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如果你恨一个人,就把他送回二十世纪,因为那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如果你爱一个人,也请把他送回二十世纪,因为那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是啊,二十世纪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时代,在短短一百年间,先后发生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美苏冷战等前所未见的全球型战争。
无数平民流离失所,无数家庭妻离子散,无数城市满目疮痍,无数国家分崩离析……它留给我们的,是时代洪流裹挟下的变迁与阵痛。
但对于文学爱好者来说,二十世纪又是一个黄金般的时代。
正是在这个时代,涌现出海明威、卡夫卡、纳博科夫、普鲁斯特等一大批杰出作家,以及《百年孤独》《洛丽塔》《一九八四》《追忆似水年华》等在人类文明的夜空中熠熠生辉的文学作品。
虽然说“文无第一”,但无论按照怎样的标准进行评选,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都足以跻身世界最顶级作家之列。
而他的代表作《喧哗与骚动》,更是在“二十世纪一百部最优秀文学作品”的榜单中排名第六。
在写这部小说之前,福克纳正处于自己人生的低谷期。就在他即将被痛苦和迷惘击垮的时候,偶然读到莎士比亚的《麦克白》。
主人公麦克白在人生弥留之际发出的一句感慨,给了福克纳巨大的灵感,让他挥笔写出了这部《喧哗与骚动》。
同时,这句感慨也是这本书要讲述的核心内容:人生如痴人说梦,满是喧哗与骚动,但却没有任何意义。
福克纳是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他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以及120多部短篇小说。
其中,《喧哗与骚动》是他的成名之作,与《尤利西斯》《追忆似水年华》并称为“意识流小说三大杰作”。
1949年,福克纳因“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成为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他的写作风格对后世的作家产生了深远影响。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加西亚·马尔克斯曾说,福克纳是自己写作道路上的导师。
而1985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克洛德·西蒙也说过,福克纳和普鲁斯特是对自己影响最大的两位作家。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解读《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的主线故事以及穿插其中的意识流手法。
我们将随着福克纳跳跃性十足的思想,一起回到上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南方,看一看在时代洪流的裹挟下,一个家族是怎样步入没落的。
你将看到,在写这部小说前后,福克纳本人到底有过一段怎样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
你还会了解到,这部被无数读者评价为“烧脑”的小说,到底讲述了一段什么样的故事;
最重要的是,我将向你揭示出,福克纳是怎样用意识流手法讲述这个故事的,意识流小说到底该怎么读。
下面就让我们开始本书的内容吧!
01福克纳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
法国哲学家萨特曾对别人说:“福克纳是欧洲年轻人心目中的神。”然而,这位欧洲年轻人心目中的神,在自己的祖国美国,却过着极其落魄的生活。
福克纳本人也在一封信中郁闷地写道:“这实在是太滑稽了。在法国,我是一种文学运动之父。在欧洲,人们认为我是美国当代作家中最厉害的,是所有作家中最顶尖的。在美国,我却只能通过写电影剧本挣点小钱,穷得要去领一个推理故事比赛的二等奖。”
但出身名门的福克纳,为何会沦落至此呢?
1897年,福克纳出生在密西西比州北部的一个小镇,他的曾祖父在美国内战期间当过步兵团上校,战后,他回到家乡创办了一家铁路公司,是当地叱咤风云的社会名流。
福克纳的祖父曾经做过密西西比州的参议员,离开政坛后,办了一家银行。
福克纳的父亲继承了祖上的家产后,自己开了一家车行,生意红红火火。
