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阿里事件,让我想到了十年前的一些事。
那时我刚从新闻学专业毕业,在家乡一家事业单位实习,由于就职于广告部,所以见客户,谈客户,搞好关系,是工作中很常见的一件事。
也是那个时候,我开始接触事业单位很常见的“潜”规则,酒桌文化。
但当时并没有十分抵触,也没有认识到危害,甚至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生猛,主要表现在每次酒桌上都会被灌酒,然后我就在家苦练酒量,心里恶狠狠的想着:以后谁敢劝我喝酒,我就喝死他,毕竟我家祖传酒量很好,我一练就会,酒量很快突飞猛涨。
所以,谁劝我喝酒,我不断的给谁敬酒,最高纪录是一次喝了二十多瓶啤酒,当然中间以不断去卫生间为代价,结束后,还能自己晕乎乎的打车回家,思维意识都很清醒,上车时还谢绝了同伴的护送,非常周到的和每个人道再见!
想来可笑,也是从那时开始,我爱上了喝酒,平时一个人在家写东西,一定是喝一点酒的,临睡前喝点酒,心情不好更是要独自凭栏一杯酒,万千烦忧,愁肠百结,化为乌有!
那个时候,互联网还没有这么发达,新闻上也不会每天都是某某女孩被骗,某某女孩被杀,所以,确实没有现在女孩活得清醒小心。
但当时也不是完全没有留一手,我就和报社一个玩得好的女孩同进同出,去酒局就一起去,一个不能去另一个就请假,总之,她酒量不行我给她挡酒,她不用喝酒我就不用担心喝醉。
有一次,我们酒后和领导去KTV,我趁着酒醉开启麦霸模式,本来五音不全,几曲吼下来,发现领导们都离我越来越远。
我没有在意,醉意微醺的去卫生间,玩得很好的那个朋友跟上来,在卫生间她告诉我,那个三十五岁已经结婚,开婚庆公司的男客户总是缠着她,还跟她说:你胸口是不是有个痣?我隔着衣服都看见了。
我朋友说没有。
那个男客户就表示:你肯定骗我。
我朋友:我没有骗你。
男客户:那你给我看看,我看看就知道你有没有骗人。
十年前的女孩真的这方面经验不足,搁现在的女孩应该第一句话就堵回去了,我胸口有没有痣,关你屁事!
但朋友百口莫辩,跟着我去卫生间还在问我怎么办,那个男客户越靠越近,就差贴脸上了。
然后,我们去完卫生间就走了。
第二天给的理由是,我吐到衣服上了,吐得到处都是,她只能送我回家!
.......
02
后来,我才知道,渣男的套路真得很深。
比如,你这么爱玩,肯定不是处女。
女孩:我就是处女呀。
渣男:我不信,你让我看看。
......
激将法,对当时涉事未深又意气用事的女孩,有时很管用。
说到这里,你肯定以为我和我的朋友关系这么好,真得非常难能可贵。
但很快我们就玩崩了。
因为明明是我写文章比较好,我比较“会来事”,我酒桌上讨好客户,我周全于所有的职场关系,我甚至仗义的每次替她挡酒,但是每次遇到事,领导就找我,有好处,领导就给她。
所以,我们的关系很快破裂了,我甚至怀疑她肯定接受了某种潜规则,不然领导不会对她这么好。
后来,我一生气就离职了,一个人只身跑到上海,才发现在大城市里,原来只要会写文章就能养活自己,真是海阔凭鱼跃,太爽了。
临走前,我删掉了她的联系方式,此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
但现在回忆那段经历,我想明白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很多人以为女人穿着性感,行为开放大胆,更容易招引“坏人”,其实不是的。
比如当时的情况来看,那时刚毕业的我,还不像现在这样大妈,完全不修边幅,我不化妆不出门,出门一定踩着七厘米的高跟鞋,打扮的非常性感精致。
你要说我是在勾引谁,其实也没有,也就是为了珍惜自己弥足珍贵的“漂亮时光”,因为我的颜值和我的身材紧密挂钩,我一胖就很丑,一瘦下来就是人见人夸的美女。
而初二时我还是很漂亮的,初三努力学习的我,就开始发胖发胖发胖,一胖胖到大学毕业,我整个家族都很容易胖,以至于我大学期间和室友说我曾经是瓜子脸,没有一个人相信。
然后我大学一毕业就开始瘦了,瘦得非常神奇,突然就瘦下来了,一瘦就开始颜值回升。
天知道我有多么珍惜我弥足珍贵,突然回来的颜值。
所以大学刚毕业那会,是我最不计代价打扮自己的时候,但最讨领导喜欢的,是沉默寡言的她。
我比较开放大胆,总是穿短裙,但每次遇到这种性骚扰的都是她,而她长得非常清秀,不化妆,穿长裙,家里有两个弟弟,节假日还需要跑回家给弟弟做饭,在酒桌上很少说客套话,业务能力也并不出彩,一笑就捂嘴,非常容易害羞。
当时我不理解,现在想明白了,大多数男人,尤其是上位者,她们真不喜欢看起来大胆开放的女孩,越是风月场上的老手,越是对那些长相清秀,不施粉黛,衣着保守,行为举止羞涩的女孩垂涎三尺。
而为何通常那些衣着暴露的女孩,会在公众印象里,成为性侵对象,尤其是不完美受害者呢?
