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你了解多少?
关于起点,《民法典》第201条规定,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关于到期点,《民法典》202条规定,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举个例子来说,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中,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2021年12月1日还款,那么,就从12月2日开始计算3年的期间,到2024年的12月1日。
另外,妈妈们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所以,在诉讼案件中,如果在期间截止的最后一日来不及去法院提交文书,我们就可以以交邮的方式向法院提交。交邮到法院的文件,按照邮戳的日期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