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读书会中读到了建议这一块。行为型建议也是从会谈中获得信息的同时,必须是对当事人的参考架构具有意义的行动,行为型建议,需要当事人实际的去做些什么,并采取咨询师相信会对当事人建构解决方法,有所帮助的行动。
1,若当事人提及的奇迹图像,是清楚且有信心去使其发生时,可以请当事人尝试去做做看。如果当事人晤谈前改变或例外是清楚易见时,则与当事人讨论如何有助于“继续做“或“多做一点“原本已经做到的部分。
2,如果当事人 能够描述奇迹图像,但却没有信心使其发生,或者有一点小小的成功和例外,但是当事人无法描述出更为清楚的状态是,可以请当时每日进行一个掷硬币的活动,当看到硬币是正面是请当事人多做一些另外的方法,反面的时候请当时维持现状,然后请当事人特别注意,两种做法下生活的差别。
3,若是在晤谈结束时,当事人提及奇迹但没有想到任何的例外时,则赞美当事人厘清奇迹图像,并请当事人于下次晤谈之前,开始佯装有如奇迹发生般的行动和实验。以让当事人开始有一些行动,允许自己尝试想出各种可能性,并试着进行一两次,而使当事人在较不费力的情况下,觉察出任何可能的变化。
4,若当时无法意识到自己的另外可以发生,但其改变动机相当强烈时,这个邀请当神预测,另外是否还会发生?并且观察若发生时会有什么不同。
5,倘若当事人有高度动机,但在晤谈中没有产生任何目标时,则肯定当事人的努力,同理当事人的挫折,请他去做一些“不同“的事。
6,当时没有改变动机,也没有提及任何目标和另外的时候,不给予任何建议。
那其实看起来这六条难以理解的,建议,我给他稍微归纳了一下:有效继续,无效改变,并且观察其中的差异。非志愿来访者,不给予建议只给予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