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新闻,大概就是北京动物园的老虎把人吃了吧。大部分网民的价值观还是正确的,你在猛兽区下车,被吃了只能说no zuo no die。老虎会觉得放出来的就是能吃的。园方贴了那么大的告示,进入猛兽区,偌大的禁止下车牌子,居然有人当成随地吐痰的标识来无视。
中国人包括我在内,向来就不遵守规定,并且从中获得好处,因为自己的小聪明占了便宜洋洋自得。既然大家都不遵守规定,那我也不遵守也没事了,法不责众,群体行为就很难惩罚了。插个队吐个痰逃个票,那都不是个事儿。
来了英国以后,我也经常做违反规定的事情,我老公遵纪守法,我会觉得他不懂得变通。所以我们很多时候起争执是因为我违反规定,他大义灭亲。但是冲动过后,我反思自己的行为,确实是不对的,虽然这次我得逞了,但是下次说不定会被抓到然后受到惩罚。
再后来,在英国时间久了,就发现大家都在遵守规定,就我耍小聪明也是很不好意思。渐渐也开始理解,规定之所以这么定,一定有他的原因,制定者会站在一个更高更大的角度来衡量利弊。可能给我个人带来了小小的不方便,但最后从一个社会而言,所有人都遵守规定,这个机制能更顺利地运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对于我个人就是最大的方便吧。
这篇文章写的像小学生犯错误以后的检讨书,但确实是深有体会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