止是丁磊,是所有男性。
我常常安慰自己,那是因为我有丁磊了,所以看不上别人,可这个前提恰恰被我自己摧毁了,我也看不上丁磊。
那么还有什么可能性,我是一个性冷淡?还是一个同性恋?
无论哪一种,我都不想承认,我都不愿意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所以我只能利用丁磊,来掩盖真实的自己。
我真是个可耻又不要脸的骗子。
“别多想,笨蛋。”我警告他。
“怎么会,我们认识十三年了,你是什么性格我再清楚不过了,我没事,就是挺想你的,告诉你一声。”丁磊说。
“晚安。”我说。
“晚安,我爱你。”
*
大三下了,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忙着考研,其实我是一个没有什么明确目标和理想的人,只是中规中矩的生活,随波逐流的走一步是一步,既然大家都考研,那我也考一个吧。
但是起步晚了,舍友已经把专业书背了一遍了,我还在和高数做斗争,数学是我除了化学以外第二憎恨的科目,本打算大学选一个不用学数学的专业,但是选来选去还是没能逃出它的魔爪。
我很头疼,虽然我没有什么胸怀抱负,但我是属于那种决定了走哪条路就一定要一条道走到底的人,偏偏高数成了我的绊脚石,丁磊打电话过来时,我的态度比以前更差,焦躁不安的埋怨他占据了我的学习时间,他一边安慰我一边道歉,挂了电话之后我想,丁磊这男朋友当得跟个龟孙子似的,又好笑又可怜,上辈子得做了多少坏事才遇上了我这么蛮不讲理又冷漠无情的女朋友。
我把头发揪得快秃顶时,舍友给我带来了福音,她决定大方的把她的男朋友借给我用一用,她男朋友是金融系的高材生,人送外号“高数杀手”。
我和她的男朋友取得了联络,按照约定,每周六下午三教一楼的自习室,给我上半天课。
我去超市买了一袋零食往商学院走,准备以此作为见面礼。
到教室时,舍友的男朋友已经坐在里面了,戴着眼镜,高高瘦瘦的,和舍友完全夫妻脸。
我礼貌的说了句你好,然后把一袋子零食递到他面前,“辛苦了。”
他尴尬的笑了笑,“不用了不用了,我们开始吧。”
我们坐在第一排,翻开了高数课本,我瞧着那一袋零食,再次问他,“你真的不要?”
他愣了愣,“真的,谢谢了。”
我拿了一包薯片,一边吃一边听他滔滔不绝的讲,讲到一半时,一个身影从外面走了进来,我抬起头看了一眼,居然是肖迟。
自上次醉酒之后,我和肖迟还是这么久以后第一次见面。
她抱着一本书,目不斜视从我们旁边走了过去,然后坐在了斜后方的位置。
教室里很安静,就显得我吃薯片的声音很大,肖迟倒是而无车马喧,一直很专心的在做题。
号称“高数杀手”的这位同学被一道题目难住了,暂时停止了讲解,自己一边研究去了,不带我玩,我很无聊,一边继续吃,一边划拉手机,结果过了三十分钟,他还在打草稿,我坐不住了,时间就是生命啊,我捅了捅他的肩膀:“兄弟,行不行?”
“再给我十分钟,马上算出来。”
“我还赶着回去写报告呢。”
“快了快了。”
没办法,催也没用,我只能耐着性子等着。
没想到肖迟突然从后面走了过来,还是很清淡的气质和语气,“我帮你看看吧。”
“那谢谢了。”我把作业递给她。
她埋头在另一张桌子上计算,我看着她的侧脸轮廓被窗外照进来的淡淡霞光勾勒着,线条流畅分明,十分好看,竟看走了神,直到她把算好的答案放在我桌前,步骤简单明了,我一下子茅塞顿开。
我觉得“高数杀手”这称号得转让给此人。
那位仁兄还在皱着眉苦算,我拍了拍他,“算了算了,我知道怎么做了,今天就到这里吧,辛苦你了。”
他显然很不满意,“不行啊,我这,我这还没算出来,要不你给我讲讲?”
