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元宝枫籽油等2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元宝枫籽油
中文名称元宝枫籽油
拉丁名称Acer truncatum Bunge Seed Oil
基本信息来源:元宝枫树种仁
生产工艺简述以元宝枫种仁为原料,经压榨、脱色、脱臭等工艺制成。
食用量≤3克/天
质量要求性状金黄色透明油状液体
脂肪酸组成(占总脂肪酸含量比)
亚油酸C18:2≥30.0%
油 酸 C18:1≥15.0%
神经酸C24:1≥3.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牡丹籽油
中文名称牡丹籽油
英文名称Peony Seed Oil
基本信息来源:丹凤牡丹(Paeonia ostii T.Hong et J.X.Zhang)和紫斑牡丹(Paeonia rockii)的籽仁
生产工艺简述以牡丹籽仁为原料,经压榨、脱色、脱臭等工艺制成。
食用量≤10克/天
质量要求性状金黄色透明油状液体
脂肪酸组成(占总脂肪酸含量比)
亚麻酸C18:3≥38.0%
亚油酸C18:2≥25.0%
油 酸 C18:1≥2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