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曾经说过,《漫长的告别》是他此生读过最多次的一本书。从高中时代,他就开始一遍遍阅读这个故事,起码读了有上百遍,怎么也读不腻。村上春树盛赞这部小说是:“毋庸置疑的完美杰作,极其出类拔萃,几乎达到了梦幻的境地。”
他能清楚的记住书中的每个细节,不仅读了书的英文原版,也读了市面上能找到的所有日文版本,最后,他还不过瘾,甚至自己亲自翻译了整本小说,才感到满足。
马洛作为这个故事的第一叙述者,他和其它小说中的侦探形象也很不一样,不是全知全能如福尔摩斯,而是个给人真正存在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他沉默寡言、健壮、顽固、机智、孤独、游手好闲,又相当有理想主义的浪漫气质。
首先,是书中人物极有魅力。比如特里这个核心人物,他英俊优雅,拥有常人难以想象的巨大财富,又有着黑暗的过去和谜一般的身世。他拥有打动人心的特别的魅力,在人后又有某种难以言说的隐痛。他的人格可能存在缺陷,但在生活中仍然恪守某种严格的规范。光明和黑暗,脆弱和坚强,在他身上不可避免的结合在一起。侦探马洛被这个人吸引,结果卷入了复杂的血腥事件中。
其次,是书中人物的顽强精神。他们不会像拳击手那样正面挑战什么邪恶力量,因为他们的对手是肉眼看不见,耳朵听不见的,他们默默承受着一种宿命般巨大的力量,被它吞噬,受它驱使,同时在这漩涡中努力寻求自我保护的方法。
他们要对决的,是自己内在的弱点,那种战斗通常是悄悄进行的,所用的武器是个人的美学、规范、道义。多数情况下,即使明知会失败,仍挺直身躯努力迎上,不辩解,不夸耀,只闭紧双唇,通过无数个炼狱。在这种斗争中,胜败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尽可能将心中的原则坚持到最后。因为他们明白,若没有道德伦理,人生将失去最根本的意义。
最后,这本书的魅力很大部分要归功于作者本身。这本书的作者,雷蒙.钱德勒,可算是美国小说史上最伟大的名字之一,是世界上唯一一位以写侦探小说而被载入经典文学史册的小说家。可以说,雷蒙·钱德勒一个人单枪匹马,把侦探小说这种通俗文学,一举提高到了严肃文学的地位,不仅是村上春树,还有许多文学大师,比如加缪、钱钟书、T.S.艾略特、尤金·奥尼尔等等,都对他推崇备至,他被西方文坛称为“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他的文风潇洒豁达,思维敏捷,又有幽默感,文字流畅生动,达到了无我之境。
第一个重点是马洛与特里的故事,他在一家酒吧门口捡回了烂醉的特里,并且成为他的朋友,后来特里的妻子西尔维娅被谋杀,马洛送他走上逃亡之路,并因此被警察严刑审问,但特里却在逃亡途中畏罪自杀了。
第二个重点是马洛和韦德一家的故事。马洛受韦德太太艾琳的委托,找到烂醉后失踪的作家韦德,并且被卷入他们的家庭纠纷,韦德突然死去,看似是自杀,但死的令人生疑,马洛开始重新整理事件的全部线索。
第三个重点是最后的真相。原来,西尔维娅和韦德都是艾琳杀的。因为特里曾经是艾琳的挚爱,艾琳以为他在战争中死去了,却不想他居然还活着,并娶了一个有钱的荡妇为妻。艾琳愤怒的杀了西尔维娅,并嫁祸给特里,同时为了隐瞒犯罪事实,她又杀了韦德,想嫁祸给马洛,最终被马洛识破,艾琳服毒自杀。而特里其实并没有死,只是整容了,他见到马洛再次郑重的告别,这一场漫长的告别才真正结束。