我猜想,每年发生的性侵案件很多,但报案的人很少,越是衣着清凉的女孩,越是没有那么在意别人的眼光,报案和爆料出来的几率更大,但越是本来就老实巴交的女孩,越是守口如瓶,不敢说也不肯说。
最后就容易给人一种印象,衣着不检点的女人,容易碰上这种事情。
而我明白的第二件事就是,职场上女人很难成为朋友,并不一定是女人都比较小心眼,天生爱嫉妒,而是因为资源并不掌握在女人手里,大家都要争取那稀薄的机会,自然容易成为竞争对手。
换言之,都是为了取悦男性,而得到更多的晋升机会,一旦利益发生冲突,友谊自然土崩瓦解。
所以,当阿里性侵害事件爆出来,看到居然还有人在进行受害者责备时,想到过往经历难免唏嘘不已,也以多次酒桌被灌酒的过来人经历,回答某些看客们的疑惑。
03
质问一:为什么要喝酒呢,自己不会拒绝吗,心里没点数吗,不会自我保护吗,喝醉就是默认给别人机会吧?
很多看客的疑问,让支持受害者女性的一方,只能拿“不完美受害人”说事。
但事实是,我们需要认清的两点现实:第一,酒桌文化在中国,真的不是潜规则,它就和加班文化一样,不会写到规章制度中,却是你想要在职场混下去,或者混得好一点,必须默认遵守的规则。
第二,如果阿里事件中女方所言属实,那么这件事中不存在“完美受害人”和“不完美受害人”的说法,任何探讨这个女孩是否负有责任的人,都是对阿里的包庇。
因为她是和阿里的领导一起出席,并且是为公司做业务参加这样的酒局,无论从任何层面上来看,公司都有责任和义务负责她的人身安全,而显然,现在是公司合伙客户侵害她。
换言之,无论这个女孩有没有受到侵害,阿里作为互联网老大,在一个崇尚平等,带来新气象的行业,重复甚至复制这种恶臭的酒桌文化,就应该被骂上热搜。
和当时马爸爸一句996是福报一样,证明这家公司的底层文化开始烂了。
而那些觉得可以拒绝的人,可以想象一下,你和一个手握权力的人在一起,感觉自己没有发言权,你渴望得到某些机会,而这些机会掌握在对方手里,你知道全国各地都有酒桌文化,只能尽可能忍着不舒服,让对方喝得舒服一点,仅仅因为这是你的工作,仅仅因为你需要生存,需要一份体面的工作。
这样想的时候,不要代入性别。
因为有很多男人,也不喜欢酒桌文化,也只能闷着头硬喝,也只能迎合某些leader的恶趣味,请问,这些男人这样做的时候,是默认了自己醉后可以被鸡奸吗?
