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熊在单位发了年终奖后就提出了离职,领导非常气愤,但看完他的微信留言,才觉得无可厚非。
尊敬的张总:
在公司呆了一年多了,作为刚步入职场的菜鸟,根本没资格对公司的管理指手划脚。但,我可以选择离开。
之所以选择在发了年终奖之后离职,完全是基于对公司的不信任,甚至说是被逼无奈。
记得进入公司第一个月,虽然只发了80%的试用期工资,但同一天入职的同学却比我多了一千元。
追问财务后的答复是,我是应聘的,套最低档;对方是领导推荐的,高套了一级。
两个月后,又有两位新人入职,不仅没有试用期,而且工资级别比我高出两千多。
我又去打听,财务经理冷漠地告诉我,你没有资格调查别人的待遇。
日常工作中明显是公司方出现差错,上司总是让我们把责任推给客户。
找各种理由借用开展业务交流的名义干私事的同事在公司堂而皇之,而我直接以爷爷九十大寿的方式请假,却受到大会批评。
基于以上种种,如果我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我的年终奖肯定泡汤。
为了顺利移交工作,如果能预支工资,我保证一个月后走人,但属于无偿奉献,我只呆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