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从来都是寂寞的,犹如黑暗中开出的花朵,独自芬芳。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创作的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被誉为是文学史上描写女性暗恋心理最出彩的一本小说。
“我的一生始终都是属于你的,而对我的一生你却始终毫无所知。”
小说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位女子在弥留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R诉说了她潜隐了一生的激情爱恋和情感痛苦。这信既是告白,也是回忆,既是叙述,也是抒情,既是坦白,也是告别。
我要向你吐露我的整个的一生,我的一生确实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在此之前我的生活郁郁寡欢、杂乱无章,它像一个蒙着灰尘、布满蛛网、散发着霉味的地窖,对它里面的人和事,我的心里早已忘却。
由于父亲早逝,女孩与母亲过着深居简出,小市民的穷酸生活。女孩十三岁时,邻家搬来了一位英俊潇洒的年轻作家。对于一个生活天地非常狭小的女孩来说,在另一个大世界里颇有名气、英俊潇洒的作家是一个诱人的谜,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她把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全部精力一股脑用来窥视作家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女孩与迎面走来的作家差点撞了个满怀。无人生阅历的女孩不知道作家对他身边的女性一概投去的那具有吸引力的、既脉脉含情又让人销魂的、天生诱惑者的目光和他那惯有的对女性温柔殷勤的态度并不意味着爱慕,她以为作家的柔情只是给她一个人的,于是从那一刻起女孩的心便永远属于他了。
人间万物之所以存在,只是因为都和你有关系,我生活中的一切,只有和你相连才有意义。
就像所有在青春期时遇见了喜欢的人一样,会变得小心翼翼、会想要变得更好。
女孩原先在学校里学习不太认真,但自从作家来了以后,女孩的生活整个变了样。成绩由之前的中等一跃成为第一名;阅读上千本书,且每天读到深夜,因为她知道作家是喜欢书的;突然坚持不懈地练习钢琴,因为她认为作家是喜欢音乐的;她生怕作家会因为她那条旧学生裙打了一个补丁而瞧不起她,因此每次上楼的时候,总是用书包挡在那个补丁上。
所做的一切一切,只是为了默默靠近心中最璀璨的那颗星星。
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比不上孩子暗地里悄悄所怀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如此希望渺茫,曲意逢迎,卑躬屈节,低声下气,热情奔放,它与成年妇女那种欲火中烧的、本能地挑逗性的爱情并不一样。是孤独的、纯碎的,倾注了全部的热情。
“你没有认出我,在当时没有,在以后没有,一直就没有过。亲爱的,当时我真是失望极了,那突然之间产生的失望情绪我没法形容出来。那时候,我还是第一次遭遇被你忘却的命运,我一生都在忍受着这种命运,我将带着这命运死去。我一生都没被你认出来。
女孩16岁时因母亲改嫁举家迁往异地。她在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当她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少女的时候,童年时对作家的崇拜和暗恋迅速发展成为炽热的爱恋。为了将来能和他在一起,成年后她独自回到维也纳,每天晚上悄悄来到作家住宅的周围徘徊,默默关注他的行踪。起初她只想看作家一眼,碰见他一次。一次的偶然机会,作家兴冲冲地横过马路来,把挑逗的目光投向她时,她却胆怯羞涩地逃开了。但是她的内心却是多么希望他能注意她、认出她、爱上她。一天晚上,作家终于注意到她了,然而从作家好奇地、饶有兴趣地注视少女的神态中,她立刻意识到作家没有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邻家女孩,这是女孩第一次遭受到没有被认出的命运。
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痴情等待中,容貌出众的少女终于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当少女意识到作家喜欢对所有女人滥施爱情,却不愿作出任何牺牲的时候。她不想让作家觉得自己是个累赘,甚至因此而恨她,于是在贫民医院里生下孩子后,独自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因为少女无意识中的欲望就是寻求作家对自己的认可,她要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没有一丝忧虑,使自己成为他所钟情过的女人中独一无二的一个,让他永远怀着爱情和感激来思念她。