“………”
回去坚决抵制舍友这种欺骗消费者以次充好的无良行为。
以上是玩笑话,高数还是得学,虽然人家水平不怎么样,但总比我好,我依旧按时赴约,回回都能在同一时间和地点碰到肖迟,有时她先,有时她后,但无一例外。
旁人只能看到学霸的光鲜亮丽,却看不到他们背后的勤奋努力,我一直以为肖迟是天生脑子聪明,其实不然,学习道路上少不了半点参假。
遇到的次数多了,每次我也习惯多带一些零食,问她吃不吃,肖迟总是摇摇头拒绝,然后继续低头写字。
我就这样一边补习着高数,一边迎接着考研的到来,后半段冲刺的日子去自习室的次数更频繁,时间也待的更久,而肖迟也永远在那里,无论我看到多晚,她永远比我后走,好像跟我赛着来似的,有时候困了烦了想偷懒了,看看肖迟正襟危坐的样子,顿时提起精神,觉得自己太丢脸,太没出息了。
考试那天,我发挥得很不错,恶补高数之后,完全没在怕的,结果就是还挺不错,符合预期,虽然没有上第一志愿,但调剂到了另一个重点大学,开启了女硕士的漫漫生涯。
后来很多个独自一人晚上在自习室写文案写到想哭的时候,我都挺怀恋那个一回头就能看到的身影。
*
丁磊退伍回来时,我已毕业,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初入社会,背负着不小的压力,也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蛮劲,同期进公司的姐妹忙着谈恋爱,周末约会,逛街,安排得满满当当,相比较而言,我空出了很多时间,我懒得经营与丁磊的感情,更倾向于工作,每次丁磊说要出去吃个饭,看个电影,我都以加班拒绝了。
我猜丁磊应该是委屈的,但他什么都不说,永远都是一副我理解你,没关系的样子。
他在军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官商两道的公子哥,回来依着这层关系,顺利的做了某个部门小主管,也过上了西装革履,风流倜傥的白领生活。
凡事都有回报,我对工作的付出很快得到了上司的赏识,被调到核心部门,加薪升职,只是没想到在这也能遇见故人——六年未见的林敏华。
六年前的她,高高的马尾,朴实无害的双瞳,曾是我最亲密的同桌,现在的她,化着精致的妆,穿着齐膝短裙,笑看春风。
她先认出我,艳丽的红唇微微一扬,“陈鹤南,这么多年了,你真是一点都没变。”
我笑问“你这是夸我还是贬我?”
手机响了起来,她接起,一边说话一边从旁边的格子间随手拿起一张A4纸,靠着桌子写上了自己的电话号码递给我,然后挥了挥手,走路带风地朝经理办公室去了。
她变得明媚而又骄傲,势必要将以前那个晦暗敏感的少女擦干抹净。
我没有将她的号码存进去,年纪大了,不喜社交,陈年旧事也不愿再翻起,看她气势,现在应该已经和我不是一条路上的人了。
周五下午,她却主动到我工作间,又气又略带无奈的质问我怎么都没有联系她,我只能搪塞,刚转到新职位,不熟悉业务,忙着交接,她听完表示理解,然后问我现在有没有时间下去喝一杯咖啡,顺带叙叙旧。
我刚好空闲下来,但去无妨。
坐在公司楼下的星巴克里,靠着临窗的位置,我有一种虚假的朦胧感,觉得我面前的林敏华并不是林敏华,我也不是我,我们只是两个庸碌的成年人,以各自的方式在这个繁华的城市生存。
“其实这么多年来我心里一直有一个心结。”她眼眸下垂,有些羞赧。
“什么?”
