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我的爸妈,和曾走近我的朋友。】
1
离家前的12个小时,我在黑夜中意外失眠了。床铺和往常一样没有换新,我钻进被窝却只觉得寒气难耐,任凭我如何辗转反侧缩成一团,也止不住地瑟瑟发抖。
这种感觉让我想起在上海租住的地方,房子是与人合租的两室一厅,我住在客厅改成的“大号卧室”里。门是嵌的几块玻璃,晴天的话拉开窗帘就能看到阳光,但到了夜里,冷风便透过玻璃间的缝隙席卷而来。也许是房间大的缘故,热气也不易聚拢,冬天的夜晚我常常难以入眠,有时从梦中惊醒,发现自己依然手脚冰凉。
毕业的那个学期,我每天在网上翻看纷乱的招聘信息,自问想去哪里,却听到内心莫名在说“还不是离开的时候”,终于没找到离开的理由,鬼使神差又顺利成章地加入了沪漂的队伍。工作一年,情绪时好时坏,我尝试用认真工作,丰富业余生活来搭建所谓的“喜欢的生活方式”,试图用少女心记录下每个“小确幸”,“小确进”,大部分时候却还是陷入庞大的迷茫与不安。
睡不着的夜里我就由自己清醒着。有时我闭上眼睛可以听到鸟鸣,先是单独的一两声,一下子分不清多少只同时开嗓,叽叽喳喳地闹起来,假想自己在观看它们出演的《夜莺与玫瑰》。有时打开窗帘望向街道,昏黄的路灯与来往车辆的光混成一团,穿过朦胧的空气占据整条路面,好像永远都没有车流停止的时刻。
我躺在自己的床上想着独自在外工作住房的一年,安静中听到隔壁房间爸妈轻微的鼻鼾声,今晚睡前我特意没有关房门。在家的几天,晚上每到固定的阅读时间,我就关起房门,隔绝掉以爸妈看电视剧为主的一切与我无关的噪音。今晚我矫情地坚持要陪他们到电视剧播完,然后道好晚安才进房间。从小到大这么多年,8点后的黄金档时间,家里的电视机一定在放爸热衷的战争军事剧目,我也不理解为什么妈很少反抗,哪怕爸在电视剧没放完前就会犯困进入半睡眠模式,妈也在旁边一直陪着。
起身踱步到爸妈房外,蹑手蹑脚推开门,我看见爸妈熟睡的样子,爸的一只手搂住妈的肩膀,妈侧头倚着爸的身体,似乎很安稳。突然想起小时候爸带我去超市买零食,总不会忘记给妈拿上一瓶椰奶。应该是爱吧,爱让人牢记一些事情,也忘记一些事情,轰轰烈烈又平平淡淡地相伴下去。
2
后半夜有些睡意,再醒的时候从窗外传来欢快轻巧的鸟鸣,惊讶已是清晨,鱼肚白的天色还不很亮。隐约听到隔壁房传来爸的起床声,想象他因怕吵到我妈而刻意放轻缓的动作,从我记事到现在,多年不变。印象中他从不睡懒觉,起床时间稳定在太阳出来之前。小时候很讨厌他是个早起的人,因为他会在大清早站到我房间门口,提高音量说怎么还不起来,更讨厌他嫌我不能吃苦,每周必须拉我去家附近公园爬山晨练的不近人情。晨练的日子,是我最希望感冒发烧肚子疼玩消失的时候,他会先领我跑3公里到公园,再完成一项由海拔70多米的山,和近4公里的环山路组成的大任务。那些难熬的大清早,我根本记不得我爸的样子,仿佛他就是个不停冲我喊“加把劲“”提速度“”深呼吸“的大汗淋漓又丧心病狂的教官。后来我吃苦耐劳的能力并没有进步,却喜欢并习惯上了早起,有种莫名的优越感,以为自己是最先看到栖息之城苏醒的人。回想儿时经历,我常会产生恍然大悟的感觉,事情已经很久远,影响却一直萦绕,不知不觉演变成孩子在脱离父母后对自我成长和生活模样的期许。
