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些时候总会忘记些事情,但若不是病理性的遗忘,有些事情无论多久都不会忘记的,无论这些事是开心的或是悲伤的。
比如,第一次上学,比如第一次一个人出门,比如亲人的来去,生老病死,再比如——初恋。
忘记是在哪儿听说的一句话,大致意思是:人年少的时候不能遇到太惊艳的人,否则这一辈子都不会快活。
或许,太惊艳的人注定不属于青春的你,又或许,这个惊艳的人在你的生活中长居,变成了凡尘俗人,似乎都是一种遗憾。
也有人说,人这辈子无论拥有过多少个伴侣,最难忘的,就是初恋。
是啊,怎么能不难忘呢?在青春之时,我们都是懵懂的、单纯的。可能因为外貌喜欢一个人,也可能因为才华喜欢一个人,也可能只是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让我们惦记了一整个青春。
只是,无论多么难忘,也只是记得当年傻傻的自己,只记得当时自己做过的傻事,他到底有没有过回应,他到底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似乎都不在难忘的范围之内。
好像,那只是我们自己的青春,当初以为会是这个故事中的另一个主角的人,早已在时间的洪流中消失。而那个人,可能不仅是初恋,是我们人生中遇到的每一个人。
恍然回头才发现,这个故事中,只有一个主角,那就是我们自己。而我们对于故事的尊重,唯一能做的就是该记得的偶尔想起,该忘记的就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