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过好了,就要写文章,继续谈盗版。
在我们这里,是否盗版,有一条时间界线:
1987年之前,中国出版的翻译书刊、包括港台以及海外华人书籍,几乎都没有版权,都是拿来就译,译了就出,出了就卖。
你说,这是明目张胆的盗版,可以,但这不是偷偷摸摸小企业小作坊的干活,而是大规模大范围的政府行为或者说政府允许的行为。如果你说,这不算盗版,也可以,因为其时中国并没有加入世界版权组织,并未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港台地区签定有关版权的任何协定。
大约1986年年底吧,中国国家出版机关发文,大意是:若翻译国外书籍,须得到作者或出版社书面同意,港台书籍,要有作者或出版社的版权委托书。
正其时,老步往西南地区出差,顺便寻找出版李敖书的机会。
先到广西,广西出版社赵编辑,正是琼瑶在大陆出版第一本书编辑,他愤愤然告:刚联系琼瑶出一本新书,没谈成,琼太不讲理!既要最高稿费,还要印数酬劳,从没有这样的事!不和她谈了!老步问:那以前出的第一本呢?答:钱在这里么,她要她来拿么!
老步知道没戏,再往贵州。
贵州两位高龄编辑与老步非常投契,谈出书也投机,但他们对李敖版权委托书一点没把握。老步谈起柏扬,他们立即拍板赞成,因为他们有台湾关系能拿到柏扬委托书。于是说定,出柏扬书。
老步回上海后,编了本柏扬谈婚恋寄去,不到两月,书就在贵州顺利出版,书名《柏扬谈爱情九十九》。“九十九”无啥奥妙,九十九篇也。
老步没得编务费,送来几百本书,换回几百元钱。
钱犹可说,只是出的书大违老步初衷,本为李敖而去,却得柏扬而回。
怪只怪,出不逢时,大陆开始谈版权了呀。
201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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