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是梦的艺术。我们在电影院里做梦,想象力不受任何限制。我们可以在激昂的歌剧伴奏下,向着无垠的太空进发;我们也可以重回古罗马斗兽场,亲历一场和狮子的殊死搏斗;我们可以架空历史,可以穿越时空,海云天风任往来。
在电影里,地点可以胡诌,时间可以跳跃,除非是特地的历史片、传记片,大多数电影只要把故事讲圆了,没有观众会深究它是否符合史实,就像很少有人关心马修·斯卡德每天路过的酒吧是否存在。因为电影是虚构的艺术,不是历史考证学。
但科恩兄弟的电影不是缺乏根基的空中楼阁。即使故事是完全虚构,故事的背景和地点存在巨大的关联。它一定会有明确的时间和地点,一定会呈现独特的地理样貌和时代风貌,具体到道具的摆放、人物的台词和口音乃至天空的颜色等等细节,均力求能还原特地时间、特定地点的原貌。情节再离奇,环境一定是接近真实、可经受检验的。
存在的困境、精妙剧本、黑色幽默、荒诞……在一些浮于表面的标签之下,科恩兄弟的电影其实都拥有坚实的史实背景和完善的地理支撑。不管他们讲述的故事如何荒诞不经,人物的行为动机如何不可思议,但电影的时空背景就像教科书一样扎扎实实,而且每部电影营造的时空都完全不同。
在他们的电影世界里,情节是血肉,时空背景才是他们电影的骨架。笔者甚至认为,主题和人物都更次要,时空背景才是科恩兄弟的主角。
1987年的明尼苏达的冰原——《冰血暴》
科恩兄弟喜爱把地名直接拿来当做电影的标题,譬如《抚养亚利桑那》,一语双关。不过最有名的,一定属《Fargo》了(中文名《冰血暴》)。
Fargo是个小地方,位于明尼苏达和北达科他交界的地方。北达科他是美国最穷的几个州之一,明尼苏达州稍好。两个州在美国中部偏北,地广人稀,靠近加拿大,一年当中倒有半年是冰天雪地,沿着密西西比看大河内外惟余莽莽,一片干净但残酷的莽原。如此恶劣的气候环境,产生昏了头绑架自己老婆的可怜虫、冷血无情的绑匪,也是情有可原。
Fargo因为地处北达科他但紧靠明尼苏达州,所以被主角选在和绑匪见面商量计策的地方,影片的主要发生场所还是以明尼阿波利斯周边冰天雪地的莽原为主。影片用了大量的全景镜头来表现冰原的残酷,暗示人类在自然之间的渺小和互相残杀的可笑和无奈。人们在雪地里奔跑,搏斗,嘴里呼吸着寒冷的空气,但无论多么可怖的罪恶,都终将掩埋在白茫茫的雪地之中。
影片开头,科恩兄弟为了让观众认为故事更加真实可信,用字幕提示该片是一则真实新闻改编。以至于2001年真的有一名日本女子不远万里来到Fargo镇寻找丢失的百万美元奖金,结果冻死在冰原之上。但其实所谓「社会新闻」不过是科恩兄弟的一则障眼法而已。
《冰血暴》的故事主要发生在白天和黑夜,摄影上形成明亮对比,尤其是冰原的广袤带给观众强烈的视觉冲击,切身感受到罪恶无处不在带来的绝望感。
1937年的密西西比州——《逃狱三王》
《逃狱三王》的英文标题是《O Brother, Where Art Thou?》,是一句非常地道的美国南方土语。在美国,南方是一个特指的词汇。在内战时是蓄奴的一方,现在是共和党的票仓。美国南方诞生了灿烂的文学、艺术文化,包括历史上著名的「南方文学」,以及纳什维尔、孟菲斯为代表的南方乡村音乐。
故事发生地密西西比州此处南方腹地,经济支柱主要依靠农耕畜牧业,贯穿美国的密西西比河在此注入墨西哥湾。密西西比州不仅是文学大师福克纳的故乡,也是美国蓝调音乐的发源地。故事发生在1937年,也正是蓝调音乐发展如火如荼的时刻。《逃狱三王》选择此时此地讲述一个故事,无异是在为缅怀那个蓝调音乐盛行的时代。
《逃狱三王》借鉴了奥德赛的结构,贯穿始终的则是蓝调音乐。乔治·克鲁尼带领的逃狱三人组在逃亡过程中,无意中进入了录音棚录音唱歌,结果被广播播出后大受欢迎,成为红极一时的乐队。三十年代,电视尚未发明,电影处于襁褓期,广播是当时最先进的媒体。除了播放音乐,政客也利用广播来宣传竞选,电影中也体现了这一点。
