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茶在元代的贡茶,较宋代,又有了新的飞跃:
1、由于正式建御茶园和创建官焙局,武夷茶的入贡数量大大增加,约占全国贡额的四分之一。
2、饼茶成了皇室宫廷的贡品,散茶则民间日用。元代人蔡廷
3、元代茶叶的饮用,还是沿用“煎煮法”,但已经开始较为普遍的使用直接焙干的茶叶煎煮的清茶。
到了明代,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朱元璋诏令产茶之地,禁止碾揉蒸青团茶,“惟采茶芽以进”。
这一举措,实质上,将唐宋以来的炙烤煮饮团饼茶,改为直接冲泡的散法,将煮茶、点茶法改进为“一瀹而啜”法,把我国造茶、饮茶法,推向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然而,武夷茶的进贡,给当地茶农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由于进贡的贡额逐年增加,制茶官员为完成上交贡额,向茶农敲诈勒索,茶农被迫逃亡,至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官府不得不停办茶场。此后,这个有着250多年历史的御茶园被废弃了,只留下一口清甜的通仙井(呼来泉)。
为了确保贡茶质量和茶农利益,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建宁府衙颁布了减免茶税的文告,后来被镌刻于七曲溪北的岩壁上。文告重申:官宦豪强不得倚势欺上,擅起山租,并严禁无赖道士混利开垦,妄生无端。这是武夷山摩崖石刻中,现存最早的一道保护茶农利益的官府布告。
清代,中国茶业进入鼎盛时期,清初崇安县地方府衙也采取了保护茶农、茶僧的举措,对武夷茶的恢复和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清代,武夷茶的制作工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兼取阳羡茶的烘焙法和龙井茶的炒青法。
关于乌龙茶的起源,清代布衣文士王草堂在《茶说》中作了详细的记载:““武夷茶采后,以竹筐(当为筛字),架于风日中,名曰晒青,俟其青色渐收,然后再加炒焙。阳羡山片,只蒸不炒,火焙以成。松罗、龙井皆炒而不焙,故其色纯。独武夷炒焙兼施,烹出之时,半红半青。青者乃炒色,红者乃焙色也。茶采而摊,摊而扌鹿(摇之意),香气越发即炒,过时不及皆不可。既炒既焙,复拣去其中老叶、枝蒂,使之一色。”此文被当时(1717-1720年)在崇安县(1989年改名武夷山市,下同)为令的陆廷灿编入其《续茶经》。
清代释超全《武夷茶歌》:“景泰年间(1450—1456年)茶久荒,嗣后岩茶亦渐生,……凡茶之候视天时,最喜天晴北风吹,如梅斯馥兰斯馨,大抵焙时候香气。”描述了当时武夷茶法中气候与品质间的关系,以及天然的花香品质特征,这与现在乌龙茶制法相似。
1717年任崇安(武夷山)县令的陆廷灿在《续茶经》中引述王草堂的《茶说》:“武夷茶茶采后以竹筐匀铺,架于风日中,名曰晒青,然后再加炒焙。武夷茶炒焙兼施,烹出之时,半青半红,青者乃炒色,红者乃焙色也。”这些记载与当今乌龙茶制法以及品质三红七绿的要求是相同的。
乌龙茶制作工艺的形成,闽南人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