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批“居住权”证明出现了。
近日,《武汉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施行。当地不仅颁发了首张“居住权”证明,而且此前就已出现首例居住权执行案件。
这起案件极具代表性:
武汉一女士因病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其房产赠与弟弟,而丈夫再婚之前仍可居住其中。今年初,这套房子被挂牌出售,丈夫担心影响其居住,向法院申请居住权强制执行。
目前,法院已执行裁定,将该房屋的居住权登记在丈夫名下。
居住权
第一个场景:是离婚财产分配。
在居住权模式下,离婚后,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可赋予另一方居住权,对方只能居住,不能用于抵押贷款,更不能用于出售,这为离婚财产冲突提供了新的选项。
第二个场景:以房养老。
在签订“以房养老”协议的同时,保障老人居住权,不到去世,这一权利就一直存在,有生之年谁都无法剥夺,这无疑能让许多金融骗局无处藏身。
第三个场景:保障房。
租赁住房,成为房住不炒的重要支撑之一。
如果赋予这些保障房以“居住权”,那么“住有所居”将获得稳定预期,无疑有利于保障房制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