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我小时候,大概是小学的那么几年,有一位邻居伯伯和我父母交好,经常来家里玩。
他大约五六十岁光景,头发花白,有点稀疏,脸上时常带着和蔼的笑容。
他为人乐观,又很会逗小孩子,学识渊博,讲起故事信手拈来,是以我们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是的,你没看错,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子和一个五六十岁的老伯成为了忘年交。
他给我讲很多人生的道理,讲名人的故事,在那个网络并不发达的年代,他的谈话对我的视野扩展非常有帮助,并不像老师讲课那么枯燥。讲的具体内容已经忘记了,但是他说话时候那个神采飞扬,胡须一撇,宛如老顽童般的神情,至今仍可记起。
他请我到他家里吃番石榴。自己种的。
院子里的两株番石榴树。
一株在左边,一株在右边。
枝叶青青,果子正欲成熟,透着淡淡的胭脂颜色,叫人垂涎欲滴。
他拿了竹梯,架在树上,伸手去摘。
我在树下仰头看着,一边大声说:“喂!你小心点!”
他说:“没事,这树我每年都要爬十几次。”
这个话我倒是相信他。
他身体硬朗,走路带风,颇有特立独行的风格。
“早点回去吧,省得父母担心,别以为我拐跑了小孩子。”
我捧着番石榴,谢过他准备走,他叫住我,“你等等。”
回头走进屋里不知道翻腾些什么,出来的时候递给我一本《唐诗三百首》,已经有些年头了,但是保存得很好,看得出书的主人对它十分爱护。
书是繁体的,还是竖版。
他知道我爱书,所以就送我了。
于是我总觉得欠他一个人情,拿了人家的东西,总得有个谢礼。
那时候我年纪不大,却懂得来而不往非礼也的道理。
我决定请他来看我的演出。
2
我那时候的小学虽然不是什么有名气的重点小学,素质教育这一块做得还是蛮好的。每天上七节课,学校还开通了免费的第八节课,有画画、合唱、仪仗队、舞蹈等,由学生自愿参加。
我就是合唱队高音部成员之一。
学校经常安排排练,然后音乐老师带着我们到镇里的影剧院参加演出。
我们学校和村居委会一起,搞了个义演,地点就在村里的小河边。
我跟他约好,X年X月X日晚几点,小河边大合唱,一定要来,不能迟到。
我想那大概是一个小姑娘小小的虚荣心吧。
我要演出了,虽然只是一个大合唱。
我有粉丝来观看我的演出了,虽然只有一个。
或者你会问:父母呢?没来看吗?
他们很忙,没空理我。
3
我美滋滋地穿着我的白色小纱裙去了。
我的母亲为我买了一双黑色的小皮鞋。
配着那时候最流行的蕾丝花边袜子。
老师们精心地为我们合唱的小伙伴们化妆。
尽管化的红嘴唇、红脸蛋,在现在看简直雷死人。
一水儿的小姑娘,化了妆远远看去都一个样。
到了现场,大家都准备站位了。
老师站在前面焦急地点阅小伙伴,可别漏了谁谁。
我四处张望,我的粉丝呢?
哎,在哪里!
“伯伯——”我边喊着,边向他挥挥手。
他也看到了我,微笑着向我挥手致意。
原来他刚才一直在人群里找了我好久。
合唱开始了。
“路旁的花儿正在开,
树上果儿等人摘,
等人摘。
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
请你留下来,
哎罗哎——”
演出非常成功,乡亲们热烈地鼓掌。
我的粉丝也在为我鼓掌。
我像一只骄傲的小公鸡。
我和别的小姑娘不一样:我有粉丝,他们没有。
合唱结束,人群散去,
我亲切地和我的粉丝交谈。
“唱得真好!化了妆认不出来了!”
“这首歌,算我送给你的谢礼。”
“天气不早了,早点回家。”
“好的。”
4
后来我上了初中,又上了高中,学业繁忙,就没有再见过他了。
再一次见面他已经在医院了。
我和我父母拎着水果去看他。
他被人用铁棒击中头部,流了很多血。
那一次是他晚上9点多回家途中,被守候已久的歹徒袭击。
而在这之前的几天,他的两条狗狗一条失踪,一条被人毒死。
这是一次有预谋的作案。
他是独居老人,没有子女。
凶手盯上他这个猎物很久了。
再后来他就住进了老人院。
一年不如一年。
开始的几次,还能认得出我,叫我们不用拿水果来。
还给我包了100块的大红包。
再后来,他苍老了很多,也迟钝了很多。
认了很久都没认得出我来。
一点都没有当年壮怀激烈、指点江山的风采了。
那次歹徒击中了他的头部,留下了终身的后遗症。
5
断断续续地,从父母口中听到了他年轻的故事。
他年轻的时候是个汽车修理工,混得还可以,长得又帅,也有过和姑娘轰轰烈烈的爱情。
年少的时候脾气暴躁,不懂得谦让,一言不合就和姑娘分手了。
姑娘一气之下跑了,和别人结婚了。
他心中惦记着那姑娘,终究是放不下。
也明白自己的性子,不适宜过婚姻生活。
一来二去,青春就那么过去了。
不甚唏嘘。
终于理解了我的老粉丝为什么那么喜欢小孩子。
有时候他看我同龄的小孩子慈爱的眼神,
那大约是:
如果我和当时爱的姑娘结了婚,
孙子(女)也有这么大了吧?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老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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