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多年以前中二时期写的东西,现在看起来觉得愚蠢,可依然觉得很喜欢文章所表达的核心。反抗不只有暴力的,思考也是一种反抗。
1
我们常说,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很多人都会认同这一点,但是,若涉及到生命,则大多数人都会被基因、社会和文化绑架,无法认真思考。
首先,生命重要还是体验重要?如果给你一个充满痛苦的生命,你想要吗?如果不想,那么可珍贵的到底是生命还是美好的体验?
其次,如果只允许你持有一种态度就是赞美生命,不论生命体验如何,都必须歌颂生命,那么这种赞美有多少含量?
如果可以自由选择,你还会愿意出生吗?
因为人终有一死,所以无论如何,你就必须活下去而不能提前去死?
公民的身份是一种义务,每个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也必须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但生命不是,生命权是一种纯粹的权利,因为一个人无法选择不出生。
电影《蝴蝶效应》里,伊万在子宫里用脐带勒死了自己。这一幕被科幻迷和心理学爱好者津津乐道,但是很少有人敢于直视问题——我能否选择不体验某种生活?
2
生命既然是一种权利,就有放弃的自由。一种权利在获得时如果无法说“不”,就理应可以采取积极的行为终止它,比如,我们不能选择是否出生,就理应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死去。
人格权的法理学论述,一般都会把生命视为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但在法律实践中,很难把生命权单纯视为一种人格权。这种所谓的权利,永远只能写进论文,永远只能束之高阁,就像真空中的球形鸡。
但是,它也有它的力量。
权利不是天然的,天赋人权只是政治口号。生命的天然的,但生命权不是,生命权是反抗的产物,是对自然的反抗,是对社会的反抗,它反抗一切剥夺自我价值的因素。
生命作为一种权利,反抗自然的压迫,基因演化赋予了人的生理基础,但它不是一种义务,人不一定要按照自然的法则生活。
生命作为一种权利,反抗社会的压迫,社会提供了人的社会身份和属性,但它也不是一种义务,人不一定要按照社会的法则生活。
可以自由的死去,意味着,即使我很弱小,我仍然有反抗的力量。
打个比方,如果人生是一场游戏,我无法适应游戏规则,我可以重来,那么,我至少可以从游戏世界对我的暴力中无可避免中逃脱出来。
世界对人的暴力是无可避免的,因为人有自己独特的性质,而别人即无法理解,也不愿屈从。
目前我们所处的世界太过糟糕,大多数人和野兽没有什么区别,用暴力解决有问题的人。
假设我们变得更文明,人与人的差异仍然存在,理解与共情不是传说,但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一个人承受暴力、孤独和痛苦的意义是什么?这个人是否有选择的自由?
哲学家康德提出,人为自己立法。他说,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不做违心之事。这是我见过的关于自由最精彩的论述,可它有一个前提,人必须能够自由的死去。
3
自由的死去,首先意味着自由地选择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死去,至少,可以选择以痛苦最少的方式死去。
其次,自由的死去,还意味着尽可能不以非自愿的时间地点方式死去,至少,不以非常痛苦的方式死去。
很多电子游戏有存档和读档的功能,S/L大法也成为许多玩家的必备技能,这在几十年前还是不可实现的。
人生呢?
哲学家笛卡尔曾论证说,我无法怀疑我正在怀疑,除此以外,一切都可以怀疑。
比如,我们如何得出生命只有一次?
比如,生本能和自我实现的动力为何不能在另一个平行宇宙发挥功能?
……
如果生命有无数次,或者,生死只是换房间,那么什么值得我们珍视?
一种生命观假设,人的灵魂在睡眠时离开躯体,醒来时回到躯体,死亡只是灵魂无法回到躯体。
一种生命观假设,死亡只是幻象,生命如同河流奔腾不息,意识不断转换存在形式,永恒存在。
我们需要假设一种只有一次的生命过程以使我们珍惜当下,可是,我们的生命需要多可怕,才要专门想出办法来珍惜?
物理学实验可以得出结论,熵增不可逆,打碎的花瓶无法自行修复,但这个结论不适合心灵的语言。
美好的体验值得珍视,但这与生命的长短无关。
4
接下来,自由的死去,至少也意味着一种积极的安乐死,而不是自杀。
几千年前,刚有绳子的时候,人类就开始上吊自杀,直到现在,已经登上月球,发明计算机和互联网的人类,上吊依然是结束人生online的首选之一。
野蛮的文明几乎毫无进步。
游戏需要规则,但规则无法协调所有人,总有一部分人不适应,所以,如何退出游戏,就体现出对自由意志的尊重。
不适应规则的人淘汰,去玩另一个游戏,这是最普遍的规则,但减少淘汰的痛苦,就是更人性化的解决方案。
我们都知道氪金手游,一个办法是模拟赌博,另一个办法是免费游戏设置内购。两者的共同点是,提供给玩家一个曲线,维持最低的体验,不断增加痛苦,迫使玩家氪金消除痛苦。效果呢非常好,帮助游戏公司赚了很多钱,还合法。
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没有权力强制你玩游戏,也不能直接抢你的钱,你可以自由选择,但是结果大家都看到了。
人生online却可以强制你玩,不仅如此,零成本用户获取,接近100%的留存和付费。有这么高的利润,不仅不会想办法设计优质的游戏,连你退出游戏的权利也要剥夺。你自杀的痛苦程度就是人生online的唯一成本,只要你死不了,你就得充钱。
基因和社会各取所需,唯独人一无所有,生命权只是一种虚无的幻想。
所以我认为,自由的死去是一个社会文明的终极标志。
5
但是最后,我们还面临一种困境,就是如何界定痛苦和自由意志?
假设,一个如我所想的文明就在眼前,什么是痛苦?什么是自愿?谁有资格决定你的生命?
健康人的生命被金钱地位和人际关系决定,病人的生命被医生决定……所有人的生命都是基因复制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工具。
主观的痛苦,比如不被诊断认可或普遍承认的的痛苦,能否构成执行积极安乐死(或无痛自杀)的前提?
单纯的不想活,比如,平行宇宙那么多,我想去看看呢?
我说我很痛苦,你不信,我只能去医院诊断,用各种仪器和证明给你看,我得绝症了,我严重抑郁了,我痛苦到失去康复能力了……潜台词是只要我有可能继续生活,我就必须努力生活。
我说我觉得平行宇宙生活更好,你不信,没有科学证据,不能说服社会调用资源帮助我。量子自杀从来只在科幻作品里作为噱头,而不会变成一种社会认可的选择。
……
现代心理咨询的基本态度是资源取向,也就是说,你内心有资源,所以你必须努力开发,你不可能不想开发资源,因为你要自我实现……你也不可能出于美好愿望想去平行宇宙,因为科学没有证明……
这很可怕,如果痛苦不是主观的,人只是技术和自然的奴隶,如果意志不是自由的,人只是社会机器的零件。
一个人如何证明自己是痛苦的?怎么证明自愿去死?
尤其是,一个人如何自证一种不被认可的痛苦,如何自证一种不被允许的意愿?
答案是永远无法做到,一个人要么整合进社会文化和自然生态系统里,变成一个功能单元,要么反抗外在的世界,作为一个战士死去。
但法理学的思辨仍然有其力量,因为人的灵魂有其力量,科学技术越发展,社会文化越丰富,人就越接近TA的灵魂。
终有一天,人可以自由而有尊严地死去,即使不被社会接纳,也拥有从容离开的力量。
历史会铭记反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