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详解
用政治法令引导人民,用刑罚约束人民,人民不会犯错但却没有羞耻之心,只是不敢去做坏事了,不认为自己做得不对,不为自己的所做所为不好意思,心态上没有得到纠正。但是如果用领导人的德行来引导人民,用礼法规则来教化人民,人民就不但有羞耻之心,也会从心里对自己进行“格物”,有了自己的道德标准,行事原则,自然就不会犯罪了,这是不用强制约束的,是自然而然做到的。
核心观点
儒家文化里对于“耻感文化”有自己的解释,儒家认为,如果人没有羞耻心,那就不能称之为人,没有了羞耻,与畜生何异。“有耻且格”,有了羞耻心,“格”,就是知耻,人只要有了知耻之心,自己也会约束自己,不一定需要刑法来强行纠正处罚,可以提前预防人行事偏离正道。
所以说儒学是和平年代治世之学,而法家则是乱世用重典,是平乱世的学说。本篇文章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法家儒家之间的区别,我们如今的祖国,中国采用的是法制德治兼收并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