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租女室友

2002年的那个秋天,我来到了南城。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出远门,彼时我刚过22岁生日,带着家人的不理解,放弃了一份稳定而枯燥的工作,来到这里追寻梦想。

不,准确来说是在逃避现实。

在南城那几年,如今回忆起来真似一场大梦,梦醒良久依然回味无穷,但对当时的初来乍到的我来说,我的感觉只有……孤独。

我的第一个住处是个非常便宜的旅店,每天只要十块钱,老板娘四十多岁面相和蔼,告诉我长住的话还可以给我便宜,就这样我交了一百块钱续住两周。

旅馆房间相当简朴,一张单人床一张桌子一个电风扇一个垃圾桶,但对我来说足矣。

出门的时候我只带了三百块钱,去掉来这里的路费以及这几天的花销,又交了一百块的房费此时我手里也只有一百多块了。

我迫切需要一份临时工作来赚取一点生活费,但我当时还是不慌的,毕竟我会的多,想赚点钱还不容易吗?

就这样白天我出去找临时工作,晚上则回来搞我的写作事业。

如此一连六天,临时工作一个也没找到。问题不在于能力,而在于我不敢说话。

我根本没有与人交流的勇气,站在人才市场一个又一个工作选着,即使选到了适合的工作,也只是在那里傻站着,一眼又一眼地偷瞄着,脑子里在想应该怎样去交流,但是身体上就是动不了,心里盼着人家能注意到自己,主动来问,可等到人家来问了,“小伙子?这份工作你想干吗?”

我却又连连摆手“没有没有,我就看看。”

唉!好不争气的自己啊,虽然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了,但现在想起来依然捶胸顿足。

没有找到工作的我,每天的开销依然精打细算,开销无非衣食住行,衣服我从家里带了,住处一周内也不用担心了,行的问题我是用脚的,所以唯一的开销只在吃上。

摸索了这么多天,我自信已经找到了最优解,每天早上去楼下的早餐店买上一屉包子,不用肉的,素的就行,这一屉包子八个,就是一天的口粮了,早上吃两个,中午晚上都吃三个。

你还别嫌弃这个,这还算改善伙食了,要是还想省的话可以买三个馒头和一包榨菜,对付对付也是一天。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第七天我终于发现了我的福地——公园。

公园里有很多退休的老大爷老大妈在练乐器,有练笛子的,也有练二胡的,他们的水平不说是余音绕梁,起码也是不堪入耳了。

而恰巧这两样乐器我都会。

不知道为什么我敢于和老年人交流,也许是我经常扶老奶奶过马路?

我给他们展示了一下我演奏水平,还不等我说明来意,他们便纷纷请我做他们的老师,学费众筹,最后商定一个月要给我三千块学费。

我表面若无其事,表现出一种大家热情高涨,鄙人实在无法推辞的感觉。其实心里已经乐开了花,妈的这可是三千块巨款啊!

学费当天就付了一半,就这样我拿到了我的第一桶金,此时此刻我只有一个想法,吃顿好的!

那天我急头白脸(东北方言:指的是吃东西时狼吞虎咽、不注意形象,吃得非常痛快)地吃了一顿火锅,光肉就点了四盘,冰镇的啤酒喝了两瓶,想想这几天过得都是什么清汤寡水的日子啊?菜包子?馒头配榨菜?这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啦!爷脱贫了!

有了钱我就打算离开这个旅馆另寻住处,图个方便,我就在那个公园附近租了一间房,一个月三百块,合租。

就这样,我和她的故事开始了。

在进门之前,我想过我的室友会是什么样的人,或许和我一样是个穷酸书生,又或许是个中年大汉,也许是个女人,但是我就是没想过她会是一个,如此美丽让人但凡多看一眼就会爱上的她,这种美难以形容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那都是虚无缥缈的,四大美人我又没见过,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她的长相气质绝对不输任何一线女明星。

她的个头很高,身体比例也很匀称,线条凹凸有致,这几点单拿出来已经足够,而她不仅全占了还搭配上了那张摄人心魄的姣好面容。

“所以,你看完了吗?”

