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中的程勇,原型是陆勇,格列宁是现实中的格列卫,史上第一种有效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药品,也是一种“天价药”。
这些大家都知道,所以这部片也没什么好剧透的,他的意义更类似《辩护人》之于韩国、《摔爸》之于印度。
出于剧情需求,影片把研发出格列卫的医药公司 — 诺华设置成反派。但我想呼吁各位观众,不要敌对这类研发新药的药企,他们不是坏人。
病友的难,不是这些药企把药价定成“天价”导致的!现实中,人类面对疾病的困境,要复杂得多!所以这篇东西,我更想谈谈那些电影以外的,由于怕不过审,片方不能拍的那些关键的东西!
做药企,不是做慈善,药物的专利期一般在20年左右,除去药审通过到药物上市的时间延迟,能让医药公司拿着专利独霸天下的时间只有十几年,如果不想血本无归,就要抓紧这十几年的专利保护期把巨额研发成本赚回来。
在大陆每盒售价约2.4万的格列卫,是从1988年开始投入研发的,2001年才过审,耗费数十亿美元,耗时十多年。那么,从这个角度看,这个定价真的是“天价”么?
这还是格列卫研发成功了,万一失败了呢?那人力物力就打水漂了!
所以,本质上是因为有这种巨头药企投入巨资去研发,人类才有了对抗癌症的希望!试想,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制度,每款新药一出来,就满大街仿制药,药价瞬间插水,谁还敢研发新药?全世界停止新药研发了,最终害死的是谁?不要迷信印度模式,那也是用一堆人命堆出来的!
新药专利保护期是个好制度,是个让药企有驱动力去研发创新的好制度,即使它和许多好制度一样,需要付上一定的代价!
代价就是,专利保护期内,贫穷的患者依然只能等死!
用经济学知识来讲,这叫做帕累托改进(Pareto Optimality),意思就是,资源不足够令所有人情况变好的条件下,以不让任何人情况变坏为基础,至少让一个人受益!
“天价药”问世,有钱人获得救助机会,穷人跟“天价药”问世前一样等死,并没有变得更坏,甚至专利期一过,天价药瞬间变成普通药,其实穷人也是受了微弱的益!
取消专利制度,遏制药企追逐利润的动机,才会导致新药根本连问世的机会都没有,才是最惨的结果!
影片的最后,片方很骄傲的宣布了一个我国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进步:格列卫进医保了!
对的,医保是我们真正要关心的点之一。因为中国人本身已经交着全世界最高的税了,这类情况,赵家是有责任拿点钱出来对纳税人尽点责任的。
至于众筹什么的,实际上并不是对患者的捐助,是在替赵家分担原本属于赵家的责任,这个问题我在《有一些你自以为的行善,其实是在作恶。》这篇旧文里已经写过了,大家可以参阅一下。
张院士说了一句很准确的话:只有一种病治不了,穷病!
对底层百姓而言,白血病是穷病;那对月薪上万的高级白领来说,治疗费用大约40万美元的骨髓癌,不一样是穷病么?
人很容易陷入一个思维误区:当一种疾病无药可治时,会认命,当一种疾病有药可治,但负担不起药费时,会认为自己的生存权利是被那些研发新药的药企剥夺。
这显然是不对的。
赵老爷对我们普通百姓的定位是韭菜和螺丝,赵家的LOGO则是一把镰刀加一把锤子!
从根本上来说,要降低民众得穷病的概率,只有减税!
只有求赵家在收割我们的时候,不要收割得太狠,留条活路。
这些关于税的具体问题,同样在《有一些你自以为的行善,其实是在作恶。》里有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