“当时做了一件挺对不起你的事。”
我努力回想起来,她说的大概是她偷改我答案的事,自那以后,我们便疏远了,表面上和颜悦色,打打闹闹,心里却有了防线和保护罩,知道她不可深交。
我笑了笑,“猴年马月的事了,我早不计较了,都是小孩子,长大了看开了。”
她眼睛微微睁大,流露出些许感动和释怀,“我一直在等你说这句话,等你的原谅。”
“没事了,都过去了。”
我们还说了些往事,开怀畅谈,直到喝完咖啡,笑着告别。
回到出租屋时,丁磊在厨房烧菜,昏黄温暖的房间里溢满香气,我情不自禁饿了起来,躺在沙发上,像一只嗷嗷待哺的雏鸟。
丁磊的厨艺是在军营里练出来的,他胃口刁钻,吃不惯食堂饭,向炊事班师傅求情开小灶,师傅说要吃可以,自己做,第一年,他别无选择勉强下咽,第二年,他熟能生巧,已经得到师傅的表扬了。
所以基本上每天,他都会将饭菜做好,等着我下班回来。
有时我感觉这种生活也不错,有一个细心照顾你的人,一辈子平平淡淡,直到终老。
更多的时候,我内心只有无尽的孤独和自我分裂,完全没有活着的感觉。
丁磊将饭菜端上来,是我最爱吃的糖醋排骨,他一边给我夹菜,一边轻描淡写的说道,“今天陈叔叔给我打电话了。”
我扒饭,“我爸说什么了?”
“他问我准备什么时候娶你。”
“你怎么说?”
“我说时刻准备着。”
我停下了筷子,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还没想好怎么接话,丁磊已经从口袋里掏出了戒指盒,打开,递过来,说道,“嫁给我吧。”
*
我和丁磊的婚礼不算盛大,双方父母都说要大办,我无力准备,以省点钱买房的理由打发了他们,丁磊是一直都顺着我的意思的,说婚礼不求铺张,只要我喜欢就行。
我看着丁磊诚挚的脸孔,突然有点心疼又负罪,他怎么会知道,这个和他从六岁开始认识,即将要成为他新娘的人,那颗心从始至终都没有属于过他,还以欺骗的方式夺取了他幸福的婚姻。
他在盼望着携手一生的厮守,我却只是伪装自己去配合。
我甚至无法分清我们两个,谁更悲哀。
婚后生活一如从前,平淡,毫无波澜,丁磊常常笑说,就是因为我们认识太久了,太熟悉了,所以生活完全没有激情,我很想告诉他,不是的。
不是我们太熟了,而是我,并不是他眼中的我。
我把真实的自己埋藏在了地底深处,掘地三尺也无法挖出来。
婚后的第二年,我们有了一个女儿,丁磊叫她小耳朵,他说,耳东陈,孩子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不正是耳朵吗。
我筋疲力竭的躺在产房里,借着窗外熹微的晨光,看见丁磊抱着小耳朵,脸上露出幸福满足的笑容,像六岁那年的他,得到了最爱的飞机模型。
我只有如释重负的轻松,我完成了我的任务,对丁磊的亏欠和愧疚也减轻了一点。
我没有因为小耳朵的出生而辞掉工作,产假一过就又回到了公司,林敏华觉得我简直是拼命三娘,好歹把月子做足了,我只是笑笑,没有回答她,只有我知道我是在逃避,丁磊的笑容和小耳朵的哭声,都是我的噩梦,那个一百平米的温馨小家,压的我喘不过气。
每次看到他们那么和谐的模样,我都会在内心疯狂自我谴责,因为我知道,都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
丁磊也要上班,父母都在老家,他便请了个保姆照顾小耳朵,我妈经常在打电话的时候数落我狠心,说小耳朵还那么小,我什么都不说就丢下,跑回去工作。
唠叨得烦了,我反唇相讥,“我是生养孩子的机器吗?我就没有自己的生活了吗?”说得有些大声,丁磊抱着小耳朵,听到这句话愣了愣,然后抱着小耳朵到阳台去了,柔声哄她睡觉。
晚上关了灯,丁磊从后面抱住我,小声说道,“你别把妈说的话放在心上,你想做什么就去做,我永远都支持你的一切决定。”
我心里一阵剧痛,抽开他的手,翻身下了床。
“怎么了?”
