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上强调:“健全党同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十八大以来,组织部门紧跟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步伐,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打出一套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强而有力的监督保障。
打出深化选人用人监督第一拳。要认真履行组织部门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深刻把握选人用人监督重点,结合巡视整改开展“带病提拔”倒查排查等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强化“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运用,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
打出强化专项排查整治第二拳。要切实在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顽疾上发力用力,全面开展“裸官”问题专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加强领导干部涉外事项管理,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以专项排查整治为契机稳步推进干部监督工作。
打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第三拳。要在日常监督上狠下功夫,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抓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贯彻落实,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将其作为从严管党治吏的重要利器,同时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用心用情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状态,扎实推进领导干部的常态化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