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2 401文子 a沟通加速度
作为资深网虫,我相信大家都加过好多群。对于群的管理,你是什么观念呢?我不反对甚至支持大家组建自己的社群;反对大家违背别人的意志,强硬的拉别人入群。
不太好理解,怎么理解呢?那就是,每个人对一个群体的期望都是不同的,在期望不同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做?要么参与其中,改变自己的观点; 或者大家一起来改变; 要么分道扬镳,按自己的目标和支持自己的人去组建社群。
我觉得这三种选择都是正当的权利,都是可以群里公开进行的。如果有其他的正当要求,我想也都可能是合理的。问题的关键就是,由于我们互联网管理不完善,很多人钻空子,侵犯他的权益。比如说,不征求别人的意见就拉别人入群;拉别人入群之前做很多美好的承诺,入群之后,又不断的改变承诺;私下里串联,洗脑,订立秘密协定而不是公开讨论群的问题,通过QQ群的参与度低,来突击表决改变群定位;拉大量的不认同群规的人加入,操纵木偶来改变投票结果,甚至一人多号,违背一人一票的表达方式。——总归一句话,要想保护大家的权益,就要坚决防止各种作弊。
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可以平等的表达自己的权益,任何的作弊和任何的私下同盟(骚扰群成员),都是对群体的侵犯。
假如打算谈该群禁止谈的话题,加入本群就意味着接受这些规则,利用本群和其他成员谈禁止谈的话题,也是违规。违犯遵守群规的承诺,是失信无礼的行为,如果短时间内不断发生这样的行为,就可以被称为“失信之人”,“无信小人”。此种标签,是每位网友应该集体抵制的。
假如打算谈本群倡导谈的话题,私下谈也没有必要性。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有偏见,假如把我们的偏见通过私聊的方式告诉其他的群成员,是否会误导其他的群成员且让有识之士无法及时纠正呢?更何况未经允许而不断发信息,既是消耗自己的时间,也是对他人的骚扰。如果搞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有偏见”。我来说一下罗规会议的目的,它是讨论公共事务的,我们可能对私人事务完美处理,公共事务是任何个人无法完美解决的/解决成本远高于集体解决的。如果能个人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开会讨论了,那是对罗规的误用。所以,我们若相信自己绝对正确,本质就没有必要参加会议了,对应就是退群。因为加群的前提是我们不完美,需要与他们交流合作,补充自己的不足。
我见到最变态的逻辑就是,明明不认可群的定位/不赞成群的宗旨,偏偏要假冒赞成群的宗旨,然后,不断的发言批判群定位,改变群的宗旨,振振有词的说,“我本来就不赞成,就是来拯救你们的”。完全把自己当救世主,视他人为无知幼儿,却不知自己三天两头做承诺,又不断用这套说辞推翻自己的承诺,信誉早已破产,只能骗被教科书洗脑的“巨龄幼虫”。
巨龄幼虫是植物学里面一个术语,正常的虫子,会不断的进化,由幼虫变成蛹,化蛹为蝶,变成成虫。可是,在某种农药作用下,他这个转化机制被破坏。所以,这类虫子超过了日龄不能转化成虫,不能进行繁殖,失去扩大群体的功能,从而不再危害我们的农业生产用植物,我们称这种虫体为巨龄幼虫。以此来比喻那些年龄已经成人,逻辑水平、心智水平仍然处在幼儿期的人。
一个健康的罗规群体,都有改变自己规则的方法。所以,不存在说“我原来赞成这个群定位后来改变了看法,而被迫通过私下联络而解决问题”,因为它都有正式的改变“群定位/单程”的渠道。
如果不能通过法定渠道改变群的定位,那么,就应该反思自己的改变是不是获得了多数人的支持。如果不能得到多数的支持,又感觉自己的观点正确,不妨自己组建一个新的群,来创造更多的价值,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而不应该(不合程序的)改变原来的群体。
人的观念在“不断改变”是正常现象,如果一个人所有的观点一成不变,反而显得固执己见,是缺少自省的表现。这也为识别“原本不赞成群定位的人”制造了难度,使“内奸”能够轻易混进群。因为管理员不可能深入到每个群友的内心,去看他的内心想法。管理员只能通过他的行为,他的语言,来判断他是赞成这个群规的,还是反对这个群规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群允许批判群规的人存在,但不允许违反群规的人长期存在。
——发言讨论是正常表达观点,是应该被尊重的成员权力,行为是受约束的,边界是“不侵犯其他人/群体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内奸”在罗规中是如何看待的呢,我将有专门文章论述。
最后,每个成员应以违反程序为耻,积极抵制恶行,维护程序公正,铲除失信之人。否则,罗伯特议事规则就失去了意义。
201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