“上个厕所。”
我躲到厕所里,待了几分钟,又走到客厅,拿起丁磊放在茶几上的烟。
第一次吸,浓浓的烟味强劲的涌进我的咽喉,我呛住了,不停拍着胸口,然后又狠狠地吸了一口,盯着指缝间那点猩红,毫无预兆的流下了眼泪。
我的一生,外人眼里幸福美满,只有我知道,腐烂不堪。
我打开手机相册,翻到一张照片,上面是肖迟醉意的脸孔,我的眼泪,一滴一滴,砸在上面。
哭得狼狈不堪的时候,厕所门突然被打开了,丁磊一脸惊诧的看着我,不可置信,他抢过我手里的烟扔进了马桶,然后盯着我看了几分钟,什么也没说,转身回到了卧室。
后来几天,我和丁磊都没有说话,饶有默契的保持沉默,他依旧做好饭,在阳台哄小耳朵,我做自己的工作,看书,睡觉。
周末晚上十一点,小耳朵突然大哭起来,怎么都哄不住,丁磊检查了她的尿布,又给她喂了奶粉,依旧无用,他有些不知所措和无助,抱着小耳朵在客厅走来走去,我听不下去了,接了过来,摸了摸小耳朵的额头,好烫,原来是发烧了,丁磊一听马上换上了衣服,拿上车钥匙对我说,“我先去车库取车,你和女儿多穿点,在门口等我。”
我有些紧张的抱着小耳朵下楼,怀里那个小人儿还在哭,哭得我心颤。
坐在车上,丁磊脸色严峻,一边盯着路况一边时不时看一眼我怀抱里的小耳朵。
停在红灯前,丁磊突然说,“鹤南,是不是我让你觉得很累,跟我一起生活很没趣。”
我愣住,不明他为何这么问,但仔细一想,我给他的感觉,不就是这样吗。
我没说话,紧了紧身子,半响才说道,“没有。”
我当时倘若有一点良知和理智,都应该真实告诉丁磊,“对不起,我骗了你,我们离婚吧。”
但我是那么自私,我想利用他,我只有利用他,才能保住现在虚伪无味的平静生活。
到了医院,丁磊忙上忙下的挂号,缴费,安置妥当后,才对我说,“你回去休息吧,明天还要上班,我守着小耳朵就行。”
我看着他疲惫的目光,拒绝了,“你回去吧,我明天请假。”
他拗不过我,回去了,让我一有事就打他电话。
安静的病房里,我坐在小耳朵的床边,看着她呼吸均匀的小脸,心如止水。
妈妈对不起你,对不起你爸爸。
*
小耳朵又长大了一点,三岁,该是上幼儿园的年纪了,丁磊的工作也比以前更忙了,他升上了副总,和我们公司合作频繁,经常是脚不沾地,披星戴月,早出晚归,我和他有时一个礼拜都见不上几面,那些一回家就有他做好饭菜的日子早已远去。
我们搬到更大的房子,一次性付清全款,送小耳朵去到最好的私立双语幼儿园,丁磊周末会抽空带小耳朵去公园玩,但是不会叫上我,他知道的,我不喜欢出门,不喜欢人群。
我和丁磊进入了比之前更陌生的状态,我忙我的,他忙他的,我们之间唯一的交集就是小耳朵,靠着这点联系,维持着我们名存实亡的婚姻生活。
难得有一天我下班早,回到家,发现丁磊在打CS,窗户和灯都关着,满屋子的烟味,漆黑的空间里只有他屏幕荧光反射的脸和时不时爆出的粗口。
“操,会不会玩,别瞎带节奏行不行。”
我打开了灯,顺手拔了电脑插线,丁磊摁灭烟头,站了起来,“你干嘛?”
我放下包,倒了杯水,“小耳朵呢?”
“这几天放假,妈领回老家玩去了。”
“什么时候回来?”
“后天。”
他忍着火气,接上插线,继续玩了起来。
我问他,“你吃饭了吗?”
他头也不抬,“没吃,不饿。”
我重新拿上了包,换上高跟鞋,“我现在要出去吃东西,你要吃点什么?我带回来。”
“不用管我,你随便吃吧。”
他的电话响了起来,看了一眼,然后走到书房去了。
我关上门,往电梯口走去,等电梯的时候,我问自己,是我让丁磊变成这样的吗?
