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续)
对觉知的明辨
然后,一个人可能会想知道,这个意识到觉知之体验的“我们”或“我”,是谁?
只有觉知是有意识的,因此,在“我有意识吗”的问题与“有”的答案之间的停顿中,觉知停止将其认知之光导向客体化体验,于是。祂开始意识(或觉知)到祂自己。
事实上,觉知不是开始意识到祂自己。觉知始终都意识得到祂自己,正如太阳始终都在照亮它自己。
不过,当觉知将其注意力或其认知之光导向客体时,祂对自身的觉知就与祂对客体的觉知混淆了,从而祂似乎停止了对自身实相的觉知。因此,在两个客体或两个念头之间的空隙中,祂似乎重新觉知了祂自己。
事实上,觉知对祂自己的觉知不是一种新的、神秘的、不寻常的或特殊的体验。而是可能拥有的最为密切、熟悉和平常的体验。这仅仅是对我们最根本的、自我觉知之存在的认知——祂对祂自己的认知。这是我们每个人说“我是”时所指的简单体验。它是对纯粹存在的认知。
“我有意识吗”的问题和“有”这个答案,是两个念头。它们是觉知的活动,而不是出现在觉知中的客体,正如电影可以说是屏幕的活动,而不是出现在屏幕上的、拥有其自身独立存在性的实体。
如此,对觉知的觉知——觉知意识到觉知——在头脑的两个活动之间被揭晓,也就是,在两个念头或两个感知之间被揭晓,正如空白的屏幕在电影的两帧画面之间被暴露。
在“我有意识吗”的问题和“有”这个答案之间的停顿中,头脑从其活动中解脱出来,从而也从它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于是,头脑被揭晓为仅仅是无限觉知、光明或认知本身。
觉知对觉知是有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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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觉知可能发现,似乎很难保持与自己同在,也就是,安住于纯粹觉知之非客体化体验中,因为祂是如此习惯于采用头脑的形式,从而很容易将自身导向客体化体验。
一旦注意到这一点,我们可能会再一次询问:“我有意识吗?”以这种方式,邀请头脑远离知识或体验的对象,朝向其本质或源头。
头脑本身只有通过关注客体才能站得住脚,所以,当头脑询问自己“我有意识吗”这个问题时,它开始了一场无具体方向的旅程——无路之路——远离念头、意象、感受、感觉和感知,朝向其最根本的、不可简化的纯粹觉知之本质。
拉马纳·马哈希称这个非进程(non-process)为“头脑沉入心中”。
在这场无方向的旅途期间,头脑向内沉淀、回归放松或“朝向自我”。当它这么做的时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逐渐地,偶尔是突然地,它摆脱了自己有限的、受限的属性,在某一刻,它被揭晓为纯粹的心、本初之心或无限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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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建议头脑开始一场重新发现自己本质或实相的旅程,可能是具有误导性的。在图像和屏幕之间有多少距离呢?
有限头脑通向其最根本的、不可简化之本质的道路,不是从一个地方或实体到另一个地方或实体的旅程,尽管作为对头脑中信念的让步,这个发现通常被描述为旅程道路或朝圣,因为头脑相信它自己是一个分离的、独立存在的实体。这更像是屏幕上图像的淡去。
头脑是觉知的自我染色活动。冥想是这自我染色活动的淡化或消融,随后,揭晓头脑的无色本质——纯粹觉知本身。
对觉知的觉知——觉知意识到觉知——是一种无色的、非客体化体验。这是对头脑本质的体验——当头脑摆脱其有限属性之后。因此,这是纯粹的头脑——觉知本身——认知其自身内在固有的、不可简化的、不可摧毁的本质。在禅宗传统中,这被称为“我们的本来面目”。
这透明的、无色的、对意识或觉知本身的体验,不可能通过头脑被认知或记起,因为头脑——觉知的活动——不在当下,或者不如说,它不在那里活动。
头脑充其量忽视了对觉知的非客体化体验,甚至还可能否认了祂的存在。这样一个头脑就像否认水存在的波浪。
然而,一个习惯于反复在其源头或本质中消融的头脑,会逐渐被其内在所固有的平静充满。当这样一个头脑再次从觉知的海洋中升起的时候,它的活动会让那种平静对人类唾手可得。
这样一个头脑也可能会被真知鼓舞,而真知不是过去的延续,而是直接来自祂无条件(或无限)的本质。这份鼓舞会给这个头脑所操作的一切知识和活动领域带来创造性以及新的可能性。
第5章
不费力的道路(或轻松之道)
“注意力”(attention)一词,来自拉丁语“a-”和“tendere”,意思分别是“向,朝向”和“拉伸”,意味着觉知朝向知识或体验对象的拉伸或导向。
正如为了照亮物体,太阳要将其光芒照在它之上,觉知也是如此,为了认知念头、感受、感觉和感知,祂要将其认知之光导向它们。
不过,正如太阳不可能将自身的光芒照向它自己,因为它已经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了,觉知也是如此,祂不可能将自身的认知之光导向祂自己,因为在祂自己与自己之间没有距离。
不是因为觉知是如此遥远,以至于祂似乎不可知或丢失了;而是因为祂是如此接近。祂非常接近。
相对来说,如果有人让我们站起来并迈出踏向自己的一步,我们要转到哪个方向呢?我们无法踏出朝向自己的一步,因为我们已经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了。我们也没有必要踏出远离自己的一步,因为我们无论去哪里都带着自己。
觉知也是同样。祂不必为了认识自己而做任何事或去任何地方。祂不必将其认知之光导向祂自己,因为祂已经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了。觉知离自己太近了,以至于无法在主-客体关系中认知自己。
为了认知任何知识或体验,一个认知主体必须站在被认知客体、他者或世界之外。注意力正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距离。如此,主-客体关系是认知所有常规知识和体验的手段。
觉知之外的万事万物,也就是,一切念头和感知的对象,都是被不同于其自身的东西——体验的独立主体——认知的,但觉知只能被祂自己认知。因此,觉知对其自身的认知是一种独特的认知。这是唯一不需要主-客体关系的认知形式。这是绝对真知。也就是说,这是唯一不依赖或相对于有限头脑——体验的表面独立主体——的知识或体验。
事实上,所有的相对知识和体验都源于这单一的、不二的绝对真知,是绝对真知的折射,正如夜晚梦中的物体和人物的表面多元性和多样性,是一个单一的、不可见头脑的折射。
为了照亮月亮,太阳的光线必须穿越空间中的一段距离。但太阳不必为了照亮自己而去任何地方或做任何事。太阳的本性是照明。仅仅经由做自己,太阳就照亮了它自己。
换言之,对太阳来说,做自己和照亮自己是一样的。照亮自己不是太阳做的某件事;这正是它的本质。它是自我照亮的。
同样地,觉知仅仅经由做自己就认知了祂自己,不需要任何其他媒介。也就是说,觉知仅仅作为自己,通过自己,在自己之中,经由自己而认知了自己,不需要以头脑或注意力的形式出现。
这正是巴尔亚尼的意思,他说的是:“我通过我的上主而认识了我的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