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要抓理论学习,畅通“学习链”。全体党员干部要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系统的学习,增强纪律意识。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党组织学习等,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条例》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确保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入脑入心。通过学习,让党员干部对照检视自己,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
要抓责任落实,落实“责任链”。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使全党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党员要发挥表率作用,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严守党的纪律,主动接受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实实在在为民服务的工作成效彰显党员本色。
要抓教育融入,延伸“发展链”。要持续不断抓实抓牢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学。注重结合实际,用好典型案例,注重常态长效,紧盯重点对象、关键岗位、重要节点,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把道德防线、纪律红线、责任边界线讲明白,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的基础课,做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校正思想和行动。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既要抓好学习,更要注重教育。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不断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