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毛姆【刀锋】 生命的另一种选择 追求灵魂中的星辰

【刀锋】出版于1944年。毛姆写此书时已年过七旬,此书是他晚年的代表作。

毛姆用第一人称写,直接用了自己的真实姓名。毛姆把自己也设为书中的一个主要人物,他认识书中的每个主要人物,与他们聚会,和他们见面对话,与他们一起游历,发表自己的看法,让我们走进毛姆的朋友圈,听毛姆讲他五花八门朋友的故事,以毛姆的阅历之深,游历之广,接触面之大,文学修养之高,一定能讲好他朋友的故事,不会辜负我们的宝贵时间

没有比看见年轻人相爱更动人了

毛姆认识他年轻的美国朋友拉里和伊莎贝尔时,他们刚刚订婚,拉里十九岁,伊莎贝尔十八岁。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一年多,大战期间拉里是个飞行员,在法国与德军作战,凯旋而归。拉里沉默寡言,瘦瘦高高,平易近人,和和气气,总有超然物外的味儿。伊莎贝尔,高高的个子,有点胖,十足的健康体质。俊俏的眼睛,丰满的嘴;容光焕发,从内心里流露出来的满足劲儿,谁见她谁心花怒放。

没有什么能影响他们的幸福,两人的境遇都宽裕,理所当然地会结婚,而且婚后能幸福地生活下去。

一直以来,伊莎贝尔的妈妈布太太和舅舅艾略特都喜欢拉里,觉得他会使伊莎贝尔幸福。拉里的门第以及其它种种布太太和艾略特也满意。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一个事情让他们对拉里绝对不满,那就是拉里既不想进大学,也不想找工作,用拉里自己的话说只想“晃膀子“。

开始拉里不想找事做,他们可以理解,因为战争刚刚结束,战争的余悸还没有消除,拉里吃了不少苦,先闲散一个时候,休息一段时间直到完全恢复正常。好几个商业人士都喜欢拉里,拉里会很容易找到工作,就业,然后赚很多的钱,因为战争刚结束,百废待兴,机会多,美国显然正处于一个强劲发展的时代,大家都认为美国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强大的民族,国家正在一日千里地进步,美国的生活是多么让人惊心动魄,拉里赶上了这个伟大的时代,应该对时代充满感激之情,勤勤恳恳,孜孜不息地去赚钱,然后,40岁财务自由,靠收租生活,成个大富翁。可拉里不想走大家都认为的正常轨道,这是伊莎贝尔的舅舅艾略特和妈妈布太太无论如何不能忍受的。

毛姆的朋友艾略特

艾略特是个具有坚定信念的人。其坚定信念就是,像鸟儿天生要吃虫子,要身披羽毛和绒毛,要在空中飞翔一样,他天生就该吃名厨烹饪的最贵的山珍海味,该穿最舒适,最昂贵的衣服,他还认为,他同皇亲国戚交往和谈话的机会越多,那他就过得越好。其他所有东西,同他的基本信条相比,艾略特都认为是无足轻重,毫无价值的。聊到这,你会想,这不是势利鬼吗?当然他是势利鬼,烂熟世故。他对别人的一切,除了人家的社会地位,全不发生兴趣。

艾略特年近六旬,高个,堂堂仪表,生活起居有上流人士应有的派头。非常好客,当然只请他认为有用的人。他喜欢传瞎话,对王侯的隐私特别感兴趣,一听到王侯们贵族太太们的私情,他的心会热得跳起来。一直和欧洲的最上流人士交往。

毛姆不怎么贬低他朋友圈的人,他认为艾略特这个最大的势利鬼缺点是浮面的,他心地非常宽厚,对同类是仁慈的,毛姆认为艾略特是他朋友圈里最势利的,一个势利的人也会是仁慈的,体贴的,慷慨的。

不过当毛姆凝视着艾略特的遗体时,他觉得艾略特的一生是愚蠢,无益和无聊的,艾略特参加了那么多的宴会,曾经和所有的那些亲王,公爵,伯爵厮混过,现在毫无意义了,他们已经忘记他了。

伊莎贝尔的妈妈布太太

毛姆告诉我们他的朋友布太太,也有她自己的崇高原则和世故,与哥哥艾略特的世界观相似,与我们大多数人都相似,以布太太的眼光看,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要拼命抓住机遇,努力赚钱,假如你想在这个世界混得好,你就得接受这个世界的规则,不要去做不牢靠的事情,去追求什么虚无缥缈的精神世界,完全是疯子,一个人的责任是要在企业里找一份好工作,赚上一笔钱,按照符合自己地位的生活标准养家糊口,让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让妻子衣食无忧。

尽管艾略特,布太太,伊莎贝尔都非常喜欢拉里,承认拉里是个品德高尚的人,他的高尚表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拉里谎报年龄,进了空军,在法国作战,为国家效力,保卫人民。不能说只有工作,肯赚钱才是爱国有责任感,伊莎贝尔一家承认拉里是个好孩子,他私自溜了出去参加空军绝对是壮举,但是现在和平环境里不出去找工作,他们完全不接受。

