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英语的终极目标当然是掌握这种语言了,能输入能输出。具有阅读原版英语资料的能力,可以说出没有错误的话,写出没有错误的文字。
可是语言是一种习惯法。不管是说话还是写文章,即使语法没有错,可是因为不符合习惯,它就是不地道的,不地道等同于错误。
输出正确的英语的唯一的一条准则是。所有的输出都是曾经输入过的。你所有说出的话都应该是曾经听到人家这么说过的,你所写出来的文字都应该是曾经读到人家这么写过的。
许多大学英语八级的人写出来的文字可能完全不通。也许语法错误并不多,可是读上去完全不像英语。这就导出了学英语的终极手段的答案:一切都依赖于输入。
如果一个孩子从小学二年级到初一初二。连续数年朗读新概念英语123册,达到每篇课文烂熟于心的程度。那么这个孩子就完成了他的英语输入的原始积累。这个孩子在初中阶段的英语水平可能已经超过了刚才所提到的那个大学英语八级的人。
关键是输入的方式以及输入的语料。输入方式必须是朗读。输入的语料必须是类似于新概念英语这样的地道的语料。我们从小学到中学的英语课本是不行的,因为它们都是一些为了讲解语法知识点而刻意编造出来的伪英语。正是这些伪英语输入的太多了,才导致了大学英语八级还写不出像样的英语。
有些人会说我们不需要这样的终极目标,我们只需要孩子英语高考不丢分就可以了。所以我还需要谈一谈应试的问题。
学校的英语教育,从教材到教学安排都是以知识点为纲展开的,单词加语法,每个单元有每个单元的重点,每篇课文有每篇课文的单词。你把单词背出来,然后把语法学明白,两者加起来就可以解决考试了。可是蔡老师的新概念英语学习法或者说可理解语言输入法,不存在小学英语知识点,初中英语知识点,高中英语知识点。那么。如何来应付考试呢?
其实中学英语(包括大学英语)所有的知识点和语法都不能覆盖真正英语的问题,比如“事实上”这个短句英语里怎么表达?
In fact
In the fact
In a fact
As fact
As the fact
As a fact
As a matter of fact
As a matter of a fact
As a matter of the fact
as the matter of a fact
As the matter of fact
As matter of fact.
As matter of a fact.
As matter of the fact.
……
以上只有两个短语是对的,一个是 In fact.一个是as a matter of fact。
你怎么来掌握?这个跟什么知识点有关?这跟什么语法有关?In fact是正确的, In the fact和 In a fact都是错的。可是为什么呢?在中学英语教科书以及教学中有没有回答这个“语法”问题啊?
并没有,他们的回答一律是说,这是固定搭配,不要问”为什么”。其实固定搭配也就是习惯用法,可是为什么有这样的习惯用法?比如说我习惯了穿袜子,是因为袜子可以保暖,可以吸收脚气,可以减少脚底板与鞋子的摩擦等等。养成穿袜子的习惯也有它的理由。
In fact.这个固定搭配。它排除了in a fact in the fact,这里真正存在一个严肃问题是,为什么不可以在fact前加冠词?这个严肃的问题所蕴含的逻辑就是语法,可是我们的中学英语(包括大学英语)不认为这里面有语法,因此一律无话可说。
在英语里诸如此类的问题多如牛毛。如此多的问题都是悬而未决的,都是玄之又玄妙之又妙的”固定搭配”。咋整?
他们说你就需要把它记住就行。可是完全没有理解,完全没有线索,怎么记得住啊?如果我给你一个解释,给你一个理解,你是不是会觉得大有帮助呢?
对于我来说,中学或者大学英语老师们认为无话可说的地方,恰恰是有许多话可说。发过来,对于他们化大力气所讲的许多语法规则或语法公式或语法知识点,我恰恰认为是无话可说。
可是尽管我会讲清楚这些玄之有玄的固定搭配问题背后所蕴含的丰富的逻辑思想,我还是坚持学好英语的最终法门,是朗读新概念英语到烂熟于心。
知道了人们普遍有穿袜子习惯的理由是一种知识的满足和智力的乐趣。可关键的是你是否真正养成了穿袜子的习惯。
因为如果你真正养成了穿袜子的习惯,有朝一日人家让你光脚,你会觉得非常别扭。如果你仅仅知道穿袜子的理由,可是自己并没有养成穿袜子的习惯。那么有朝一日人家问你为什么不光脚呢?这个时候你又会困惑了!你会觉得其实光脚也不错啊。
语法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即使你接受了穿袜子的理由,你仍然不能理解为什么要禁止光脚,因为禁止光脚纯粹是武断不讲理由。就像如果你已经养成了穿袜子的习惯了,后面就不要再去追问,当初为什么没有养成光脚的习惯呢?
如果我们说清楚了in fact之所以是正确的理由,那么为什么as fact不可以用, 那是武断的没有理由的。所以说理解透了语法问题仍然不能解决语法问题。
正如前面提到的。在大量输入积累的基础上。你所有说出的话都应该是曾经听到人家这么说过的,你所有写出来的文字都应该是曾经读到人家这么写的。所以你的写作是地道的,你的口语也是地道的。
同理,在连续数年通读新概念英语的基础上,然后看到不管是句型还是短语还是固定搭配,凡是对的都是你曾经读到过的,凡是你从来没有读到过的,就是错的。
解决应试问题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