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正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采取技术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时间和单日累计时间,禁止未成年人每日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2月6日截止征求。
老实说,禁止未成年人每日0-8时使用网络游戏服务(即“网游宵禁”)这种做法并非我们首创,为防止未成年人夜间玩网游,国外就有类似做法。
尽管并没有足够的数据表明,每日0-8时就是未成年人沉迷网游的重点时段,但本着对孩子身体负责的态度,禁止在这个时间段里玩游戏,起码那些通宵达旦玩网游的孩子就得准时关机就寝。
既然是“禁止未成年人0-8时使用网络游戏服务”,那么,谁来禁止?如何禁止呢?是孩子的父母吗?这肯定不行,父母要是有这个能力,恐怕这个世界上早就没有沉迷网游世界的孩子了。那么,到底谁能够在零点来临那一刻起,果断准确无误地把未成年人从网络世界中拉回来?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表述,应该是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
所以,“网游宵禁”效果能否实现,取决于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在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权衡之下而采取技术措施的决心和诚意。进一步说,重中之重就在于明确强化游戏平台的责任!可有一点也不能不提,防范身份作弊是个世界性难题。
还要说的是,调查显示,现阶段我国网游市场中占主流的是以宣扬暴力文化、鼓吹金钱至上价值观的成人游戏,这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巨大危害。“近一亿未成年人玩家被这类游戏所包围,并且该类游戏还有明显增长的趋势,现状着实令人担忧”。因而,如果不能从整体上提升网游产业的绿色度、健康度,“网游宵禁”则意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