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部剧里,演的是冯诚,我对他很有感触,所以我竞选了他。
我对他的家庭很了解,还有一个孙子和一个孙女儿,分别叫冯致中和冯致和,他原来是开百货商店的,后来看了一家中国书店,因为他要实现自己的梦想,他原本是应该呆在中国的,可他的父亲在他来到了纽约,他并没有忘记中国,它删除异箱,成为异课,可他还没有忘记祖国。
我在一看到他的名字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他,因为我曾经读过3、4年的经,诚字是诚信的意思,致中致和呢?致中和日和在中庸里有说到,意思就是说正好很好的意思。
我要怎样演好它呢?首先我要会用沙哑的声音说话,对此我付出了很大的努力,经过无数次尝试,我终于成功了。再来就是眼神了,他是一个很有文化的人,再来,他还是个老人,眼神一定很慈祥。
有一次在排队的时候一直没到我,我快急死了,我太想立马表演了,本来在看书的,我立马把剧本拿来出来,读起了台词。我还记得有一回在运城,我吃饭一般都有一个小癖好,边看书边吃,可这一回,我把书换成了剧本,结果饭没吃完,剧本倒是看了好几遍。
这就是我的角色,冯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