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年近五十的夫妇,将22岁儿子告上法庭,原因令人唏嘘。
原来这对夫妇担心大儿子将来不孝顺,偷偷生了二胎,但是发现没有抚养的精力和钱。
于是,提出让大儿子出抚养费。大儿子刚刚毕业,也没有稳定的收入,于是拒绝了老两口的要求。
谁知,父母便一纸状书将年轻的儿子告上法庭。
最后,法院判定大儿子有替父母抚养弟弟的义务。
原因是,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虽然老两口胜诉了,但22岁的儿子人生刚刚开始,便要背负高额的抚养费,用法律绑架道德,也不知这样的父母于心何忍。
担心儿子不孝顺,就再生一个,这老二你都养不起,况且,等你需要人照顾时,老二还是没成年的娃。到时候,老大是养老二,还是养父母?
我想,若将来真的发生老两口担心的“不孝顺”,也是他们自己逼出来的吧!
不是子女多,老了才有保障,一个孝子胜过一堆白眼狼。
父母还是多把精力放在对孩子的教育上,想要孝子贤孙,是要靠教育和给孩子做榜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