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中国的古代社会,男子是允许迎娶多名妻子的,你要知道,在过去几千年的农耕文明中,都是爷们起主导作用,女人大义上只是充当个女佣。
一旦男人占据了社会的主导地位,他在家庭中也妥妥地独霸C位,不多搞几个靓妹,常伴左右,似乎总显示不出自己的尊贵。
所以你看,在古代社会中,男人多有三妻四妾,几乎都是富贵人家的常态。
不管这男人帅不帅,有钱就是大牌。
更别提是在帝王家,尤见“后宫佳丽三千”,这一点也没有夸大其词。
可“三妻”究竟是哪三妻呢?
古代的妻并不单纯指正妻,现如今这种头衔的人却只能是一个,那就是原配老婆。这个“正妻”指的是“嫡妻”。这也是男方迎娶的第一个女性,地位很高,称为正夫人。正妻一般都是通过父母之言媒妁之约娶来的,有着非常强的仪式感,男女双方都会受到合同约束,除非女方犯下重大过失,否则,男方也没有权利随意休掉女方。
不过,有了这位正妻,也不排除C位男子觊觎家中其他女子。他如果又爱上了那个谁,那个谁也是他的妻。同时爱着三个女人可如何是好?那就干脆将另外两个也封为“偏妻”和“下妻”。
于是,豪情万丈胸怀广袤的他便拥有了三个妻。
哪怕在古时,确有明文规定,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女性作为自己的妻。包括皇帝也必须如此。你有没有看到古往今来的皇帝老子,他有几个皇后的,都是只有一个而已。
倘若他一生真有几位皇后,那一般不是因为前面的皇后犯了法职位被废,或是死了再也没有命数享誉荣华富贵,天下是不可一日无国母的,这个情况下,皇帝才会册封下一位。
不过,规定归规定,有魄力的男丁,还是喜欢自己主宰自己的命!
秦始皇就敢于冲破世俗,不立后,周宣帝立了五个皇后,十六国的赵国君刘聪同时封了十二个。
但话又说回来,中国文献,博大精深,科学理论,似假又真,在很多方面,它本身也自相矛盾。朝廷确实也没有规定男子一律不许纳妾,纳妾是不犯法的,古代实施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事情演绎到明朝,又有规定男子不许纳妾,不过,加了个宽松条件,凡是四十岁以后仍无后,经过衙门批准这后,可以正大光明地娶妾。
那么“四妾”又是哪四妾呢?
只要是正妻之后的所有妻子,哪怕偏妻或下妻,也都不过是个“小妾”而已。
那么后面的“四妾”则是一种泛指了,你可以四个小妾,也可以有更多小妾,只要看得对眼,市井随便邂逅一个,就能顺手牵羊,只要钱有多,青楼赎回一个,带回家就只一个人独享。
古代男子都那样。
可谁又知道,现代男子不是这样?
难道他们出轨会让你知道?
但古代男子出轨,无论是正妻还是偏妻或下妻,便都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因为那时的社会,正是这种世道。
或许大家还记得张衡,这位著名的科学家、天文学家和作家,不过我们记得他只是因为他的地动仪,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擅长写诗。
他在《同声歌》中,不仅将出轨写得尤其唯美,他甚至还以自己为“小妾”的第三人称身份大赞初夜之美。
所以,哪怕“妾”被带回家,不知充当是第三、第四位,还是五六七八九位,总之她就是个妾,但她丝毫不以身份为耻,反而引以自己初得的爱情和初尝的新婚快乐为荣,以致于每每想起初夜,总是平添无尽回味。
你也看得出,《同声歌》不仅是情诗,它还是一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淫诗,比《金瓶梅》还先进。
这在那个情欲泛滥比现代还猖獗的古往时代,实则不足为怪。
但我们现代人,往往害怕担负违背伦理道德的恶名,很理智地克制了,或是想尽办法不让其外泄罢了。
好吧,扯远了,回到正题。
无论是口头上流传下来的“三妻四妾”还是此前的“一夫多妻”,还是后面的按条件来纳妾,所有这些法律在统治者看来,都是为了有效地防止“妻妾失序”,从而达到家和万事兴的目的。
所以不管怎么看,那些制度在当时,还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直到民国时期才被废止,进而一夫一妻制用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下来。当然,在实施过程中也受到了不少阻力,有钱人家还是照娶不误,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彻底废除了封建主义的婚姻制度,实现男女婚配自由。
此后,“三妻四妾”的现象也总算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