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妈妈打电话给我,很是小心翼翼的问我,“你是不是跟小Y(孩子他爸)吵架了”。
我莫名其妙,“没有啊,好好的,你干吗这么问?”
妈妈很严肃的说,“你不要怕,如果他欺负你,我们都过去收拾他,给你撑腰。”
我说:“真没有啊,平时的拌拌嘴,这等小事,用不着这么大阵仗,跑来兴师问罪吧?”
妈妈很怀疑,道:“那你大姨怎么跟我说,听见门口的几个女人聊天,说w家的小女儿,可怜啊!和她男的吵架,被赶出了家门,大晚上的,无处可去,一个人蹲在路边哭。”
我瞠目结舌,这么严重恶劣的事,我这个当事人怎么不知道,还要从别人那听说。虽然吵吵闹闹常有的事,但被赶出家门,还这么没用的蹲在路边哭,我还真记不起来什么时候发生过。蹲在家里哭好像都没有过。
我很斩钉截铁的回复妈妈,“大姨肯定搞错了,人家说的肯定不是我。”
“没搞错,还题名道姓的。还说是听王 x x 邻居说的,而王 x x 邻居是听王 x x 的妈妈说的。”王 x x 是我一个村的,嫁人也嫁在了我一块儿。如果是听她妈说的,那肯定大姨没听错,说的就是我了。
我突然就懂怎么回事了。
呵呵……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
如果哪天我被死亡也不必大惊小怪了,这得全仰仗八卦的力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