如果男人们是为了争取更多机会,是因为活着本来就压力很大,本来就渴望成功,本来就渴望获得那么一点微薄的机会,或者单纯只是为了融入集体不被边缘化,请理解一下女人。
在现代社会,不是男人才有这种压力和渴望,女人也有。
就算规避风险,也从上位者摒弃这种规则开始,你让下位者怎么选?被逼着回归家庭,当家庭主妇?
04
质问二:虽然女人不应该对强奸负责,但女人可以有效规避被强奸,比如少喝酒,晚上不要出门,不要衣着暴露,不要有任何性暗示语言.....
每次出现这种事件后,女人防性侵指南,防骚扰手册,防家暴办法,都会甚嚣尘上,社会好像构建了一个默认的契约,女人该为规避这一切而负责。
女孩学会这些有用吗?
一定程度上,学会自我保护,确实有一定用,但只是自我保护而已。
换言之,一个小心翼翼,谨慎入微的女人,可以有效减少自己遇到这种事情的概率,但无法降低整体性概率。
不是所有女人都可以活在父母兄长的羽翼下,活在家庭那一亩三分地,活在不用加班不用赚钱,不用介入任何危险境地的安全模式中....
她只要想去看世界,只要想像男人一样充满野心,想往权力的金字塔爬,甚至只是想要活得好一点,就难免需要介入社会所谓有风险的环境中。
比如酒精,你应该想一想,是因为女人喝酒就被性侵,还是因为性侵犯者,将酒精作为自己的施害工具?
美国有一项调查研究,72%大学校园里的女性强奸受害者,都已经醉到无法同意性行为的地步。
一定有些道德卫士站出来指责说,这些女孩活该,自己要去喝酒,就要承受被性侵的代价。
但事实是,性侵犯者的目标,就是寻找他们认为脆弱的女性,通常这些女性没有太多饮酒经验,尤其是数据显示,这些女孩大多是大一或大二刚入园的学生,还没有建立自己强大的社交网络,遇事遇到危险,还不知道怎么应对。
对这样的女孩进行荡妇羞辱,要她们为强奸负责,真能显示自己的道德优越感吗?
施害者选中这些女孩,是因为她们在某些方面的“弱”,而我们跟着谴责她们,难道不是在助纣为虐吗?
这个弱,还表现在社会地位弱上,一个国家,女性的地位越低,遭受性侵猥亵家暴的概率就越大,比如印度和中东,强奸率这么高,你该不会觉得这些地区的女人,是全球衣着最开放的吧?
中东某国的女人,出门就差把眼睛也捂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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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呀,如果喝酒,只是性犯罪者的施害工具,那你觉得,只要被害人丧失性同意能力,施害者就构成强奸,比较能减少这种性暴力行为,还是讨伐谴责受害者,比较能解决这种现状?
你可以通过鼓励女性不喝酒,降低特定个体被侵害的概率,但并不能降低性侵犯的整体发生概率,换言之,对于施害者而言,这种办法不会预防和阻止他犯罪,只是改变了让谁成为目标而已。
人人都可能是目标的环境中,靠自己自保,活得也挺累的,为什么不能齐心协力,将施害者赶出去呢?
这个时候,与其要求女人如何小心翼翼,不如谴责施暴者,不如致力于消除这类恶性社会事件的文化土壤。
05
刚刚我提到消除这类恶性事件的文化土壤,一定有人好奇,怎么着,强奸还有文化土壤吗?
有呀,每个对受害人提出任何看似合理的建议,不解,质疑的行为,其实都潜在构成了强奸文化的土壤。
“强奸文化通过使用厌恶女性的语言、对女性身体的物化以及对性暴力的美化而得以延续,从而创造了一个无视女性权利和安全的社会。”
比如,责备受害者,穿着这么短的裙子,就是活该。
比如,纵容性侵犯举动,一个小男孩在性懵懂阶段,偷看女孩洗澡或者强吻女孩,父母感到开心,他要长成男人了,有时男孩的暴力举动,也会被父母默认为男子气概的表现,而不加以遏制规训。
甚至于色情文化中,也总是构建女性渴望被强奸的文化,默认男女不对等的性暴力是合理的,90% 的最受欢迎的色情场景都包含身体暴力。
以至于一项调查显示,95% 的儿童在 16 岁之前看过色情片,将近46%的13至25岁的青少年认为,可能被迫或痛苦的性行为没有问题。
这种错误的文化土壤,是构建强奸文化的帮凶,会帮助物化女性,以及将男性培养成潜在的性暴力的肇事者,人贩子和买家。
甚至于,很多女性自己也会怀疑,“强奸幻想”是不是受虐心理?
