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纹身,其本身也是一种技艺,就像是画画一样,没点儿功底确实出不来好的作品——估且说是作品吧!
但有的小孩儿以为很酷,会纹身,好奇尝试未尝不可,但之前刷到过竟然把纹身纹到脸上,除了外国特殊的民族习惯外,往脸上招呼,从我们五千年文明历史上来讲,只有以前的犯人会刺字,已经是极端的伤害和惩罚了——当然,除了死之外的惩罚。
很多人以为纹身是可以洗掉的,实际上,真的洗不掉。当然,说这么多,并不是反对纹身,而是说这是一种可以选择的喜欢,只是这种喜欢不可变幻,而并不是能够作为评判一个人的标准。就像是奇装异服一样,你可以不接受,但是和你无关。
而且很多时候,这些似乎带着纹身更有江湖气的人,在为人处世方面更为讲究,就像麦子阿姨一样获得了一大帮子的人的护送,而这些人里,不管有没有纹身,似乎都有着一种“愤青”(这个词可能不太准确,但我不知道如何形容那种有人挑头之后,一呼百应,每个人似乎都带着一种天真,与世俗却格格不入的真诚的样子,莽撞大胆随性又自在)的诚恳,那种江湖虽远,但兄弟都在,那一刻,我真的是有些羡慕大冰的。
其实,是有像《南山南》歌词里写的一样,“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即使如此,等我想去南方走一走,看到的都是艳阳里的四季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