福克纳的母亲也是贵族家的大小姐,自幼饱读诗书,上至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下至康拉德和吉卜林,都能倒背如流。3
总而言之,福克纳是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孩子。
小的时候,母亲经常指导福克纳阅读各种文学作品。在这种家风的熏陶下,福克纳从小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但遗憾的是,福克纳有点偏科,所以他在学校里的成绩一直不理想。
高中期间,福克纳认识了菲尔·斯通,一位来自耶鲁大学的学生。
耶鲁大学素来是美国文化界的桥头堡,就读于此的菲尔·斯通,把在欧洲方兴未艾的现代主义文学介绍给福克纳,这无疑为17岁的福克纳开启了一片全新的天地。
可以说,菲尔·斯通是指引福克纳进入写作大门的引路人。
接触到来自欧洲的新思潮后,福克纳对学校里讲的那些东西,再也提不起任何兴趣,没等高中毕业就退学了,家里只好安排他到祖父的银行里当会计。
这时,第一次世界大战正打得热火朝天,福克纳很崇拜那些英勇的飞行员,梦想有朝一日能去法国参加战斗。
后来,美国新成立了一个陆军航空兵团,面向社会招募兵员,福克纳也踊跃报名了。
然而他的身高不够,被征兵办刷了下来,福克纳的飞行员梦想就此破灭了。与此同时,他心爱的邻居女孩艾斯特尔·奥德姆,和一个来自夏威夷的律师订婚了。
遭受了双重打击的福克纳,一度心灰意冷,干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他的父亲很担心儿子的状态,就托关系把福克纳送进了密西西比大学,学习法语、西班牙语和英语文学等课程。
在此期间,福克纳迷上了写诗,并在各种刊物上发表了不少作品。
然而,福克纳实在不是一块读书的料,才读了一年多,就再次退学了。
这时,他已经23岁了。好在家里不缺钱,所以福克纳干脆安心待在家里,当起了啃老族。
过了一段时间,家里通过社会关系,让福克纳当上了密西西比大学的邮局局长,年薪1500美元。
在那个时代,一辆福特汽车售价才不到300美元,超过六成的美国家庭年收入不到1500美元。
对于单身汉福克纳来说,这笔收入足以让他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了。
但福克纳不改文青本色,上班时不是看书写诗,就是喝酒打牌,经常弄丢邮件,被顾客投诉,结果没干两年就被革职了。
这时,福克纳结识了舍伍德·安德森,一位成名已久的小说家。安德森很欣赏福克纳的才华,在安德森的鼓励下,福克纳放弃了诗人的身份,转而开始写小说。
显然,福克纳在小说上的天赋比诗歌更高,很快,他就完成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士兵的报酬》。
安德森把这部小说推荐给出版公司,福克纳拿到了200美元的报酬。
随后,他的第二部小说也顺利出版了,但第三部小说却被出版社拒绝了,出版社老板还建议福克纳放弃这篇稿子,重新写一部新小说。
听了这番话,福克纳感觉非常沮丧,不过他很快就重新振作起来,开始忘我地创作自己的第四部小说,也就是这本《喧哗与骚动》。
在此期间,福克纳曾深爱过的邻居女孩艾斯特尔·奥德姆,与前夫离了婚,并带着两个孩子回到老家。
很快,两个人就旧情复燃了,福克纳不顾家人的反对,与奥德姆开始了一段争执不断,却持续终生的姻缘。
这段婚姻彻底改变了福克纳的写作之路。
婚前,他和父母住在一起,几乎没有任何经济压力,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写作,而不必顺从读者的口味。但结婚后,他必须承担起养家的重任。
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短篇小说的稿费非常高,一篇三四千字的小说,稿酬就能高达2000美元,就连菲茨杰拉德、海明威这样伟大的作家,也不得不创作数量众多的短篇小说,以维持生活和梦想。
而《喧哗与骚动》这部数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只带给福克纳区区200美元的稿酬。
于是,福克纳在写完《喧哗与骚动》之后,不得不迎合读者的口味,开始写起短篇小说。
福克纳的第一部短篇小说,是一部情节耸人听闻的作品,小说的核心情节,是女主角惨遭一个性无能的变态用玉米棒非礼。
福克纳的妻子看过手稿后,认为情节太过可怕,但福克纳却耸耸肩,回答说:“我是故意的,只有这样才能卖得出去。”
这部情节匪夷所思的小说,果然成了畅销书,它带给福克纳的稿酬,足足比之前四部长篇小说加起来还多了一倍。
