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对于汉堡,我并没有那种一看到就非常想吃的冲动和欲念,更没有长久不吃还会想念的感觉。
记得第一次吃汉堡,是北京首家麦当劳开设的时候,大概在92/3年,恰逢出差,朋友拉了去尝鲜,店里人乌泱泱一大堆,光排队就好久,深为惊讶。待到吃进嘴里,虽感到新鲜特别,但滋味上,并没有很为打动,只觉得夹在里面的肉饼,像碎肉压制成了饼,黏糊糊,不是我喜欢的口感。倒是炸薯条蘸了番茄酱,十分美味,印象留在心里许久许久。
等到后来去美国多次,加之又在美国工作生活了一年多,汉堡便成了不时遇到的食物。美国人似乎对汉堡、披萨等情有独钟,各种这类的快食店随处可见,也会见身材肥硕的美国大妞,手里拿着牛肉汉堡,一边吃一边气场十足地走在曼哈顿的街头。
而我,却始终没有培养起对汉堡的爱,无论是麦当劳、汉堡王或者其它,包括肯德基。因为不爱,所以也从未在汉堡里去品评哪家好或哪家差,总觉得都差不多的味儿。
今天,在离开拉斯维加斯前,朋友拉着去吃一家在Paris酒店的米其林三星汉堡店,说是好多人热评与推荐的必吃之地,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就一起去了。
Paris酒店外靠着埃菲尔铁塔,巨大的广告牌上,是米其林大师GORDON RAMSAY的照片,有图有真相,米其林三星汉堡自然是如假包换了。果然,进门口左侧,便是享誉世界的顶级汉堡GORDON RAMSAY的店,橱窗上,几道喷火的弧线装饰映衬着玻璃上的大字——GORDON RAMSAY burger。
不像其它一些所谓的网红店,中国食客人满为患,GORDON RAMSAY里几乎还都是美国人,可见汉堡仍然是老外的挚爱。
坐下来,服务生端来一杯温水,送上菜谱,在朋友选菜的当口,百度了一下这位餐厅老板,果然来头不小:
戈登·拉姆齐(Gordon James Ramsay),名厨、节目主持人、美食品审。1966年11月8日出生于格拉斯哥。堪称英国乃至世界的顶级厨神,因其在各种名人烹饪节目的粗鲁与严格,以及追求完美的风格,而被媒体称为“地狱厨师”。
凭借天分与不屈的努力醉心研究厨艺,2001年,他成为当时英国3位获得“米其林三星”称号的主厨之一,另两位是Alain Ducasse和Joel Robuchon。入厨25年来,其旗下产业共获得了14颗米其林星。1998年,他开始电视主持生涯,他所主持的各种烹饪节目风靡欧美。如今,他拥有28间餐厅,著有烹饪书籍数十部。曾经主持多个电视烹饪节目,如早期在英国播出的《地狱厨房》、《The F Word》、《Ramsay's Best Restaurant》及《Ramsay's Kitchen Nightmares》。后期在美国播出的《地狱厨房》、《厨房噩梦》、《Hotel Hell》及《Gordon Behind Bars》、《Master Chef》。
据说,拉斯维加斯的GORDON RAMSAY每天卖出1400个汉堡,保持着拉斯维加斯的销售记录,足见其受欢迎程度之高。
点了招牌的“地狱汉堡”、一份散了乳酪粉的蔬菜沙拉和一份配着番茄酱与芥末酱的炸薯条,一杯淡啤酒,开启拉斯维加斯完美的最后一餐。
只能说,GORDON RAMSAY改变了我对汉堡的成见,以前觉得不好吃是因为没有遇见真正好吃的,也或者仅仅是自己的口味偏好问题,而非汉堡这个食物本身。
GORDON RAMSAY burger,五成熟的牛肉软嫩适口、香气馥郁,伴着热面包、乳酪、牛油果、酸黄瓜和芝麻的多重香味,入口的体验让人满足,完全没有以往吃牛肉汉堡的那种散而硬、味同嚼蜡的口感,而且口腔内留有丰富的余香,令人回味无穷。
能被苛刻的米其林认定,想来不是浪得虚名,必是经过了潜心研究、反复完善才向食客奉出一道美食来。
GORDON RAMSAY,把一个极为普通常见的小小汉堡,做到了极致顶尖的境界,不愧为是世界顶级厨神。这已不是“一招鲜吃遍天下”的故事,而是一种极致用心而达成至臻化境的精神与功力。
其实,万物同理、万事同道,做任何一件事,都一样,把最简单平凡的事情,极度用心地做到不平凡的程度,便已超越了事情本身。
神,之所以由人而为神,无他,用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