唯一使我苦恼的是我使你这样苦恼

拉里和伊莎贝尔订婚后仍然不肯出去找工作,这使得伊莎贝尔非常苦恼,她过去以为订婚后会唤醒拉里对家庭的责任,因为她笃信拉里是一个值得托付的好人,但是拉里好像变了,大战前伊莎贝尔认为他非常正常,对生活无比的热爱,有热烈的灵魂,温文尔雅,伊莎贝尔和他在一起是开心的,他非常可爱。战争使拉里变了,他回来时已经不是他走时的样子了。他好像在寻找什么,大战中的有些遭遇,使他的心情平静不下来,他经常去图书馆读书,想在书中找到他要找的东西,每天从早读到晚。伊莎贝尔忍受不了拉里的游手好闲,在经济高度发展的社会里,不去赚钱,让伊莎贝尔内心也不平静,她的不平静很简单,因为怕钱少缺乏安全感。即便她没有尝到过缺钱的滋味,她从小接受的灌输使她本能地感到钱的重要性,钱意味着权力和社会地位。人要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她的丈夫显然应当把赚钱放到第一位。

他们两个经常为此争吵,拉里经常自言自语说:“死者死去时的样子看上去多么死啊。”拉里在追求什么?伊莎贝尔一点也体会不到,问他是不是很苦恼,他回答,不,唯一使我苦恼的是我使你这样苦恼。

最后,他们两个达成协议,拉里去巴黎晃两年,去寻找他要走的路,找不到就回到美国十足实际的人生观上来。伊莎贝尔不会与他一起去巴黎,寻找他自己也说不清的东西,不会结婚,绝不嫁一个游手好闲的人。

拉里一个人去了巴黎。在巴黎,拉里一个人也不认识,不会有人管他,干涉他。拉里不知道什么缘故,他有个想法,觉得到了巴黎,他头脑里昏昏乎乎的思想会变得清晰。人与某个城市也会有缘分,你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那个地方,它让你开心,空中有一种快乐使人心旷神怡而不涉邪想,让人恢复青春活力,使人头脑清醒

碰巧我对钱不感兴趣

拉里在巴黎居住两年,他租住在一间老破小的寒碜房子里,不过那所房子靠近国家图书馆和巴黎大学。两年时间里,拉里读了很多的书,一天要看上八小时到十小时,几乎读遍了法国文学里的重要作品,有空还要找老师去学习希腊文。

两年中艾略特找到拉里,想托关系给拉里找一份体面的工作,遭到拒绝。以艾略特的眼光,拉里永远不会有出息,钱,地位都谈不上。

艾略特认为,一件婚事把地位,财产,双方的处境都考虑周到,要比爱情的结合好十倍。

两年后伊莎贝尔找到他,问他是否找到了理想,拉里告诉他没有。伊莎贝尔劝他履行承诺回到美国完婚,前提是必须找工作。拉里愿意与伊莎贝尔结婚,但是不打算回美国,更不想去工作,他急切地要去旅行,他感到广大的精神领域在他面前展开。

伊莎贝尔非常生气,她觉得一个人总得工作,这是一个做人的问题,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正在开始一个新的时代,进步没个完,将来会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年轻人错过这个机会,在死气沉沉的法国读书有什么用呢?伊莎贝尔认为拉里是在逃避责任,畏缩不前

拉里承认伊莎贝尔说得对,国家处在宏伟的时代,人人都会愈来愈有钱,但是拉里说碰巧他对钱不感兴趣。

拉里想学习,想寻找人生的意义,就跟伊莎贝尔想赚一大笔钱一样热烈。拉里想不通他要花几年时间教育自己,怎么就成了逃避责任,畏缩不前,不为国家做贡献呢?

伊莎贝尔想事,以这个事情是否在现实生活中派上用场为准,简单说就是看你忙碌的事情,是否能立即变现。伊莎贝尔认为如果知识排不上用场,知识有什么用?有什么结果呢?大家都在分秒必争,赚钱提高生活质量,只有钱能给人带来快乐。伊莎贝尔觉得自己年轻,要找乐子,要参加宴会,穿好衣服,住大房子,开好车,精神是无聊的玩意,不会使人有出息。

伊莎贝尔总在苦思冥想,希望有一天变得更加雍容华贵,她特别羡慕穿着考究,脖子上围着串珠,手上戴着钻石手镯,手指上套着昂贵戒指的贵妇们,希望早日成为那样的人。

拉里给伊莎贝尔安排的生活是这样的。拉里从战场上回来,也不是一分钱没有,他每年能领到三千元的钱,他们结婚,可以住在一所小的公寓里,他们会活得很开心。他认为伊莎贝尔把收入少的人的生活想象的过于糟糕,实际上并非如此。他认为有趣的人一般钱都不多,也不住在豪宅里。拉里认为钱少一样可以周游世界。他可以与伊莎贝尔一起去旅游,去度假。