其实吧,很多男人爱看恐怖血腥的影视剧,是因为他想要找死吗?或者这么悲惨的死去吗?
男人们也应该明白,自己不愿意恐怖片中的场景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女人也是如此。
求刺激的心理,建立在自身安全的基础之上,这是一种男女都会有的心理感受。
还有一些强奸文化表现在,你一提女性被强奸的恐惧,他就提男孩也被强奸了,你一提女性被强奸的数据,他就开始念叨有多少女性热衷于虚假报案。
他就是无法正视,强奸文化是真实存在的,且发生在世界各地的强奸性侵事件,都属于结构性暴力,即大多数时候男人是施暴者,而女人是受害者。
如果不能根治造成强奸的文化土壤,过度的受害者关注和受害者谴责,只会掩饰强奸行为,并不能减少强奸发生的概率。
而怎样摒弃强奸文化,其实对于看客来说,只需要秉持一点就行:受害者声称的受害行为,是否真实发生?
比如吴亦凡事件中,都美竹声称的以MV选角为由,以灌酒为手段,所造成的性关系是否存在?
比如阿里事件中,女员工所声称的以工作原因,被拉去酒桌是否真实存在,醉的不省人事时发生性关系是否存在?
而根据我们现在得知的消息,店员声称,他们七八个人喝了四五瓶白酒,女员工醉的不省人事,男上司多次出入女员工房间,阿里内部承认存在“醉酒状态下过度亲密行为”.......
那么无论法律最终能不能找到证据,阿里此处事件所彰显的恶臭和道德上的指摘是无可逃遁的。
所以,这类事件中,对受害女性本人的关注越少,对杂七杂八的东西关注的越少,就越容易逃离“强奸文化”构成的思维局限性,尽可能的公平公正。
06
在《“搅局者”都美竹》这篇文章中,我将“都美竹”们形容为“搅局者”,被很多人视为这是为吴亦凡洗白,支持这些女孩的人,更倾向于将她视为英雄。
后来我想了想,可能是因为我表达的不够直观。
在我看来,所谓的“搅局者”,就是指在父权制社会中,默认了很多以权力倾轧为底色的规则和潜规则。而有些“搅局者”,她们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成为了维系这种稳定秩序中的不确定因素。
她可能因为没得到尊重就造反,比如不满弼马温职位太寒碜的孙悟空,她也可能因为钱没给到位就反手一脚,也可能因为受了委屈就撕逼,让豪门体面稀碎一地。
但无论她是出于什么原因,什么动机,本身是否干净,都不应该构成我们关注的方向,我们只需要知道一点,她说的事情发生了吗?
某知名顶流以工作邀约,且灌酒的情况下睡粉了吗?这里面有未成年人吗?
某大场真的以业务为由,让女员工出去喝酒了吗?醉后发生性关系了吗?
你看,你对受害者身上的标签关注越少,你就越能看清事件的本质。
而在都美竹事件中,我之所以把她称为“搅局者”,因为她确实打破了某个行业内部,尤其是男女两性中的私密性。
而我不愿意也不喜欢给她们扣上任何英雄的称呼,因为英雄太沉重了,尤其是在我们的社会文化中,英雄本身就是一种新的驯服。
我喜欢称呼她是“搅局者”。
大闹一场,悄然离去!
让ta回到花果山,她不需要取经。
用在任何类似事件中都是如此,她不需要是完美的,没有动机的,或者动机崇高的,她本身甚至根本不重要,一点一点都不需要关注,也不想要了解和关注,重要的是她爆料的事情,是真的吗?
她和她的家人,品性,目的,动机,都应该是透明或者被隐去的。
因为只有我们对被害人的关注越来越少,事件才能回到最本质的地方。
我们千年来因为强奸文化所形成的思维偏见,才会无处容身!
文:巴黎夜玫瑰
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