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即命运
性格主要体现在对自己、对别人、对事物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言行上,它是一个人的内在关系模式。很多时候我们都认为人的性格是与生俱来的,殊不知性格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童年家庭关系模式的内化。我们在成长过程中,总是会一次又一次地将童年与他人(尤其是养育者)所形成的关系模式投射到当下的关系中,在这一次又一次的循环往复中,就构成了命运的轮回。
既然,内在关系模式深刻地影响一个人的命运。那么,为人父母的,和孩子构建一个平等且相互尊重的关系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平等且相互尊重”这几个词看起来很简单,但要真正做起来,却显得尤为复杂。在我所见到的亲子关系中,要么就是父母以爱的名义干涉了子女很多事情,要么就是父母过度牺牲自己,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我认为,子女与父母都是独立的个体,没有谁要为了另一方牺牲自己。在孩子年幼的时候,父母给予力所能及的物质条件和爱的陪伴,给予方向的引导,其他的就任由孩子自己去发展吧。孩子没有我们想象的弱小,他们有自我成长自我疗愈的能力。当然,子女也没有必要背上孝顺的枷锁,而折断了自己的翅膀,但要记得对父母有一份应该承担的责任。
关系就是一切
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而自恋的,必须和别人建立链接,才能走出孤独,才能找到意义感、存在感和幸福感。我们的耳朵和眼睛就是帮助我们认识外部世界的,我们的嘴巴是帮我们表达自己的,通过我们的感官我们与世界才真正建立起了联系。其实,我们通常所说的产生共鸣,就是互相理解,找到了链接点。特别是当我们想向别人分享一件事情的时,你说了半天,他却一句也没有听懂,那种对牛弹琴的无力感真是有口难说。事实上,我们都希望有一双爱的眼睛,能看到我们的一举一动。比如,没有镜子或者具有镜子功能的物件,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没有大千世界这个镜像,没有他人的评价,没有与他人的比较,我们永远都没办法真正的觉知自己。我的存在,必须经由“你”的看见,才开始存在,才有了存在的意义。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都需要一面充满爱的镜子,一双充满爱的眼睛,觉知我们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
我与你,我与它
马丁•布伯将关系分成了“我与你”和“我与它”两类。一旦你将其他存在视为实现你目标的工具和对象,这就是“我与它”的关系,而你放下了所有期待,带着全部的本真和其他存在相遇,这就是“我与你”的关系。现实生活中,我们却经常是以“我与你”关系的名义做着“我与它”关系的事情。不过,在我看来,这两者并不是决然对立的。只要我们生活在关系中,就必然与任何人事建立爱与利用的关系,甚至包括我们自己。
如何把握好度,区分界限,这就必须分人,分场合。我们所处的关系世界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以工作关系为核心的社会领域;一是以亲密关系为核心的私人领域。两个领域都有各自的核心规则,社会领域的规则是权力,目的是争夺谁说了算,当然最好是我说了算;私人领域的规则是珍惜,也就是我尊重你的本真。如果在社会领域主要使用珍惜规则,而摒弃权力规则,或在私人领域太多使用权力规则,都容易将我们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人际关系的迷雾,主要是因为权力规则太多地侵入到关系中所致。认识清楚权力规则,并合理去运用,这会避免我们在关系中沦为“它”的境地。在具体的生活中,我们需要完整地看到权力规则和珍惜规则,可以使用权力规则保护自己和所爱的人,也可以去构建一个事业。但也要知道,只有珍惜规则,才能构建爱,才能让你碰触到你的本真,和人性的本真,乃至世界的本真。不过,不管哪种关系,使用哪种规则,我们都要一个前提——尊重。我们和他人或许有职位上的不平等,因自身所掌握的资源不同而造成的话语权的不平等,但是我们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必须做到对对方人格的尊重。
拥抱你人格的对立面
正如硬币有正反两面,每个人的身上也都有“好我”与“坏我”之分。换言之,我们在一个人身上看到了好的一面,同时也应该看到坏的一面。“好我”,其实就是父母或者他人对我们的期待。如果符合这个期待,在父母眼里,我们就是好的;不符合这个期待,我们就是坏的。一个人执着于“好我”时,是执着于用这种方式和他人建立关系。“好我”的对立面,会被一个人视为“坏我”,我们会想办法避免它,因为我们不仅头脑上认为它“坏”,也担心它一旦呈现,关系就会被破坏,别人不喜欢自己。当一个人的意识,和自我的一部分特质彻底失去联系时,这个人就会受潜意识的支配,去接近一个明显具备这一特质的人,通过和这个人联系,去碰触自己内心的一部分。所以在关系中,更容易看到A与-A的存在。“好我”与“坏我”,A与-A,意味着二元对立的好坏观,就意味着我们的内心和人性越分裂,我们要警惕极端的分裂。如果分裂太严重,就会出现,我们意识上拼尽全力让自己只处于“好我”这一面,但我们的“坏我”,就容易以极有破坏力的方式呈现。
很常见的例子便是,世俗的眼光通常认为郎才女貌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然而,我们所见的现实,通常都是一位很优秀的男子和一位很普通的女子在一起,一位美女旁边也通常是一位长相平平的人。虽然郎才女貌不少,但后者更多。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受到一些利益的影响。不过,在我看来,这也有可能是另一个人有我们内心一直渴望却不得的东西。比如,一个极度自律的人可能和一个随性的人在一起,一个外向的人却选择了一个内向的人,一个节俭的人却与大手大脚的人相伴一生。因此,我们经常听人说互补的人更容易走到一起,太过相似的人只能成为知己。不过人真的很奇怪,不同使我们产生新奇感,相互吸引,但在平平淡淡的生活中,不同又或许使得彼此无法深入交流,最终分道扬镳。我想,最理想的关系,应该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彼此相互独立,又相互吸引,相互依赖。
关系无处不在
以上四点都是武志红老师所讲的,只不过在其中穿插了一些自己感悟,第五点是我自己在整理笔记时想的。武志红老师所讲的关系基本上都是人与人,但事实上关系还存在于我们与世界上的其他万事万物之中。世界上认识事物的能力都是可以迁移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将其用在与其他事物之中,当然我们在与其他事物相处的方法,我们也可以在人际关系中适当运用。比如,面对一棵树,我们可以单纯地从审美的角度去看他,赋予他生命,这时我们就与之建立了“我与你”的关系。若是,我们想着它能绿化环境,带来经济价值等,这时我们就与之建立了“我与它”的关系。再者,冬日的阳光总是让人欣喜,我们为其命名为暖阳;而夏日的阳光总是让人畏惧,我们为其命名为毒日。这不就是一件事情过于极端,就容易以极有破坏力的方式呈现吗……
万物都在关系中形成,万物都在关系中呈现,关系无处不在。
备注:文章的主要观点是武志红老师在得到专栏的心理学课上,讲“关系”一章时所讲内容,笔者主要是对其观点进行整理复盘,其中穿插了一部分自己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