这部小说的畅销,也让福克纳成为小有名气的人物,只不过,大多数美国读者并不记得他的名字,而是根据小说内容,给他起了一个充满戏谑的的外号——“玉米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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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福克纳疯狂地写短篇小说,但还是入不敷出,甚至沦落到要向叔叔借5美元的地步。
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他需要供养的人数众多,但另一方面,这也是因为福克纳本身就是一个花钱不知节制的人,据说有一次,他刚收到一笔稿费,转身就购置了一架售价6000美元的私人飞机。
总之,为了维持相对体面的生活,福克纳只好去好莱坞挣点快钱,从1932年到1945年,他替米高梅、20世纪福克斯、华纳兄弟等好莱坞巨头编写了几十部电影剧本。
很多剧本连署名权都没有,只为多要点稿酬。
福克纳写作事业的转机出现在1946年,当时,海明威是美国最受喜爱的作家,被人们誉为“现代美国文学风格之父”。
而海明威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荣誉应该归属于福克纳。
多亏海明威的仗义执言,才使福克纳的作品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而这部在冷板凳上坐了很多年的《喧哗与骚动》,也受到众多评论家的赞美,一时间洛阳纸贵,福克纳本人也声望日隆。
当福克纳成为194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时,便彻底摆脱了缺钱的境地,同时,他也不再是那个被人嘲笑的“玉米棒子”了,而是摇身变成了一个在美国国内和国际社会都享有极高知名度的作家。
所有的这一切,很大程度上都要归功于这部《喧哗与骚动》。
02《喧哗与骚动》讲述的是怎样一段故事
那么,这本书究竟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它讲述的是住在杰弗逊镇上的康普逊家族的故事。
康普逊家族曾经显赫一时,祖上还出过州长和将军,这在小小的杰弗逊镇里,绝对算得上是名门望族了。
不过,当家族传到杰森·康普逊手上的时候,早就不复当年的盛况了。
身为这一代的家长,杰森·康普逊不仅没有振兴家族的斗志,反而是一个嗜酒如命的家伙,喝多之后就冲着老婆孩子发上一通牢骚。
杰森·康普逊的妻子卡罗琳·巴斯康,同样出身于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而且还是一个自恋的神经衰弱症患者,整天总是抱怨来抱怨去,看什么都不顺眼。
夫妻俩育有三子一女,长子昆汀、二女儿卡恩戴斯、三儿子杰森以及小儿子本杰明。
昆汀是家中的长子,考上哈佛大学的他,是家族振兴的希望。
老康普逊为了供他读书,卖掉了一部分田产,还把一块祖传的手表,连同时间是“一切希望与欲望的陵墓”的宿命论思想,统统交给了昆汀。
正是在这位老父亲的影响下,昆汀时常感受到人生的绝望和前途的渺茫。
二女儿卡恩戴斯则是整个故事的核心,她从小备受父亲宠溺,因此养成了叛逆而偏激的性格,既不在乎自己的贞操,也不在乎那些所谓的家族名誉,曾交过许多男友。
在故事的开头,卡恩戴斯和一个旅行推销员发生了关系,结果未婚先孕。
昆汀把妹妹的贞操与家族荣耀视为等同,他无法接受这一事实,觉得卡恩戴斯这样做是毁掉了家族的荣耀,于是竟然投河自尽了。
为了掩盖这起家族丑闻,母亲卡罗琳·巴斯康设法把大着肚子的卡恩戴斯嫁给了一个名叫赫德的男人。
赫德对漂亮的卡恩戴斯一见钟情,他并不知道她过往的情史,为了娶到卡恩戴斯,赫德还答应为康普逊家族的老三,也就是卡恩戴斯的弟弟杰森找一份好工作。
后来,卡恩戴斯生下了一个女儿,为了纪念自己死去的哥哥,她给女儿起了哥哥的名字——昆汀。
但没过多久,赫德突然得知这个女儿并不是自己的骨肉,他非常愤怒,还把卡恩戴斯赶出了家门。
这下丑闻再也无法掩盖了,母亲卡罗琳·巴斯康大为光火,将卡恩戴斯视为家族的耻辱,不仅不许她踏入家门半步,而且禁止家里人提起她的名字。
万般无奈下,卡恩戴斯只好把女儿昆汀托付给父亲老杰森代为抚养,从此浪迹天涯,不知所踪。
然而,长子的自杀,让老杰森变得郁郁寡欢,没过多久,他就撒手人寰了,家里的老三,也就是小杰森·康普逊继承了家业。
杰森是个性情孤僻、才干平庸的人,之前赫德追求他姐姐卡恩戴斯的时候,曾许诺安排杰森到银行上班,但姐姐的丑闻被赫德发现,这件事自然就告吹了。
为此,杰森一直忌恨姐姐,认为她毁掉了自己的前程。
父亲死后,杰森把一肚子气撒到了外甥女身上,不仅把姐姐寄来的抚养费全部扣掉,还经常残酷地对待可怜的小外甥女。
至于家族里的老四,也就是老杰森·康普逊的小儿子本杰明,是一个天生有智力缺陷的孩子,他的智商水平永远停留在三岁。
母亲很厌恶他,甚至视其为“上帝对自己的惩罚”,两个哥哥也对他也不管不问,只有姐姐卡恩戴斯给过小本杰明关怀和爱。
