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发给我一张她的硬笔练习,是“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看到这首诗,我和表姐一起练习毛笔字的情景拨开层层时光,历历在目。
那时我读小学一年级,表姐读小学五年级。
有段时间她中午一放学就拿出玻璃墨汁瓶、毛笔,摊开一张又长又宽的纸(比四五个课本还要大还要长呢),专心致志地练字。
她每天都在重复写“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正好写满一张纸的时候,我爷爷叫我们吃饭。
她把笔墨纸收起来,去井边洗毛笔,这时我爷爷就端着饭菜上堂屋来了,书桌就成了饭桌。
我也见样学样。从奶奶的货架上找到一瓶新的墨汁、新的毛笔,新的纸张,跟着表姐一起练字。
幸亏奶奶家是小卖部,小刀、铅笔、橡皮、毛笔、钢笔、墨水、笔记本、练习薄……无论我想用什么文具,都可以自己做主。
但是我太没耐心,又没人约束我,我练了几天觉得无趣,怎么成天都在那写“一去二三里”啊,就不再练了。
表姐一直到现在,字都写得很好,这也缘于小学打下的基础。
现在想想,我表姐是我半个启蒙老师。
父母不在我身边,我充满了好奇心,见到什么新奇的东西就想去了解、想去模仿。而她是我身边最近的、最好学的一个人。
有一天下午放学,她拿了一本同学的画册回家看,我凑过去,看了两眼:齐墙(吝啬)鬼的故事。
我暗想:什么是齐墙鬼呢?
再继续往下看,大概意思是,齐墙(吝啬)鬼是一个很小气的人,他为了省电,把头剃得光光的,像一个灯泡一样亮,这样夜里就不用点灯了。
那时候我脖子里戴了一串夜明珠,不知道是哪个长辈送我的。
夜里躺在竹床上,望着满天的繁星,听着蛙鼓虫鸣,我陷入了沉思:“不对啊,头剃得再光,也不是夜明珠,并不能照明啊,书上怎么这么说呢?”
那时,我并不懂有一种修辞手法叫“夸张”。
我写作文的习惯也是跟着她学的。
她五年级的语文老师是一个刚毕业的女老师,叫什么画儿,人也长得像画儿上的人一样美。
这个老师要求班里学生都写日记,这是一样必须要完成的作业。
表姐有一个日记本,写日记的时候遮遮掩掩不让看,她越是不给看,我越是想看。
到底日记是什么?我充满了好奇。
终于有一天,趁她不在家,我赶紧偷看她的日记本。
我大失所望,上面写着:今天是星期二,我7点起床,7点半吃饭,不到8点到了学校,第一节上的是语文课,第二节上的是数学课,第三节……”。
再往后翻,每天都是写了自己起床、吃饭、上课、睡觉……
啊,真是无聊啊。
后来我学着写日记,一次没有写过流水账,为了怕无聊。
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一去二三里”这首诗的名字是《山村咏怀》,作者是北宋的邵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