影片中,凌晨时分乔治·克鲁尼在十字路口遇到了一位拿着吉他的黑人,便领他上了车,谁知这位黑人青年竟然是一名天才吉他手。这位黑人便是在影射蓝调音乐史上声名赫赫的罗伯特·约翰逊,传奇吉他演奏家。《滚石》评选史上最伟大的吉他手,他排名第五。传说罗伯特·约翰逊为了学习吉他,在某个午夜来到某个十字路口和魔鬼交易,出卖灵魂才获得如鬼神一般的吉他技术。
三十年代,黑奴虽然获得解放,但社会地位还是很低,种族区隔明显。有趣的是影片开头说出寓言的那位「荷马」,竟然是一位盲眼黑人。又是科恩兄弟玩弄的一个黑色幽默。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逃狱三王》原声大碟获得第44届格莱美年度最佳专辑大奖。
1961年民谣运动前夜的纽约——《醉乡民谣》
如果说《逃狱三王》是科恩兄弟献给蓝调音乐的一部作品,那么《醉乡民谣》则是他们怀念六十年代民谣运动的一曲挽歌。
六十年代的美国,充满了动乱和麻烦的时期。冷战、核威胁、性解放、黑人民权、肯尼迪遭刺杀……而其中,以Bob Dylan为代表的民谣,参与到歌唱火热的六十年代。
《醉乡民谣》讲述的时间,偏偏是民谣运动兴起前夜几周时间,发生在纽约的故事。此时,纽约的格林威治村聚集了一大批艺术家、诗人和民谣音乐人,酝酿着日后必将搅动全球的文化运动。
奥斯卡·伊萨克饰演的主人公勒维恩·刘易斯是纽约漂泊的一位普通民谣歌手,他生活困顿,事业也不如意,还不小心搞大了朋友妻子的肚子。故事主要发生在纽约市区,勒维恩偶尔去了一趟上西区,中途有一次前往芝加哥的旅途。基本遵循了科恩兄弟保持地理单一性的特征。
六十年代初期,爵士乐逐渐衰败,但民谣尚未兴起。在前往芝加哥的旅途中,勒维恩遇到一位由约翰·古德曼饰演的不得意的爵士乐手。时代的兴替,就在汽车上一段不经意的对话中发生了。
《醉乡民谣》的原声也是非常值得一听的,选择了不少小众但是经典的美国民谣。勒维恩·刘易斯的原型据说是Dave Van Ronk,民谣运动期并不受广泛认可,但启发了一大批同时期的民谣歌手,其中就包括Bob Dylan。影片的最后,勒维恩经历了一场奥德赛重回小酒馆,一名乐手带着他的吉他登场唱起了《Farewell》。他就是Bob Dylan,那天他走煤气灯下走出来,成为了时代的声音。
就这样,民谣运动开始了。
1998年的洛杉矶——《谋杀绿脚趾》
科恩兄弟有两部电影是以洛杉矶为背景。一部是令他们初次赢得戛纳最佳导演的《巴顿·芬克》,讲述的是1941年的洛杉矶好莱坞黄金时代;另一部则是九十年代的《谋杀绿脚趾》,一幢令人哭笑不得的犯罪事件。两部电影表现了洛杉矶对立统一的两面。
影片一开场,科恩兄弟就牢牢抓住了洛杉矶这座城市的魂。和纽约完全不同,洛杉矶是一座开阔的城市,由无数个城镇社区加密布的公路织起,像一块毛毯一样摊开。由杰夫·布里吉斯饰演的督爷在梦境中飞翔在夜晚的洛杉矶上空,俯瞰这座城市的全貌:有贝弗利山庄、日落大道这样的富人区,也有督爷所住的较为贫困的区域。洛杉矶,就像一块百衲衣一样,由不同的社区组成了一块七彩斑斓的拼图。
随后梦醒。穿着睡衣、半拉着拖鞋的督爷回到现实。好莱坞、日落大道代表了洛杉矶光鲜的一面,督爷这样事业无成、成天混在保龄球馆的中年混混,则是代表了洛杉矶的底层大多数。他慵懒的态度,浓重的西部口音,还有两个同样无所事事的伙计,不正是洛杉矶的另一面吗?
影片中有两个同名同姓的勒保斯基,一个是督爷,另一个是百万富翁。科恩兄弟以这种巧合重现了洛杉矶的文化多样性,同时也暗示了各个社区又各行其是、互不干扰的事实。
科恩兄弟的时空美学
强调故事发生的地理位置和时代背景,令荒诞不经的情节也有一定的真实性。一方面是天马行空想象力的虚构,另一方面是基于详实的资料建构起来切实可信的时空背景;一个是可变的,一个是不变的,组成了科恩兄弟电影的无穷魅力。
这,大约可称为科恩兄弟的时空美学。
本文原载于《世界电影画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