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阅读一本书》随手记4.9

如何阅读一本书

今天跳到第十五章读“阅读故事、戏剧与诗的一些建议”。为什么挑这一个部分读呢?因为这本书的前一个部分是谈读理论类书籍的一般方法,从第三篇开始具体谈阅读不同读物的方法。在这篇的分支里,我最感兴趣的就是怎么读故事(小说),戏剧和诗。这个部分今天读完了“如何阅读故事书”和“关于悲剧的重点”。


阅读小说有四个问题,第四个问题是“这本书与我何关?

“阅读故事与小说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采取实际的行动”,虽然有些作品的问世确实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和功用,但“美的本身就是存在的唯一理由”。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要读书,读文学,其实这和所有艺术形式存在的理由是一样的。这个世界不缺物质,但精神世界里的愉悦,那种持久性对人的生命有无法替代的重要性。就小说而言,为什么大家都爱听故事,甚至自己讲故事?因为“小说能满足我们潜意识或意识中许多的需要”。电影,音乐,美术,雕塑,都是艺术。很多艺术形式我们看不懂,大概也是像读书一样,除了天生的悟性,也缺乏一个好的老师把我们引进门。就像钱理群在南师附中给中学生讲鲁迅的时候说,我就像是一个导游,把你们引进门,接下来我就微笑着看你们逛园子,享受无限风光,进而你们自己做起了解说,说给我听,我们彼此探讨和启发。但是在我二十多年的求学生涯里好像没有遇到一位老师系统地教给我阅读的方法,或者教了,我过于愚钝而没有领悟。大概就像Sir. John Jose说的一样,幼儿园老师做老师,因为他们爱孩子(they love kids),中学老师做老师,因为他们爱自己的学科(they love their subjects),大学老师做老师,因为他们爱他们自己(they love themselves)。虽然是玩笑话,好像是那么回事。难得钱理群作为一个大学教授有耐心跟中学生讲鲁迅,而且还非常得法。

“你所留意的与反应出来的是另外一些东西,而不是故事或诗的本身”,你唯一需要做的事情是去“感受与体验”。对文学作品的过度解读,特别是联系政治或者宣讲的目的,是对作品和体验的一种极大破坏,因为他们并不是作品本身。《钱理群中学讲鲁迅》中我非常欣赏的,是他让中学生先谈自己对鲁迅的印象,看法,然后挑选的篇目是从“父与子”这样的亲子关系切入,让学生有去“感受与体验”的能力和机会,而不是像传统中学语文课本里挑一些“鞭挞时事”的文章,让学生去强记一些分析和结论。

读小说的第一个建议是要“快读”,“全心全意地读”。如果战线拉得太长,会破坏对故事的体验,读者也会忘记了故事的前后联系。只有全身心地投入,与故事发生共情,才能真正体会故事本身。仔细体味这两点其实是很精妙的。上中学的时候为什么语文课没有意思?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文学被肢解了,那种对作品的“感受与体验”被划分段落,概括段落大意,分析作者思想感情和写作目的给破坏了。那天下了我的中文课,随口问一个孩子你下一节什么课?他说英文课。问他喜欢吗?他说我喜欢读书,喜欢写作,但是我现在非常讨厌英文课,因为我们在学习分析诗歌,太无聊了。是老师的错吗?不一定。我虽然不了解KS4英语文学的教学考核目标,但到了IB阶段的文学考试也是要做分析的,老师需要尽力帮助学生按照大纲,按照考官的思路答题,就免不了要做一些枯燥的工作,“戴着镣铐跳舞”说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其实文学是一种“艺术”,那么用一套机械的评分标准来评判学生对作品的理解,是不是很牵强的一件事情?钱理群在开鲁迅选修课的开场白里跟学生分享了期末考试的题目《我之鲁迅观》,评分标准就三条:第一,说真话。第二,要言之有理(讲道理)。第三,要有自己的见解(有创造性)。不过就我了解的英语文学课和IB文学课,学生们已经非常幸运是在读“书”,而不是读由各种支离破碎的“节选”拼凑起来的课本了。

《如何读一本书》我越读越喜欢的原因之一是作者对读者非常体谅。他们明白自己要传达给读者的理论不好读,不容易理解,所以常常给出非常生动的类比。在讲到读小说要一口气读下去的时候,谈到了很多人都会遇到的挫折,大部头里的人物线索会非常多,很多人因为厘不清这些线头就放弃了阅读。(比如我读《巨人的陨落》,没有像传说中那样三天三夜卷不释手地读完,而是读了一半就读不下去了。)作者用了非常生动的类比,说这些懦弱的读者(是的,懦弱)在生活中也常常遇到这样的场景,新到一个国家,一个城市,一个学校,一个公司,甚至是一个陌生的聚会,他们大多不会临阵脱逃,因为在众多陌生的名字里,最后总会有那么几个重要的出现,成为熟悉的名字。“我们不期望记住每一个名字,许多人不过是背景人物,好衬托出主角的行动而已。”至于线索的发展,作者用了人生作类比。一开始不清楚不用焦虑,因为故事的线索就像我们的人生,很多事情发生了你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者有什么意义,但到后来这些线索之间的联系会越来越清晰。真希望自己在上中学或者大学的时候有老师告诉我这些,我一定能多读很多书,更重要的是享受阅读的过程。回想大学在中文系读现当代和古代文学课程的经历,不能说是非常享受和愉快的。也可能是天资愚钝,老师开的书单我总要花很久才能读完,而今天再回忆起来,读了什么,大多忘记了。这应该也是后来读研究生阶段我选择了应用语言文字方向而没有选择文学方向,因为我没有掌握“感受与体验“,阅读对我来说是一个艰苦的任务。

作者还提出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观点,就是在故事结束以后作为读者不要再追问后面发生了什么,结局究竟是怎样的。这让我想到有人恶搞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以后的故事。不知道这是不是为什么很多电影或者小说的前传,后传评价一般都不高的原因。比如《一个人的朝圣》第二部《奎妮的情书》评价就没有前者高,虽然我只读了前者没有读过后者,没有发言权。一部好的作品,都是要”在有限的时间里讲完故事“,至于之前和之后的故事就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但是这种“度”确实不好把握,比如看完电影《夜行动物》以后我觉得极其不爽,有一种“纳尼?这就结束了?”的感觉。

“关于悲剧的重点”我只记住了一句话:大多数剧本是不值得阅读的,因为“剧本并不完整,剧本原来就不是用来阅读的——而是要演出的”。这是从戏剧剧本的角度来说的,我对此持保留态度,因为我没有怎么读过戏剧剧本。从悲剧这个大类来说,它的意义或者说价值在于英雄最后理解命运的安排,而作为读者可以“分享主人公的洞察力,而不需要分享他的痛苦遭遇”。

几本书交叉阅读的感受真的太好了。今天就写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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