“啊?”我突然意识到我一直盯着她看的行为有够冒犯。

这就是我们尴尬的第一面,我给她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为此我还懊悔了好几天。

她很少讲话,永远是一副冰冰冷冷的样子,那张漂亮的脸上,笑容似乎是稀缺品。

而本就自卑的我面对如此的她自然是不敢讲话的,日子在一天一天过着,我们彼此也沉默着。

生活上我们很少有交集,我是白天出去上班晚上休息,她则是白天在家休息,晚上常常出去一整晚,直到第二天带着一身酒气回来。

在这段时间里,我还兼职了好几份工作,在不同时间段当乐器教师或是武术教练,因此一个月下来收入相当可观,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万元户了,渐渐的我发现我越来越敢说话了,老话讲钱是男人胆,看来所言非虚。

在我变化的同时,我注意到她也在变化着,她身上的酒味儿越来越浓了,眼里面的光似乎黯淡了。

我大概猜到她是做什么工作的了,但我爱莫能助。

那是一天凌晨,大概三点钟左右,我正灵感爆棚奋笔疾书着,听到开门声,我知道她回来了,然而紧接着是一阵干呕声,我出来看到她吐了一地,她整个人瘫倒在一片呕吐物上,我连忙上前将她扶起,搀着她坐在沙发上。

她的脸上有伤痕,是被人打了?我暂时不得而知,当务之急是给她身上清理干净,我用毛巾给她擦了擦,把污了的外套脱下来,脱到一半的时候她似乎突然清醒了,她用那双美丽的眼睛怒视着我,一个猝不及防的巴掌就这样打在了我的脸上。

“臭男人,都给我滚啊!”她嘶吼着,咆哮着,呜咽着。

我沉默了片刻,感受到脸上有些发烫的巴掌印,很识相的走开了。

回到房间里我有些憋火,我好心好意帮你,你却把我当……不管了,以后都不管了!

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原谅她,肯定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哈,而是我觉得应该以德报怨。

于是我下了厨房给她做醒酒汤。

当我把一碗热腾腾的醒酒汤端在她面前的时候,她肯定会很感动吧,我心里这样想着,然后,我发现我做好了端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坐着睡着了!

我自然是没胆子叫醒她的,汤放在桌子上,再拖一下地板也就回去睡觉了。

躺在床上,我陷入了沉思,说起来,都一个月了,还不知道她的名字,这一个月下来,说过的话加起来还不到十句。

唉?我这是在苦恼什么呢?

这一晚不知道她睡得怎么样,反正我没睡好,第二天我准备出门上班的时候,却发现桌子上的醒酒汤已经消失了,难道是她喝了吗?

就在我思考之际,她从房间出来了。

“要去上班了吗?”她一手扶着门,一双美丽的眼睛,温柔的注视着我。

我面色一怔,一时忘记了回答,许久才磕磕巴巴道:“啊,嗯嗯对,要去上班了。”

“昨晚的事,谢谢你。”她的嘴角勾起一丝微弱的弧度。

我的脸更红了,“啊啊,应该的,应该的。”

尴尬的笑了笑,就赶紧出了门。

出了门以后,我长吐一口气,摸了摸还在红热的脸颊,再摸摸还在狂跳的心脏,天呐,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她一个浅浅的微笑,让我一整天心不在焉。

“老师,你为什么一直在傻笑啊?”学生道。

“啊?我有吗?”

如今忆起,这件事就是我们关系发生转变的开端了。

那心不在焉的一天里,发生了很多,等我下班回到家的时候,才发现桌子上已经摆满了菜,那是她为了答谢我而准备的,而我也知道了她的名字。

“我叫王来。”

“王来,好名字!大王来了!”

她笑的喷饭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这样开心,她笑起来,真好看。

“你的名字呢?”

“林枫。”我答道。

那顿饭我们聊了很多,有我为什么只身来到南城,我最初几天是怎么过来的,以及我对未来的打算。

她很羡慕我会的这么多,她说她什么都不会,除了一张长得还算不错的脸,其他一无是处。

我笑了笑告诉她,我会的这么多都是被逼出来的,我呢脸儿比较小,不喜欢求人办事,为了万事不求人,只能技多不压身喽。

我开始给她讲我的故事,她听的很仔细,讲到开心之处她比我还开心,讲到难过处我感觉她都快哭出来了。

我突然意识到,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冷冰冰的人,这只不过为了应对残酷的生活迫不得已披上的保护色。

我很想问她一个问题,但是有些难以启齿,犹豫了半天我还是问了。

“我能问你一个比较私密的问题吗?”

听到我的问题,她面色一怔,似乎有些出乎她的意料,但她还是很干脆的回答了。

“可以啊,什么都可以问啊。”

面对她的坦诚,一时间我又不知如何开口了。

“那个……那个……昨天的醒酒汤味道如何?”

“哈?这算什么问题嘛。”她笑了笑,依旧美得不可方物。“味道相当好啦!下次还想喝!可以吗?”

“当然啦!做一辈子我都愿意!”

话说出口的那一瞬间,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太过司马昭之心了,但是说出的话又怎么能够收回呢?

好在她并没有在意,而是笑着问我:“你多大了?”