这样陌生的丁磊,既不是六岁时在我身后的小跟班,不是十七岁时偷偷骑车带我去滑冰的风发少年,也不是二十五岁认真在厨房大展身手的居家好男人。
但我知道,我没有任何资格责怪丁磊,一丁点都没有。
隔天在公司,我碰到了他,他代表他们公司来开会,和林敏华坐在会议室里,争论激烈,我们公司承包下了丁磊公司一年的广告,但在设计方案上,有很大的冲突,听着会议室里传来的声音,我有点替他担心,太锐利在职场上终究不是什么好事,而丁磊随着近几年的改变,脾气越来越暴戾,说话也不知收敛。
会开到一半,他怒气冲冲的走了出来,经过我的办公室,看了我一眼,然后一言不发的朝洗手间走去。
我坐了一会,还是有点坐不住,打了个电话给他,他没接,我又打了一个,还是没反应。
我只好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想看看他还在不在里面,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他站在镜子前,不停的往脸上泼水,我松了一口气,准备离开时,一个高挑的身影缠上了丁磊的腰,语气亲昵,“今天晚上要不要去我那。”
丁磊看着镜子,突然对上了我的视线,反过身搂住了那个女人,低沉的说道,“好啊。”
我赶紧逃离了事发现场,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痛,心痛丁磊怎么变成了这样,变得完全面目全非了。
他想过小耳朵吗?如果小耳朵知道,她的爸爸出轨其他女人,她怎么承受得了这些。
我只是担心女儿,都忘了去恨林敏华,再一次偷走了我身边的东西。
我提前下了班,想回家冷静冷静,在车库取车时看到了丁磊,他穿着西装,冷冷的朝我走过来,按住了我的手,“气成这样还开车?找死吗?”
他坐上了驾驶座,把我塞进了副驾驶,然后一言不发的开车。
他的神色一如既往的平常,甚至略带严肃,好像做错事的是我,过了好久他才开口,问我,“感觉怎么样?”
“你想过小耳朵吗......”
他粗暴的打断我的话,“我在问你!怎么样?难受吗?愤怒吗?想离婚吗?”
我摇了摇头,我只是替你可惜,丁磊。
“你倒是说啊,你告诉我!”他有点失态了,大声吼着,“告诉我!你吃醋!你嫉妒!你恨林敏华!”
然而我什么都没说,一路沉默着。
最后他终于放弃了,疲惫了,把我送到家里以后又转身开车回去了。
那天晚上,丁磊按时回家,按时睡觉,没有任何异常,好像今天早上一切都没有发生。
第二天我再回公司,去林敏华的办公室把她约了出来,依旧是楼下的星巴克。
林敏华倒是先开口,“对不起,我又做了一件对不起你的事。”
我抑制住想将咖啡泼在她脸上的冲动,想起了肖迟曾经对我说过的,“你要小心她这个人。”
“为什么?”
“没有什么为什么,我就是这样的人。”她轻描淡写的说道,“从父母离异,在法院推卸养育我的责任,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打起来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我只要爱我自己,只有我爱我自己,我想得到的,我希望得到的,不择一切手段都要得到,所有不相干的人都要替我的利益让路。”
我顿了很久,才问她,“那你是真的爱丁磊吗?”
我紧张的等待着她的回答,我多希望丁磊其实是拥有着爱情的。
但是林敏华笑了笑,红唇一张一合,“你没听明白吗?我的世界只有利益,没有爱情。”
我僵住了,像无数只利箭穿过,感到一阵没由来的可怕。
我无比清楚的意识到,我和林敏华是一种人,我们的世界里都是利益至上,我们都只是把丁磊当作工具,她利用他的财富,我利用他的身份。
而丁磊,终于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男人。
*
丁磊愈发的沉默,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刻都还要可怕,那种从眼神里散发的,是我看不懂的绝望,像快要溺水身亡的人,而小耳朵是他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关于他和林敏华的问题,我们都装作不知道,缄默,绝口不提。
不管白天黑夜,我们只是两个形同陌路的合租房客。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周一晚上,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
电话里是一个沙哑的女声,还带着哭腔,她说,“你好,我是肖迟的妈妈。”
这两个字已经很久没人在我面前提起过了,陌生但又无比熟悉。
“很抱歉打扰你了,我知道下面的话可能有点突兀,但烦请你听完。”她说,“小迟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我们做父母的,希望孩子能走的安心,她说她就想见你一面,以后再也没机会了,你有时间吗?如果可以的话,请无论如何都赶来见见她吧,机票什么的都由我们来订,你完全不用担心。”
我像被人从后面重重的抡了一棍子,头晕眼花,都没反应过来肖迟妈妈刚刚说的话。
沉默着,电话里滋滋的电流声让人头皮发麻。
我平息,浅浅吐了一口气,“好,我一定到,你把地址发我手机上。”
挂完电话我就迅速查看了发来的地址,订机票,马不停蹄的收拾东西,拖动行李箱的声音惊动了房间内的丁磊,他抱着孩子出来,讶异的盯着我,用那双恶狠狠的眼睛。
“你要去哪?”他终于开口说话。
“美国。”
“去找肖迟?终于决定双宿双飞了?”他哂笑。
我愣住了,不懂他怎么这么说,像利刺一般的,往人胸口上扎。
“她生病了,我只是去看看她。”
“呵,还回来么?看着看着是不是就看到床上去了?”
