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的热度还未消减,朋友圈已被“江歌”、“刘鑫”两个名字刷屏。
回顾整个事件,起因如下:
去年11月3日,江歌去接同在日本留学的室友刘鑫,结果被其前男友砍伤致死。
反观网友评论,无外乎两种:一,谴责刘鑫不知恩图报;二,感慨人性凉薄。却很少有人追问真正杀人的凶手。
有人说:“法律是最低底线的道德。”那你不去追究那个触犯底线的真凶,反而揪住在某种程度同属受害人身份的刘鑫。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我可以理解为是我们对自己曾经的某些行为的憎恶?
01
初中的时候,我常和一个彼此家离很近的女孩子同进同出。有天,我们骑车回家,她突然告诉我,在我们停下等红绿灯的那个路口的一家商店门口,有个中年男子偷了一姑娘的钱包。我诘问她当时怎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去制止?她说她害怕。
那段时间,正是“面包车”猖獗的时候。老师、长辈常叫我们结伴回家、不要在外面逗留,以防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的黑面包车抓走。
那个姑娘也不过是个文文弱弱、娇娇小小的软妹子,既不能很好保护自己、也不能保护好别人。所以她害怕,所以她选择了忽视。
后来,这件事就像我们平静生活里突然荡起的涟漪,波动一阵,终归虚无。但我始终记得那天下午,她那么爱说笑的女孩,眉眼一直耷拉着,一言不发直到归家。
其实现在想想,如果她告诉我呢?可能还是什么也不会发生。人,趋利避害是本能。只是,当我们没有遇见而别人已经遭遇的时候,他没有按照官方的想法走,似乎我们就有了凌驾道德制高点指责他人的权利。
02
大学,有次坐火车回学校。遇见一个喝醉酒撒酒疯的油腻男子,胖胖的、有些黑,坐在我座位的过道另一边。开始的时候,他只是各种吵嚷、吸烟,有人说了他几句,他立马还击——凶神恶煞地撒泼,还伴随着手捶椅背的声音。很快,没有人再管束他。
我坐火车的时候喜欢睡觉,那天也是一样。但睡着睡着我觉得不对劲,总感觉有人压着我的肩,睁眼一看,他坐在我的外侧,原本座位上的大姐已经不知去向。
我既推不开他也说不动他,整个人僵在座位上。对面的是个男孩和一位阿姨,之前还聊过几句、分享过零食。我求助地看着他们,可是他们默默地玩起了手机、或是离开了座位,没有人帮我。然后我收回目光继续僵着身体。
后来,那男子和列车上的售货员吵了起来,列车员也来了,我赶紧趁乱离开了座位,迈了没几步,一个大叔叫住我,是之前坐我那块的同乡:“来这里,坐中间。”我道了句“谢谢”坐了下来。坐下的那一瞬间,掉了几粒豆子,赶紧甩手擦干。
没有怪谁的意思,毕竟,大多数人在不触犯自己利益、不伤到自己的时候,都是善良的。我们不是圣贤,也没有要求别人一定要做圣贤的权利。
03
毕业的时候,我一个人去了深圳。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个彻头彻尾的路痴。有次回住的地方时,走岔了路,整个人都懵了。正好碰见一个散步的婆婆,赶紧上前问路。结果当然是婆婆领我一起走啦。
但我印象特别深的是,那位婆婆在走路的时候说了这么段话:
“也就看你是个单纯的小姑娘,要换个小伙,我理都不理。这年头啊,骗子多,就得多长几个心眼,唉,以前就是缺心眼……”(每当这时,我除了感谢好心人,还会感谢我爸妈给了我张人畜无害的大圆脸和发育不良的梨涡。)
以前心情一烦,就喜欢抄《增广贤文》,里面有一句令我印象很深:“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那时候,总觉得这句话特别冷漠,现在才觉出几分道理:“各人自扫门前雪”,是对自己的负责;“休管他人瓦上霜”,是对理性的要求。
与其有那么多时间谴责他人冷漠,不如反思自己做了多少曾经自己厌恶或现在说道别人的事。做好了自己,再腾出空来整理别人的是非。“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家国为?”等到那一天的时候,善良不再被人说缺心眼,而是发展为一种常态。(想想就很美好)
当然,我这并不是说刘鑫无过错,而是说她过错的人太多,我们都心知肚明。至于刘鑫威胁说不出堂作证,安心,她没有这个权利。反而我们把所有关注点集中在刘鑫身上,反倒不利于对凶手陈世峰的追究,而江歌妈妈之所以找刘鑫是为了将谁处以极刑?
咱做事啊,别忘了初衷,至于刘鑫一家,只是顺带,不能本末倒置。舆论判决不了一个装睡的人,但法律可以制裁任意妄为的人。所以,你懂的。(签名活动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