“我就不送你了,自己注意安全。” “嗯,放心。”
“那,我去上班了。” “嗯。”
“对了,上车告诉我,微信要回,电话要接,知道了不。” “好,晓得了。”
他离开时把我的房门带上,留了一点空隙,能听到他在客厅穿鞋子的气息。我还在期待他是否会多待一会,紧接着就听见干脆的关门声,客厅又恢复了清晨的安静。盯着天花板,我想起大学某个寒假回家,和爸妈出门逛街,我非要到马路对面那家便利店买润唇膏。马路贯穿城区中心商圈,车流量大,我让爸妈在路边等,一个转身便向马路走去。还没走到斑马线,我摆动的左手突然被一只大手握起,又跟着进了毛呢大衣口袋。那是只温暖如火的手,硕大的手掌,粗糙的纹路,紧紧包住我的手背,小时候多少次爸送我上学,就是同样熟悉的安全感。此刻的我却被这突如其来的牵引乱了手脚,慌忙调整步伐以协调好前进节奏。以前我总郁闷地抱怨跟不上他的步子,现在我会小心放慢脚步不让他察觉,我知道旁边这个不苟言笑的男人,对家的情意远比他表现得多。
3
起床时妈正在厨房准备早饭,八宝粥的香气混有家的味道,简单而舒心。二十多年,只有她做的早饭我最爱吃。高中因为晨读必须早到学校,我自知动作慢来不及吃掉她变着花样做的面条米粉,便在每天放学买个面包回家,跟她说我早饭吃这。她不悦,故带稚气地警告我,天天吃面包当心把自己吃成个面包,却开始变着花样给我订纯牛奶益生菌等“面包的好伴侣”。高中毕业后我告诉她实情,并真心请教她青菜炒米粉和红糖鸡蛋饼的做法,看她忙活的样子想起自己当年喊着“妈,我早饭就喜欢吃面包”就急匆匆出门的少不知事,生出许多心疼。接过锅铲时瞥见她美滋滋的表情,我也不禁窃喜,总算让可爱的她找回了“妈妈料理”主人的风姿。
“你在上海自己做啥吃的?” “看心情有时候荤素都抄,也煮粥也煲汤。”
“怕你吃得不好。” “吃的不会亏待自己啦,就是总觉得,都没你做的好吃。”
早饭吃到中途她拿起我的大衣开始缝补,领子什么时候破了个洞我竟一直没察觉。她白皙纤瘦的手指捻着针线,一上一下,就像当初她和我一块搜刮家里的各种边角布料,温柔地握住我的手,教我如何穿针引线给芭比娃娃做衣服,娴熟的手法一点都没变。我一直十分迷恋她的手,缝补衣服的,切菜煮饭的,翻动书页的,帮我签字的。最忘不了她轻轻剥碎花生衣的小动作,她不爱吃花生衣,总要把红色的皮剥去,乳白色的花生仁露出来,和她的手一样纯白干净。
“谢谢妈。”
我略带撒娇语气地说,接着又飞快补了一句,
“妈,你应该呛我一句,臭丫头长这么大,要说谢谢,恐怕得补好多好多句。”
其实是想掩饰内心突然的尴尬。虽然以前也会道谢,毕业后每年只有几天时间陪她,久违的道谢会让她感到疏远么。倘若不说我更害怕,怕她误解我是否不孝,让她感到失落寒心,怕耽于表达的自己,最终忽视了她这份深沉无私的爱。曾经熟记的那句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背的时候只觉朗朗上口,懂的时候不知潸然泪下。
4
做好离家的准备工作,我打算洗个澡,借水流冲走一些不舍。透过朦胧的雾气我看到外面那棵枝干向四周开阔伸展的梧桐树,纳闷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对这个在记忆里仅作为出生地的城市开始有感情的呢?