我当场震了震,想上去扇他一巴掌,又没有勇气。
“不准去!”他夺过我手里的行李箱,“老子今天把话放这,你要是去,我就带着女儿从十二楼一起跳下去,让你走的潇潇洒洒,无牵无挂。”
“你疯了吗?”我觉得自己也快疯了。
“疯的人是你吧?陈鹤南,没去当演员真他妈屈才,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林敏华全告诉我了,你老实说,你结婚是因为爱我吗?”
我不敢说。
“你从来,都没爱过我,你爱的人一直是肖迟吧?那天在厕所里抽烟,手机里的照片不是她么?还有你们十几年前,难怪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有一刻是入你眼的,你以为我是真的想和林敏华玩玩吗?我从来没想过,我只是想试探你到底会不会愤怒,吃醋,哪怕你抽我,说要离婚,都好过你现在这副样子。”
我们十几年前怎么了?林敏华究竟跟丁磊说了什么?
我忍不住,深夜夺命连环call通了林敏华。
努力压抑怒火,我平静的问道,“你跟丁磊说什么了?为什么要把肖迟扯进来!”
林敏华语气无辜:“你不知道吗?上次我都已经跟你道过歉了,你还说那时候都是小孩子,你早就看开了不计较了。”
“你说的,是哪件事?”我愣住了,她到底瞒着我做过多少对不起我的事,我一直以为就只有改答案那次。
“肖迟给你写情书的事啊,你是翻旧账上瘾了么?我承认当时我是小气,嫉妒,凭什么,凭什么你就有人喜欢,男的女的都爱你,我就没有?我撕了,没告诉你,反正你俩也没可能,这种事说出来不是也丢你的脸吗,你应该谢谢我。”
我一拳砸在了落地窗上,痛感袭来,却远不及内心被撕裂的痛。
我默默挂了电话,连骂她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是双腿发软,缓缓的瘫在了地上,像一摊水。
“没错,我就是喜欢她。”这么多年,第一次亲口说出来,有一种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快感,像打破了自己建的牢笼,终于出来了。
我一言不发,从愣住的丁磊手里重新抢过行李箱,愧疚和心疼几乎要把我吞噬,我说,“对不起,但我必须得去。”
*
连夜爬上飞往美国的飞机,落地时,正是西半球的早上,我推着行李箱随着人流出来,远远的看见一个穿着风衣很绅士的中年男子举着牌子在前面等我,我一眼就看到了上面三个大字:陈鹤南。
我朝他走过去,笑着点了点头,“你好。”
他身上文人气息很重,五官也相当俊朗,一看就是肖迟的爸爸,两人长得很像。
“你好,你就是陈小姐吧,我是肖迟的爸爸,麻烦你这么大老远跑一趟。”
“没事。”我说,“现在就去医院吧。”
我迫切的想要见到肖迟。
肖先生打了一辆的士,一个小时后,我站在了肖迟的病房外,却没有力气推开那扇门。紧张,害怕,不愿见到和记忆里相悖的面孔。
肖先生看出了我的犹豫,安慰似的拍了拍我的肩膀,“没事,进去吧。”
我推开了门,一个面容憔悴的女人守在病床旁边,而肖迟浑身插满管子,带着呼吸面罩,安静的睡着。
我悄悄的走近,那张时常冷淡的脸,瘦得可怕,下巴尖尖的,像刚削好的铅笔头。
“陈小姐,你来了。”
我点了点头,握住了肖迟冰凉的手,“阿姨,她怎么了?”
