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去局里办事,遇到了一件愁事。
那个正搞卫生的女人,听了我的来意。“早两年还可以,你那个事十多年了,谁也不懂放在哪!”先用隔得久搪塞,并表示自己来这也不久,不想去查阅档案盒。后来又说“你能拿出原来的文件,和名册上有你的名字,就可以给你开证明”我的天,文件怎么会下发到我手上,你局里档案都没有说得过去吗?不作为罢了。
人际交往中有一点,交浅言深要不得。对相处不熟的人一定要管住自己的热情和嘴巴。日久见人心,是有道理的。不要因为别人习惯的热情,也许别人根本没有走心,不要把自己想的太重要,说太多,你会失望。
本意想会顺利的,没成想人家世故刻薄,爱理不理样子。所以找人办事,如果是不熟悉的,大多数是能推就推,很少有热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