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不懂孔乙己,长大以后没想到自己活成了孔乙己。”很多人这样说,但实际,你们不是我!
我很喜欢去咸亨酒店喝酒,但我不喜欢他们把人分成三六九等,什么短衣帮,什么穿长衫的……我不属于任何群体,却被“上层”人嘲笑,被“下层”人奚落,可他们忘了自己也是这样的人。
我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花白胡子,皱纹间的伤痕是被人打的,我窃了东西,他们说这种行为不可饶恕,只是打。每次去酒馆,总要遭受无数人的谴责,我想兴许他们也做过类似这样的事罢,只是幸运的逃脱。
我是咸亨酒店里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们说我“讲究”,但我知道自己的“信念”不能丢,这是我“存在”的最好的证明。
我真实的名字已不记得,“孔乙己”是他们从半懂不懂的“上大人孔乙己”里给我取的绰号,最开始我常常纠正,以示我的不满。可每次还是照旧,渐渐的也就随他们了。
今日同往常一样,我去咸亨酒店喝酒。店里人很多,我要了酒和一碟茴香豆。这时旁人又拿我打趣,“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呢?”
“我虽然没有因此进学,但曾读过一些书,识得一些字,写得一手好字。而他们,并没有比我厉害,又是站在什么角度来嘲笑我。”我这样想着,便没有搭理。
这时,我身边围过来一群孩子,眼巴巴的看着我放在台上的茴香豆。见状,我拿起盘子,弯着腰分给孩子一人一颗,可孩子们吃完还想要,我赶紧用手罩着盘子,嘴上念着“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孩子都“笑”着跑开了。
我一边喝酒,一边吃茴香豆,看着闲坐在板凳上的小伙计,我问他你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吗?见他半天没反应,我开口说“不会写罢,我教你”“谁要你教,不就是草字头下面一个来回的回么?”小伙计不耐烦的回答我。“真聪明!”“回字有四种写法,你知道么?”我接着考他。我刚用手蘸了酒,准备在台上写给他看,但见他不耐烦的走开,我叹息着缩回了手。
酒馆的老板是个实实在在的生意人,他总是惦记别人欠他的钱是否还清,他只认钱的。我也经常赊账,但我知道欠人的钱是一定要及时还清的!从不超过一个月。
其实每次去酒店,我都很想融入大家,我乐意分享,乐意将我知道的东西传授给他人。可他们对此嗤之以鼻,也总是无情的奚落我。一次一次地掀起我的伤疤,我知道我的过往只是他们枯燥无味生活里的一味调料剂,他们的冷漠、无情、麻木,让我不寒而栗。
你们不是我,只是短衣帮、酒店掌柜、穿长衫的一类人罢了!
——来自鲁迅《孔乙己》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