“我22,周岁。”我答道。

“姐姐我28喽,怎么样想给我当弟弟吗?”

我当然求之不得,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能当她弟弟已经心满意足,还有什么别的奢望呢?

就这样,我们从那天起便以姐弟相称。

三个月后,在公园大爷大妈们的支持下我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教育机构,本以为这个过程会很艰难,但是我还是低估了这帮退休大爷大妈们的能量,在他们的帮助下,各种手续通通化繁为简,所有难题纷纷迎刃而解。

最终我把这个机构命名为“未来艺术培训学校”这里面固然有我对未来的期许,但更多是为了这个来字。

来姐也不再昼夜颠倒,她找了一份蛋糕店的工作,每天朝九晚五。

这个阶段我们似乎都有使不完的力气,每天都很有干劲儿,我们的感情也在逐渐升温。

“你知道吗,上面打算提拔我当店长哎!”来姐道。

“就我姐这身段,这貌美如花的脸蛋,当个店长都屈才了。”我道。

“哈哈哈,就你会说话。”

如果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下去,该有多好。

那天我回家以后,发现来姐已经在家了,按道理她是应该比我晚下班的。

她似乎很沮丧,看起来毫无精神。

“小枫,我辞职了。”

我一时间有些摸不到头脑,不是刚当上店长吗?为什么要辞职呢?

来姐看着我,渐渐红了眼眶,呜咽着,“我不想干了,我真的不想干了。”

我知道她一定是受了很大的委屈,于是我抱住了她,不停的抚摸着她的秀发。

“没事没事,不就是一个破店长吗?来姐不想干就不干,本来就屈才了。”

来姐哭的更厉害了,上气不接下气,把头埋进我的怀里,似乎要把所有的委屈通通发泄出来。

我有些茫然,我不知道这个时候该说些什么不该说些什么,突然我想起来周星驰电影《喜剧之王》里的那句经典台词,于是我道:“来姐,我养你!”

时至今日我也很喜欢周星驰,感谢他的台词,使我获得了初恋以及失去了初吻。

就这样我成了来姐的男朋友,那段时间总是感觉这个世界很不真实,像我这样的人竟然可以拥有这么美丽的女朋友,梦我都不敢这么做啊,但这就是真实发生了。

确定关系之后除了可以做一些亲密的举动外,似乎和以前并无变化,我们一起做饭,一起吃饭,一起入睡,又一同起床。

我很喜欢她身上的芬芳,那比我已知的任何一种香味儿都要香,而她也很喜欢抱着我睡觉,她说这样很有安全感。

我更喜欢看着她睡觉的样子,因为这样可以更加仔细的观察她的美,我实在太爱她了,在我的眼中,她的每一个毛孔,每一个发丝都是如此完美无缺,尤其是她下颌上那点若隐若无的红痣,简直神来之笔。

女娲呀,女娲呀,同样是你的造物,为何她如此完美无瑕而我却如此简陋。

比起外貌,来姐的内在同样令我心动。

她真的是个天使,在她的兜兜里不论何时,永远有两块钱是不动的,这两块钱自有它的用处。

每当遇到乞讨的人,来姐就会掏出它们,她一张,我一张,去送给需要帮助的人。

来姐喜欢吃棒棒糖,她说生活很苦,所以应该加点甜,可她从来没有吃完过,每次都要留一点点给我吃,我假装生气,每次都给我吃剩下的。

她笑着对我说,“不懂了吧弟弟,这叫后福,姐姐把后福都留给你了呦!”

彼时我的机构越做越大,事业一帆风顺的同时,爱情也在滋养着我,那时的我们都坚信,我们会幸福的。

有一天晚上,来姐突然问我一个问题,“小枫,你说,你家里会同意我们在一起吗?”

我很疑惑,“为什么会不同意啊?你这么好,没理由的。”

来姐似乎有话说不出支支吾吾半天,“因为我……因为我……毕竟我比你大六岁嘛。”

“这算什么问题吗?人家都说女大三,抱金砖,我抱两块金砖!”

“哼!就你嘴甜!说!这些话还和哪个妹妹说过?”

“大王!草民冤枉啊!”

人之所以会后悔是因为有些事总是后知后觉,如今的我时常自责,如果当时的我能够察觉到她的那些异常,那么后来的那些事情是不是就可以避免?

但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实际上我明明有很多次机会可以避免事情发生,但是我通通无视了。

来姐很少提及她的过往,即使提了也总是一笔带过,她说她的过往是黑色的,那是她拼了命也要逃离的地方。

当我印好了名片给她看的时候,她竟然罕见的生气了,她埋怨我不和她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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