四岁我随爸妈离开出生的地方,往南到一个长满棕榈树的海滨城市。那里的气候要热满三季,树木只会绿了又绿,高楼大厦清一色得晃眼,路人的步调和语速同样快,在那里奋斗的人来自全国各地,不停歇地给它浇灌年轻新鲜,多元包容的血液,我和爸妈也成为那座城市的新住民,每年只有春节回到出生地。所以我从小到大坐过很多很多次火车,熬过彻夜难眠的绿皮火车硬座,和我妈挤过一张窄小的硬卧床。小学高年级前,每当过完年坐上返程的火车,我一定扒着车窗拼命伸出双手抓住前来送别的七大姑八大妈,并且在火车逐渐提速终于要看不见她们的时候嚎啕大哭,为什么要离开这些给我买好吃的给我红包的亲人们。那段岁月,我讨厌从出生地开往海滨城市的火车,就像我讨厌热带盛产的榴莲。后来全变了,榴莲变成我最爱的水果之一,并且在我义无反顾离开出生地和海滨城市到新的地方上大学后,每逢假期我就揣好一路火车票,背上包开始壮游祖国的大好河山,火车也就成了我疯狂迷恋户外旅行的帮凶。二十年来,我踏过全国所有的省市,久待过三个不同的城市,慢慢在意识中认定自己本就应该扮演迁徙者的角色。
17岁高三,和朋友约在影院看《观音山》。黑暗宽阔的影厅里没几个人,电影映在幕布上反出突兀的白光。三个年轻人偷偷爬到载货的火车上头,跟着它扭动,在蜿蜒的崇山峻岭中起伏,游荡在缥缈如梦的雾气间,风吹乱摆动的发丝,吹散手中的烟丝,吹远胸腔的呐喊,时有时无的鼓点配乐,响得天衣无缝。这部电影我从没忘记过,我觉得它就像我生命中第一次喜欢上的少年那样,单纯,美好。
旧友再聚,光阴荏苒。
“初始你到现在,十年,我从来不懂你的世界。你一直在飘,越飘越远,就像浮萍,你大概不会停靠下来吧。” “我只是在寻找码头,总有一天我会找到的。”
在禾木村遇到一个把水壶、毛巾、球鞋绑在登山包背带上的男孩,他对我说起《阿飞正传》的无脚鸟,
“我听别人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的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阿飞是无脚鸟,他其实一直在寻找靠点,却在生活中迷茫,冷酷,得不到安全感,也给不了安全感。
“其实它什么地方也没去过,那鸟一开始就已经死了。”
我跟他说,我喜欢上海,因为它营造出颇具自知之明的疏离感,可以让一个人活得很安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故意嘴角上扬,假装笃定而骄傲。
分别时我们一起唱了《斑马,斑马》,希望彼此都不会变成无脚鸟。
其实我已经开始怀疑,远方,流浪,自由,究竟有什么?
如果没有心之所往,迁徙给生活的除却空虚还剩什么?
离开故土本身无意义,异乡在许多年后会变成另一个故土,然后人们选择留下或离开,从此往复岁月继续。听过一种说法,每个人出生的故乡,并不一定是心灵故乡。喜欢的画家高更如此,离开欧洲到遥远陌生的塔西提岛和土著人长期生活,喜欢的作家三毛亦如此,出走撒哈拉与心爱之人谱写滚滚红尘,一个为梦,一个为爱。独一无二的那项使命,如饥似渴的那种生活,才是迁徙的意义,就像诗人说的,以梦为马,随处可栖。
我想到这些事,任水流从头顶滑落到肩颈,升腾的热气越洗越闷,堵在心中的忧伤依旧散不去。窗外的梧桐树没有去年夏天那么绿,彼时我刚结束毕业旅行回到家,常穿着白T牛仔裤和我妈骑车,听她介绍出生地的大街小巷。突然明白,常在文章中被提起的淡淡乡愁到底是个什么滋味。
穿好衣服,我拉着行李箱,温柔地关上了家门。
-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