小本杰明虽然智商有限,但他能清楚地感知到谁对自己好,于是他从小就养成了每日午后站在门口等姐姐放学回家的习惯。
直到三十三岁的时候,本杰明依然对姐姐念念不忘,一听到卡恩戴斯的名字就会哭泣不止。
父亲死后,老三杰森认为这个傻弟弟是家门之耻,是自己的拖累,甚至暗自打算等母亲去世后,就把本杰明送到精神病院里,最好从此再也不见。
卡恩戴斯的女儿小昆汀,比自己的母亲更叛逆,从小身边就不缺男友。
由于忍受不了外婆的管束和舅舅的折磨,17岁的小昆汀趁家里没人,设法从被锁着的房间里溜出来,又撬开舅舅屋里的抽屉,把杰森放在家里的全部现金席卷一空,从此和自己新认识的小男友远走高飞了。
以上是我帮你简单理顺了的《喧哗与骚动》讲给我们的故事,故事本身很简单,但是如果看原著,你可能会感觉混乱又摸不着头脑。
福克纳本人曾经说过,这部小说是一个关于“失落的天真”的故事,也是“两个堕落的女人,卡恩戴斯和她的女儿昆汀的一出悲剧”。
福克纳试图探讨世界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的“家族的没落”这一主题。
毫无疑问,福克纳成功了,但若是仅仅如此,这部《喧哗与骚动》只能算作一部还不错的小说,绝对不会成为一部“封神之作”。
所以,这部小说的真正关窍,在于福克纳所使用的、被称为“意识流”的写作手法。
03福克纳是怎样用意识流手法,向读者讲述这个故事的
所谓的“意识流”,最初是现代心理学发展的产物。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曾说过:意识不是以碎块的形式出现的,它没有交接点,而是流动的。因此我们可以将它比喻成“江河”或者“溪流”,也就是意识流。
后来,这个概念被小说家借鉴,变成了一种专门用来描写人们的思维及感受的叙事方法,用这种手法写成的小说,就是“意识流小说”。
福克纳这部《喧哗与骚动》,以及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都是个中的佼佼者。
除此之外,福克纳在这部小说中还用到一种当时刚刚问世的电影技法——蒙太奇。
所谓“蒙太奇”,其实就是剪辑的意思,是指导演把不同的镜头拼接在一起,从而营造出独特的节奏和氛围。
福克纳在书中创造性地使用了这种技巧,他把康普逊家族三代人在几十年里发生的故事,巧妙地串联起来,并高度浓缩在短短4天之内,展现在我们面前。
如果你是第一次阅读这种类型的小说,很容易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作者到底在写些什么东西。
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喧哗与骚动》的叙事结构。
这部小说一共分为4个章节,第一个章节以小儿子本杰明作为叙事者,描述了他在自己三十三岁的生日,也就是1928年4月7日这一天的心理活动。
我们前面讲过,本杰明是一个智力残疾人,所以他的意识与普通人不一样,不是通过时间顺序呈现的,而是通过大量杂乱无章的词汇来呈现。
福克纳巧妙地把本杰明意识中出现的名词串联起来,完整地向我们呈现了本杰明在这一天当中的意识,又借本杰明的眼睛,向我们展现了康普逊家族平日的生活场景。
在故事的开始,本杰明在高尔夫球场外听到人们呼叫球童的声音,误以为大家是在喊姐姐卡恩戴斯,并由此想起了关于姐姐的一些往事。
本杰明在穿过围栏时,衣服被钉子勾住了,这让他想起从前和姐姐在一起时,也发生过同样的事情。
接着他又想起,正是在那一天,姐姐叮嘱自己把手揣在口袋里,本杰明还记得姐姐当时温柔的语气:“马上要过圣诞节了,你不想把手冻僵的,对吧?”
下一秒,本杰明又想到母亲和舅舅关于天气冷的一段对话。
就这样,本杰明的思绪像溪水一样自由地流淌着,一件件家族的往事,随着他纷乱的思绪,逐一呈现在我们面前。
这正是意识流小说的写作技法:通过主人公意识的流动和视角的转化,将一段故事抽丝剥茧地展现给读者看。
接下来就进入了小说的第二个章节,在这一部分里,康普逊家族的长子昆汀成为了新的叙事者,向我们再现了他自杀那天的所思和所见。
前面我们说过,在哈佛大学读书的昆汀,不堪忍受妹妹未婚先孕的丑闻,于是在1910年6月2日这一天离开校园,打算找个地方了结自己的生命。
正是在小说的这一部分里,福克纳把意识流手法运用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随着死亡的临近,昆汀的思绪也变得越来越紧张。
为了表现他如同激流一样跌宕起伏,丝毫没有停顿和喘息的思绪,福克纳在整整好几页的内容里,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没加,以此向读者展现昆汀在临死前那种紊乱急促的思维。
正因如此,有人评价说:“这一节描写,以及这本书本身,都是一个杰作,或许堪称迄今为止美国人写出来的最伟大的作品之一!”