为了能让他们的孩子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长大后像作家一样跻身于上流社会,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在随后的岁月里,她和作家常常在剧院里,在音乐会上,在公园里,在大街上相遇,她的内心一次次发出深深的呼唤:“认出我吧,认出我就是你邻家的女孩!就是那个少女!”而作家投向她的目光永远是没有认出她的神情。
万般无奈之下她想起作家曾在那激情三夜之后送了几朵洁白的玫瑰花给她,于是此后每逢作家的生日,她都会派人给作家送去一束玫瑰花,只为了唤醒作家对那三夜的回忆,能继续重复她的欲望。在陌生女人与作家最后一次见面的舞会上,作家本能的、充满激情的目光使她浑身灼烫如焚,于是她扔下为她提供优越生活的军官跟着作家又一次渡过了销魂之夜。
次日清晨,女人用桌上的白玫瑰暗示作家,盼望他能想起些什么来,她的目光在呼喊:“认出我吧,最后认出我来吧!”而此刻作家心目中的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部更加陌生,因为几分钟后作家小心地把几张钞票塞进她的手筒里,那一刻她的心彻底碎了,仿佛瞬间坠入了万丈深渊。
她急忙奔了出去,跑得太急,在前屋差点儿同作家的仆人约翰撞个满怀。尽管多年来不曾谋面,老管家约翰还是立刻认出了她。她把钱塞给约翰,仓皇离去。看到这里感觉很心酸,一个管家都记得住一个女孩,男主却再一次的忘记了女主,还忘的干干净净。
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唯一要求是在每年作家生日的时候,为自己买些玫瑰花来供在花瓶里,就像她曾经为他做的那样,只为了能继续悄悄地活在他心里,就像过去她曾经活在他身边一样,然而可悲的是,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她。
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后,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他不记得那个害羞的少女,不记得后来艳遇的年轻女人,不记得剧院里的那个迷人魅惑的成熟女人。他把她当成了三个不同的女人,在时间的长河里把她们全部遗忘。
起初读完这本书,我是惊讶不解的。这个作家怎么可以如此善忘而薄情,女人的一生都围绕着他,直到女人死去,作家对她的印象都是模糊的。这个女人怎么可以这么执着,执着的在我看来有点傻。明知她所追求的爱情可能没有结果,却依旧不撞南墙不回头。
但仔细琢磨女人对爱情的付出却是“有自尊”、“有原则的的”。她明知当面可以告诉作家自己的身份和情愫,却一直制造机会让作家自己知晓。她可以抱着自己和作家的孩子去投奔作家。但她却甘愿去卖身,也不愿意用“要挟”的方式得到作家。
书中有一段话 我记忆犹新:
你家里来了个乞丐,他都还没有开口向你乞讨,你就迅速、慷慨地把钱给了他。我看见你的神情不耐烦、动作却很仓促。正是因为如此,我从来不找你帮忙。
我知道,只要我开口,你会帮助我。即使不确定这个孩子是不是你的,你也会帮助我、安慰我、给我钱。但你一定会暗藏那种烦躁不安的情绪,想赶紧把这麻烦事儿推开。
她害怕他用看乞丐的眼神施舍她。她不想要这份廉价的情意。
她害怕被他讨厌。哪怕只是微微皱眉的反感,也足够伤透她的心。
她知道他喜欢轻松自在、嬉戏玩耍、怡然自得的生活,她不愿让他背负起自己的命运,因为她知道,那将只是出于怜悯和责任。她希望日后他记起自己时,只有柔情和激情。
作为一个死者,她再也无所求了,她不要求爱情,也不要求怜悯和慰藉。
一个将死的人叙述的深情才不会再带有任何索求的意味。所以在这时,她才终于可以毫无顾虑的向他吐露她的秘密。
她将爱恋默默藏在心底,无论痛苦与甜蜜都独自忍受。她将他奉为至高无上的信仰。
女主的悲戚之处就在于她了解这个男人,了解他那自私又自我的心性。基于这种了解,她选择隐藏她那颗从少女时代遇见他就开始的欲烈跳动的心;她选择伪装成他成千上万的艳遇中的一个;选择独自养大他们三夜风流留下的孩子;选择在无数个黑夜里望向他的窗台;选择独自承受他带无数个女人回家的嫉妒之心;选择阅读所有他读过的书,选择在每年他生日时悄悄送他一束白玫瑰,选择将死之时才送出这样一封匿名信去述说自己一生的爱恋。
这个陌生的女人用一生验证了我爱你,与你无关。可能爱一个人就是卑微到这种地步吧。我的一生都属于你,而你却对我一无所知。这样的爱值不值得?其实,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或许有人会觉得这样卑微的爱只是自我感动,可心甘情愿这个词看似卑微却也暗含着勇敢。因为那样去爱的人,比谁都明白,爱的本质就是不求占有,不要怜悯,也无需安慰。
起初我是在听书软件上听完这小说的,当我去看电子书的时候,才发现这本小说实际上是由茨威格的多篇小说组成的。之所以书名取这个这篇小说的名字,或许是因为这篇的某些意义比较强吧。
高尔基曾由衷地赞赏这篇小说“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1928年茨威格应邀赴前苏联,与高尔基结识,他被高尔基誉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在写给茨威格的回信中,高尔基说到,“读着这篇短篇小说我高兴地笑了起来——您写得真好!由于对您的女主人公的同情,由于她的形象,以及她悲痛的心曲,使我激动得难以自制。我竟然毫不羞耻地哭了起来。”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曾被改编成话剧、电影,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