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养成了工作日每天晨跑的习惯,目前速度能够维持在12km/h,20分钟跑完4公里。坚持跑步让我有一种感受,要让一个人变得更加积极,心灵鸡汤或者励志电影并不一定能够改变他,但身体习惯或许行之有效。也就是潜意识和情感对人的影响比理性对人的影响往往更大。
今天有人告诉我喜欢一个人的定义是尽管对方有你最不喜欢的缺点,你依然喜欢她,这才叫喜欢。更为普遍的一句话是喜欢就是喜欢一个人的全部。
在我看来这有一丝丝的愚昧。似乎这些人始终活在言情小说和漫画之中,我相信没有人会喜欢丑,喜欢缺点,喜欢不足。只是在喜欢一个人时,某些缺点被其较大的优点淡化、掩盖,可要说喜欢这样的缺点是不存在的。当然那些个人本身不在意的缺点确实可以包容,但若是最不喜欢的缺点又怎么能够被包容呢?例如小明最在意对方的颜值,可对方长相有缺陷,难道小明能够喜欢上对方吗?或者只有这样的喜欢才能够被称为喜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甚至你会觉得我的答案是废话。
这废话的背后还隐藏着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何有很多人会把显而易见扭曲事实的话,在被美化之后,将其视之为真理?他们的嘴仿佛是各种“金句”的传声筒,没有思考,只有复制和传播。最近在看《娱乐至死》和《乌合之众》这两本书,造成这样的原因真的是因为过多的娱乐让我们这个群体在这样的文化中变得不会独立思考了吗?
一切都将归于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