拉里认为他建议的生活要比伊莎贝尔想象的任何生活要充实得多。他希望伊莎贝尔喜欢上读书,喜欢精神生活,精神生活多么的令人兴奋,多么丰富,它没有止境,它是极端幸福的生活。

拉里认为现实生活不仅仅是金钱和社会地位,还要包括人的快乐和幸福,人生最大的满足是通过精神领域来实现的

拉里觉得当他读一本好书时,他完全沉浸在书里,幸福的好像坐着飞机飞到天上,越飞越高,被新鲜的空气,纯洁的环境包围着,沉醉在无边无际的空间里,世间任何权利和荣誉都在脚下。

拉里说他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为什么世界会有恶意?灵魂不灭,还是死后一切都完了?拉里认为读书想人生大事,也许有用,也许没用,但是很有趣,单单有知识他就很满足。

伊莎贝尔对拉里的谈话一点没有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甚至倒抽一口凉气,觉得多么幼稚,这是大学二年级的孩子应该考虑的事情,在伊莎贝尔及其家族的眼里,拉里现在疯了,已经变得完全不可理喻。

毛姆把他的书名起名【刀锋】,我觉得伊莎贝尔在刀的一面,拉里在刀的的另一面,他们要想结合,需要越过刀的锋利,伊莎贝尔不懂越过,拉里懂得却不可能放弃他自己认为是对的生活。

拉里平时少言寡语,因为他的思想与大家都不一样,人们不理解他,但是毛姆理解他。

毛姆觉得这孩子的灵魂里模模糊糊追求一种东西,这种追求使他整个人得不到安宁,逼着他,他自己也不知道去哪找,谁给建议都听不进去,只有自己去寻找,直到找到后内心宁息为止

寻道

拉里与伊莎贝尔解除婚约后,离开了巴黎,他在书中没有找到他要找的答案。他打算去尝试一些体力劳动,他感觉体力劳动可能会对他有好处,会使他有时间把自己的思想理清楚,使自己平静下来。他去煤矿做了矿工,又去农场劳动,然后做了能周游世界的水手,去过中国缅甸印度----

拉里用十年的时间读书,劳作,游历,仍然没有找到让他内心宁静的东西,他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毛姆知道,人在寻找人生意义时,实质与信仰之间只隔开一层薄纸,这是个有属灵需要的孩子,而且很强烈

是什么让他灵魂醒悟的呢?人在遇到大事时往往性格会发生重大的变化,有的变好,向耶稣靠近,有的变坏,像毛姆的另一个朋友索菲亚,无底线地糟蹋自己。

让拉里转变的是一战中他的一个好朋友,他与拉里一样年轻,精力非常充沛,生龙活虎,从来不懂得什么叫害怕,天生的飞行员。他总是加强拉里的信心,非常真挚,后来在一次战役中,为了保护拉里牺牲了。以前拉里知道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但是没有亲眼看到他们死去,所以对他没有影响。当他亲眼看到他的朋友死去时,他突然感觉自己的肉身和它追求的荣华富贵毫无意义,死去的人看上去多么死啊,好像从未活过一样。他的精神领域打开了,他要在精神领域去追求,去忙碌,直到安宁

梦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句词里,“那人”并不见得一定是人,也可以是东西,比如上帝,宗教。拉里在图书馆读书寻找上帝,在煤矿,在德国的农场里寻找上帝,在周游世界的轮船上寻找,他读经,他聚会,他祷告,最后他发现神父对使他困惑的那些问题,不论在理智上或者在情感上,都没有办法替他解决。拉里在上帝那里没有找到平静,毛姆认为他是一个有极深宗教观念的不信上帝的人。

最后拉里去了印度,他在印度生活了五年,他在印度教里找到了安宁,找到了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印度教很好地解答了困惑拉里的人生意义难题。他费了很多时间找到了他一直渴求的真理,内心好像电话的线路都接通了,心结一个一个打开了,人生像拼图,每一个部件都要放在适当的位置上,人生才舒服,有的人就是不肯随波逐流。

毛姆对拉里在印度的生活,唠唠叨叨聊了很久,我记住的不多,但是看到拉里找到了适合他的宗教,找到了一条安宁之路,很为他开心

平平淡淡才是真

看得出毛姆非常喜欢他的朋友拉里,一见到拉里他就高兴。但是毛姆说他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只能对拉里这类人中麟凤表示景慕,没办法步他的后尘。

拉里没有野心,厌恶成为知名人士。安心安逸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后来拉里回到了美国,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独来独往,别无所求,无论做什么,他一直走在一条自我完善的道路上。

在刀锋中,毛姆其它的朋友,他也聊得蛮好,只不过他们聊到这些人物时,我总是走神。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拉里越过去了,好艰难啊,同时也失去了许多世俗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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