通过昆汀杂乱激荡的思绪,我们就像玩拼图一样,获知了更多关于康普逊家族的细节。
接着就进入到小说的第三个章节,老三杰森在1928年4月6日这一天的所见所思。
在这一天的开始,杰森与母亲在卧室里进行了一番对话,他先是用刻薄的语气谈起自己的父亲和自杀的哥哥,然后又转过头去训斥自己的外甥女,也就是姐姐卡恩戴斯托付给家里的小昆汀。
卡恩戴斯离开家族后,每个月都会寄一笔钱作为小昆汀的生活费,但狡猾的杰森却将这笔钱据为己有。
这引发了小昆汀的不满,而杰森阴狠冷酷的态度和变本加厉的折磨,更是激化了两人之间的矛盾。
到了晚上,外婆把小昆汀赶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并从门外把她反锁起来,这一部分的内容就结束了。
在最后一个章节里,福克纳采用了全知视角,通过不同人物的眼睛,向我们展现了1928年4月8日复活节这一天,发生在康普逊家族的故事。
在这一章的开头,福克纳这样写道:“黎明已至,寒风凄冷。”仿佛给全书的悲剧性结尾定下了一个阴沉的基调。
在这一天里,从康普逊家的黑人女奴狄尔希开始,全书的主要人物依次登场,只少了昨晚被反锁在屋里的小昆汀。这是怎么回事呢?
从人们的对话里,我们逐渐发现了真相,原来,被锁在屋里的小昆汀趁着夜深,从窗户里逃了出去。
她还潜入隔壁房间,撬开了杰森的抽屉,把杰森藏在家里的所有积蓄悉数卷走,然后和自己的小男友一起远走高飞了。
得知真相的杰森怒不可遏,想要追回小昆汀和自己的钱,但终究只是徒劳,整部小说也随之画上了句号。
讲到这里,相信你已经注意到了,这部《喧哗与骚动》,与传统小说截然不同,它的故事情节并不是连贯的,人物形象也不是一点一点的塑造起来的,书中的所有内容,都如同散布在每个人物意识流中的碎片。
读者只能像玩拼图游戏一样,将这些碎片一块块捡起来,然后自己拼接出一个完整的故事脉络。
正是这种独特的小说结构,和新颖的创作手法,让这部《喧哗与骚动》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这部小说到底想表达一个什么样的主题,一直以来,人们众说纷纭。
但也许,福克纳早就把自己的真实意图隐藏在书名里了:
“人生如痴人说梦,满是喧哗与骚动,但却没有任何意义!”
好,这本经典的《喧哗与骚动》到这里就为你解读完毕了。
福克纳在写作《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前后,曾经有过一段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辍学、失恋、投稿被拒、穷困潦倒。
但福克纳凭借自己的天赋,获得了世人的认可,一部《喧哗与骚动》,让他得以问鼎诺贝尔文学奖。
这部小说讲的是住在杰弗逊镇上的康普逊一家的故事。
福克纳在这部小说里使用了意识流和蒙太奇等写作手法,把康普逊家族三代人在几十年里发生的故事,巧妙地串联起来,并高度浓缩在短短4天之内,展现在我们面前。
有人说,二十世纪的小说,是一幅关于“现代”的图景。这里所说的“现代”,是卡夫卡的现代,是普鲁斯特的现代,是乔伊斯的现代,当然也是福克纳的现代。
尽管每位大师对“现代”的观念都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他们的作品讲述的都是现代人的希望与恐惧,忧患和矛盾。
有人说,福克纳的作品总是带给读者一种阴郁甚至痛苦的感觉。
但也正因如此,法国哲学家加缪才盛赞福克纳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是我们时代唯一真正的悲剧作家……他提供给我们一个古老的但永远是新鲜的主题:盲人在他的命运与他的责任之间跌跌撞撞地朝前走,这也是世界上唯一的悲剧主题!”