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是英国学者理查德·道金斯出版于1976年的一部作品,本书观点恰如书名,有这样一种见解,这本书出版之初广受好评,数年后争议渐起,而现在它被认为激进的作品,也许是因为书中涉及到一些政治和人性的思考。自私的基因的理论被认为是达尔文理论,但是是一种“未被包装的”进化论。
18世纪50年代中叶,达尔文提出进化论,生物之间存在着生存争斗,适应者生存下来,不适者则被淘汰,进化是自然的选择。19世纪60年代,遗传学家孟德尔就通过推断生物的性状是由遗传因子控制的观点。
直到20世纪,摩尔根通过果蝇的遗传实验,第一次发现基因存在于染色体上,并且在染色体上是呈线性排列。
20世纪中叶,随着相关学科的不断进步,分子遗传学进一步发展,沃森和克里克提出双螺旋结构。
现代科学已经能够清晰的观察到染色体,每条染色体只含有1~2个DNA链,每个DNA分子上有多个基因,每个基因有大量的不同的排列组合的脱氧核苷酸组成。也正是因为这些排序方式的组合,基因就有了不同的遗传信息。
基因通过控制蛋白质的合成来直接控制性状、过控制酶的合成进而控制代谢过程,以此来控制性状。基因能通过这种方式控制生物,那么生物一定遵循基因的控制么?
基因能相对稳定地控制细胞的复制和分裂,但是这不是绝对的,外界环境的影响以及基因的突变都会改变生物的性状。基因突变是指,该基因在结构上发生碱基对组成或排列顺序的改变,而这种“错误”更多情况下能够带来不良的影响,毕竟适应环境的基因组合可能性远远少于不适应的突变的方向。
在最早的生物学发展过程中,人类认为生物进化的单位是种群,比如说广受争议的,自然通过高树选择了脖子更长的鹿,矮的鹿因为没有食物而被淘汰,高的鹿一代一代脖子更长形成了长颈鹿。或者著名的因为污染而被选择的白蛾和黑蛾的种群。
在后面的学者慢慢研究过后,进化也许是存在于个体,乃至基因层面。基因的稳定性和公正性,保证了生物的遗传和生活过程中的稳定,好像生物个体是受益于基因的。
但是反过来想基因才是控制生物个体的,而个体组成种群。基因所带来的天性,有的是利己的,为了个体,比如“鸠占鹊巢”;也有利他的,为了种群,比如放哨的海龟,看似毫无关系的天性,其实都是为了基因本身的延续。基因所控制的生物行为,其最终目的离不开繁殖和永存。
有这样一个比喻,也许生物之于基因,就像机器人之于芯片,生物受到基因控制,就像机器人受到芯片的控制,生物作为外壳包覆着基因,就像机器人包覆着芯片。得到的结论就是基因利用生物保护自身,得以复制传承,也许科学地解释和说明过程中,不应该带有“自私”这样贬义的色彩的词语,但是这也不失一种生物学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