真相是怎样的呢?在挪威的那场战争之后,艾琳以为特里已经死了。她在心灰意冷中嫁给了韦德,却没想到多年之后,在这个富人区的晚宴上,她又重新见到了特里。那时的特里,已经因为战争的摧残面目全非,脸上有深深的疤痕,头发完全变成雪白。
这一对曾经深爱过的恋人久久的对视着,他们认出了彼此,但也真正的失去了彼此。艾琳尝试过再去找回特里,她想欺骗自己,她能够找回从前的特里,那个热情,年轻,深深爱恋她的男人,最后才绝望的发现,他的心已经在那场战争里死了,他娶了一个荡妇,他已经对世界,对生活充满失望,甚至不再相信爱情。
艾琳说:“他是一切。他如果不是一切,那就什么都不是。到头来,他什么都不是。”艾琳在心中起了恨意,她深深的痛恨西尔维娅,认为这样的一个荡妇,不配嫁给她所深爱的人。
于是,在一次韦德和西尔维娅幽会之后,她枪杀了西尔维娅,并且用青铜像砸烂了她的脸,嫁祸给特里,又让韦德误以为是自己烂醉之后杀了人,背负上沉重的罪恶感。但是她一直担心韦德有天会想起真相,所以又对韦德起了杀心。
在她听说特里在逃亡中自杀以后,艾琳又发现了马洛的存在。她担心马洛继续查下去,会揪出她和特里的陈年往事,于是借找韦德的名义,把马洛拉进这个是非圈中,想勾引马洛和她发生私情,同时杀掉韦德,嫁祸给马洛,打算一箭双雕。
第二天一早,他就接到了艾琳的死讯,她吞了50片杜冷丁自杀,并且留下一封短信,她在信中写到:“我没有什么遗憾,特里是那个我曾爱过,嫁过的男人的空皮囊。他应当在挪威的皑皑白雪里英年早逝,我那献给死神的恋人。他回来了,与赌徒为友,为富娼之夫,成了个受宠而堕落的男人,或许之前还干过坑蒙拐骗的勾当。时间使一切都变得低劣平庸,满目疮痍,皱纹累累。人生的悲剧,并非英年早逝,而是日益老去且日益下贱。我不会步此后尘。”
几个月之后的一个早晨,马洛发现有个陌生人在办公室里等他,是个墨西哥人。他又高又瘦,温文尔雅,戴着一副太阳眼镜,脸颊两侧都有刀疤,他说自己知道特里死前的一些情况。马洛告诉墨西哥人,他怀疑特里很可能还活着,他假装自杀骗过了美国警察,让他们带回了装满石块的棺材,而特里本人则改头换面,改名换姓,而帮他做这一切的,正是当年的战友曼迪。
陌生人摘下眼镜,原来他正是特里,他整了容,完全变成另外一幅模样,但其实他刚进门,马洛就已经认出了他。特里说,我回来的太迟了。他对隐瞒马洛深感抱歉,但是马洛拒绝了他的友谊。
“特里,你打动过我。一个点头,一个微笑,挥一挥手,在某个清净的酒吧一起喝几杯好酒。好时光一去不返。再见,我不会跟你告别。我已经跟你告过别了,那时这么做还有意义,那时它意味着沉痛、孤寂、不可追回。我不是指责你,从没指责过你,只是你已经不属于这里,你走的太远了。”
是的,特里已经走的太远了,马洛曾用他所有的努力,所有的痛苦,为这场友谊,为这个曾经他以为永远失去了的朋友,做了一次漫长的告别。从此,就是真正的永别,无论活着还是死去,他们都不会再相见。就像在艾琳的心中,特里早已死在挪威的皑皑白雪之中,而在马洛的心里,特里早已死在逃亡的那个早晨。
告别,无非是为了心中最深沉的怀念,他们都用自己的方式,或残酷,或温柔,或勇敢,或坚定,完成了一次漫长的告别,与生命里最珍贵之物的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