“出来说吧。”她站了起来,理了理自己的衣领,努力让自己在外人面前看起来不那么狼狈。
我们走到了医院内一个散步的小花园里,加州的阳光十分灿烂,倾泄下来,让人觉得心情豁然开朗,坐到长椅上,肖迟妈妈的声音依旧带着若有若无的哭腔。
“是白血病,先天的,都怪我,没有给她一个完整健康的身体。”
“因为这个病,她体质弱,小时候天天打针吃药,胃口就不好,所以一直这么瘦,为了能让她平安长大,我跟她爸爸,一个寸步不离的守着她,一个在外面拼命赚钱,其实我们都知道,这些年她过得很不快乐,她羡慕别人家的小孩可以出去游泳玩滑板,我们却只能让她在家弹琴画画,压抑太久了,人是会疯的,没病也要得病,有时候我想,如果能让她自由的去做自己想做的,是不是就不会这么快倒下了。”
肖迟妈妈看着远处,叹了一口气。
“后来终于有钱了,能换骨髓了,没想到却又突然出现了排异反应,恶化了。”
“我们从来没有给过孩子想要的东西,问她最后想要什么,她就说想见见你。”
“她说她的老手机里存着你的号码,我们才冒昧打给你的。”
听完肖迟妈妈的话,我发现眼泪已经淌了一脸,我只是没有知觉的,机械的抹去了。
我原本以为肖迟没发现我存在她手机里的号码,因为她从来没打给过我,但不是这样的,她一直知道,记得,或许也曾在深夜里对着这一串号码纠结很久,这都是我不知道的。
那个在滑冰场上优雅的身影,又无比清晰的出现在我面前,她是那么肆意的享受着这种感觉,她的热血,她的挚爱,只不过想要体验一刻自由。
肖迟,你为什么总是不快乐呢?
因为我没有快乐的资本。
很早以前,她就已经背负着重担在前行,时间越长,脊梁压得越弯,终于有一天直不起身,趴在了地上。
那我想,如果我早点勇敢的面对自己的内心,站出来牵起她的手,是不是今天就不会有这样诛心的遗憾了。
我们回到了病房内,她醒了,睁开双眼,明明惨淡的眼睛在见到我的那一刻突然焕发光芒。
我走过去,再次握住她冰凉的手,“对不起,我来晚了。”
*
怎么会想到,参加完肖迟的葬礼回国,面对的,依旧是冰冷的墓碑,黑色的丧服。
那时手机被打爆了,但是出门前走的急,我忘了带充电器,陪伴肖迟的日子里,也并不想被任何人打扰,所以一直没有想起来要充电。
刚下飞机回到家,就看到我妈和我爸,还有丁磊的爸妈在屋内,四个人面对面坐着,面色沉重,而警察在四处走动。
我妈看到我,疯了一般的冲上来抱住了我,一边捶我,一边骂:“臭丫头!你跑哪去了,手机也打不通,你知不知道我们都以为你出事了!”
“我没事。”我淡淡的说道,觉得自己的身体异常疲惫沉重。
“丁磊呢?他没跟你们说我去哪了吗?”
话一出口,室内一片沉默,我看着他们脸上的表情,有一种可怕的预感。
“他人呢?!”我彻底崩溃了,劈声喊到。
“南南,你冷静,你听我们跟你说………”
天地一片旋转,我觉得自己就快撑不住,要晕倒了,他们一张一合的嘴就像重影,耳朵也失聪了,就像哑剧。
直到被警察带回警局,我都还没恢复过来,像被人用一张磨砂面的纸盖住了眼睛,始终看不清。
“陈小姐。”警察的叫了我好几遍。
“陈小姐,您先生于五天前跳楼自杀了,初步检查,排除他杀的可能。”
不,不是这样的,是我杀了他,是我。
我哑着嗓子,迟迟发不出声。
警察还问了一些问题,我麻木的一一作答,出警局时,看到林敏华也跟在警察后面,还是一副坦荡荡无所谓的样子,丁磊的死活,对她来说不过如此。
几天后就是丁磊的葬礼,我穿着一身黑西装抱着小耳朵站在墓碑前。
墓碑上,是丁磊一贯温柔的笑容。
小耳朵看着周围一群啜泣的人,“妈妈,他们怎么都哭了?”
我说,“可能是因为风太大了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