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和二婶二十几年来风风雨雨,相濡以沫,可去年两人一起去黄龙旅游的途中出了事故,从此天人永隔。二婶的去世给二叔带来极大的打击,二叔自此变得郁郁寡欢,干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来,二婶在世的时候把二叔照顾的很好,什么事都不让他动手,这也让二叔的生活自理能力变得很差,有一次二叔一个人在家的时候还差点酿成火灾。
邻居李大妈看到这种情形,觉得再这样下去二叔整个人就毁了,于是积极的为二叔介绍老伴,想着既能让他有个伴,又能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可是二叔总是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中,对这件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后来架不住李大妈的百般劝说,终于答应和对方见面。
对方刘阿姨是个退休职工,也是丧偶,有一儿子还未成家,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刚开始二叔有点顾虑,觉得双方都是儿子,而且对方儿子还未成家,不知道今后会生出什么事端。没想到见面后两人一见如故,谈彼此几十年经历的风风雨雨,谈儿女,谈今后的晚年生活,感到世界观、人生观都如此相同,因此两个人也有了相互扶持共度晚年的愿望。
本想着二叔的晚年生活将要重新开始,没想到却遭到了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和媳妇的强烈反对。儿子觉得对方条件不好,负担重,找父亲完全是冲着父亲每月四干多的退休金和房子来的,待父亲过世后,家产还要分给对方母子,而且母亲才过世没多久,尸骨未寒,父亲就急着找老伴,让他感到寒心。他说要结婚也可以,二叔必须把房子过户到他名下,但是婚后不能住在家里,让二叔去女方家生活。
二叔铁了心要跟刘阿姨结婚,他觉得儿子儿媳妇两个人日子过得也不错,自己也没要求他们侍奉眼前,而且房子也可以过户给他们,他们有什么权利不让自己住在家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